广西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招聘公告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招聘公告(长期招聘)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八)其他

  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要求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材料要求

  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报考岗位所在部门指定邮箱(各部门招聘邮箱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邮件标题注明:“招聘岗位名称+姓名+专业”,例:“中文教师岗位+张三+文学专业”。需提交报名报名材料如下:

  (一)《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此表下载填写后请提交word版本;

  (二)证明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证明材料包含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中员证明(有中员要求的岗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提供)、取得海外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请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文档,并以“招聘岗位名称+姓名+证明材料”格式命名,例:“中文教师岗位+张三+证明材料”,文件大小控制在50M内。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如某些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招聘岗位会进行相应调整,请应聘者留意招聘计划的更新情况;

  (三)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与应聘者报考信息的匹配情况,进行简历筛选,择优通过,简历筛选通过者方可参加笔试/面试;

  (四)报名无固定截止时间,各岗位招满即止;

  (五)应聘者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直接与岗位所在部门联系,各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报名及联系方式”栏;

  (六)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七)本《公告》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蒙老师、何老师、刘老师

  电话:0773-3975030

  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桂校区行政办公楼人事处)

  邮编:541199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1: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15人公告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lt;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gt;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其中,直接面试招聘14个职位计划招聘1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得报名;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31日至2020年1月31日期间出生);特殊年龄要求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30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31日至2月7日

   报考人员需填写《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交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资格证书、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中员证明(辅导员岗位)等材料,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学历认证材料,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请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手写签名)、证明材料扫描并制作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报名邮箱rsczp316 163.com,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称以招聘岗位名称+姓名(例语文教学法教师+张三)命名。

   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应聘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务必于2020年2月10日、11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30-16:30)将所有材料原件交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本次报考。

   资格审查地点: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桂校区行政办公楼519室干部人事科(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

   咨询、联系电话:0773-3975030

   联系人:蒙老师、吴老师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已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出书面意见报桂林市教育局审核后,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面试(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根据职位需要,本次面试分别采取专业面试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每个职位只采取一种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须签字确认。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职位的匹配性、报考资格的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章和桂林市教育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体检公告。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五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经桂林市教育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加大监督力度。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要严格按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单位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3.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等,均与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本《公告》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和本《公告》解释电话: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773-3975030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广西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为创建于1938年的广西省立桂林师范学校。学校具有光荣的传统,被誉为“桂北的摇篮”。学校实行自治区、市(桂林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坚定以培养优质中小学和幼儿园师资为主的办学方向,坚持“做优教师教育专业、做强艺术教育专业、做大应用教育专业”的办学思路,形成了“走艺术兴学路,创特色师范牌”的办学特色,被誉为“桂北基层基础教育师资培养的摇篮”。

  学校校园规划占地面积1300亩(目前建成使用783.82亩),学校设有11个教学院系部,有5个专业群、47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规模12794人。学校是“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示范性教师教育基地”“广西基础教育教学法研究基地”“广西小学全科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中心”“广西培养艺术师资的重点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项目实施学校”“广西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基地”。

  面向未来,学校将抓住机遇,坚持“以德立校,以艺兴学”的办学理念,弘扬“勤学慎思、明德笃行”的校训精神,团结一致、砥砺前行,深化综合改革、强化内涵特色,以更加务实的“双高建设”夯实本科院校基础,努力开创学校升格转型、发展创新的新局面。

  二、人才需求

  

  岗位名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或职称

  

  教师

  

  经济学类、会计与审计类、工商管理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数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机械设计与制造类、电气工程及电子信息类、化学类、化工与制药技术类、药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艺术类、教育学类、职业教育类、心理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历史学类、体育学类

  

  博士或教授

  

  三、人才待遇

  

  人才

  层次

  

  人才类别

  

  购房(安家)补贴(税前)(元)

  

  科研启动经费

  (元)

  

  理科

  

  文科

  

  第一类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简称“万人计划”)入选者,“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重点学科、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的学科带头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等。引进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

  

  面议

  

  100万

  

  第二类

  

  国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部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自治区确定的享受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津贴的人员,广西“特聘专家”“十百千人才”“八桂学者”等。引进年龄原则上在48周岁以下。

  

  100万

  

  50万

  

  第三类

  

  省部级及以上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带头人且具有正高级职称者,省部级及以上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负责人且具有正高级职称者,省部级教学名师且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具有正高级职称且获得博士学位者,引进年龄原则上在48周岁以下。

  

  70万

  

  30万

  

  15万

  

  第四类

  

  具有副高级职称且获得博士学位者,引进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

  

  60万

  

  10万

  

  6万

  

  第五类

  

  具有博士(博士后)学位者,引进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0万

  

  第六类

  

  经学校认定的急需紧缺的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引进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5万

  

  

  说明:符合条件应聘者,一经录用,办理相关入编手续,享受以上相应的高层次人才待遇外,还可以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特殊津贴。

  四、报名材料要求

  请准备以下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kzp2016@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博士(或教授)+毕业学校+专业”,例:张三+博士+***大学+***专业。

  (一)毕业证、扫描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二)身份证、职称证、代表性获奖证书电子版或扫描件。

  (三)代表性学术成果(含论文、著作、项目、专利等)扫电子版或扫描件。

  (四)近期生活照1张。

  (五)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报名登记表(word版本)(附件)。

  五、联系方式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桂校区行政办公楼人事处)

  邮编:541199

  电话:0773-3975030

  联系人:蒙老师、何老师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10月8日

  附件: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65人公告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春季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春季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得报名;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3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30日至2002年3月30日期间出生);特殊年龄要求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春季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要求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春季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春季招聘人事代理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27日至4月7日。

  报考人员需填写《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春季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交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资格证书、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中员证明等材料,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学历认证材料。请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春季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手写签名)、证明材料扫描并制作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报名邮箱rskzp2016 163.com,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称以“招聘岗位名称+姓名”命名,例:人力资源管理教师岗位+张三。

  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应聘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直接参加面试,名单将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报名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逾期未到达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放弃本次报考。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直接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面试时间、面试方式、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学校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同时,对考察人选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复审。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参加面试的人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下,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察合格人员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自治区、桂林市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天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学校按该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如果拟聘人员为符合资格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教授,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学校按相关文件规定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办理入编手续。

  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经核查发现有政审不过关、档案材料造假、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等情况,一律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若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等,均与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地址: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桂校区行政办公楼519室人事科(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电话:0773-3975030,联系人:蒙老师。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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