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招聘公告

  桂林市临桂区欣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因工作需要,桂林市临桂区欣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派驻到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开展自然资源测绘、用地报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等技术服务工作。具体招聘明细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招聘工作人员4名,家庭属性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大学生优先录用。

  岗位一:派驻临桂区自然资源局从事测绘工作4人;

  二、招聘要求

  岗位一招聘人员要求:

  1、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测绘类相关专业,年龄在20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21年10月31日),身体健康,中员优先。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11月21日。

  (二)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采取通过电子邮箱上传报名材料方式进行。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并有意愿应聘的人员,按要求填写《个人简历表》(见附件)。

  2、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身份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如果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必须提交相关材料。

  缺少以上材料者视为不合格,不予接收简历。

  发送简历时邮件主题格式必须为:姓名+拟报岗位,否则不予接收简历,请勿使用qq邮件中转站方式发送。

  报名邮箱:dcchzx@163.com

  咨询电话:0773-5585610

  现场咨询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世纪东路4号国土大厦410室

  四、录用程序

  1.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资格审查和职位匹配性筛选,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可进入面谈面试。面谈面试前由我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报考人员按通知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谈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确定聘用人选

  我公司综合面谈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是否通过。

  3.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考察

  由桂林市临桂区欣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核情况综合酝酿确定录用人选,有犯罪前科人员不予录用,并由用人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在试用期满合格后,决定办理入职手续。

  五、待遇

  工资:基础工资加基础奖金3300元/月;均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从事测绘技术岗位另享有技术岗位津贴。

  附件:个人简历表.docx

  

桂林市临桂区欣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8日

  

广西桂林市临桂区2023招聘社区工作人员180人

  

  为解决我区社区工作人员紧缺问题,切实做好社区工作,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社区工作人员180名(具体职位详见《临桂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素质好;

  2.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女性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1日至2005年9月11日期间出生),男性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1日至2005年9月11日期间出生);

  6.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面向临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岗聘用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聘用人员需在职在岗且入职时间连续一年及以上。

  招聘条件中凡涉及年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9月11日为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 2019年至2023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的具体程序及办法

  招聘程序为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六个环节。

  (一)公告

  在临桂电视台、《今日临桂》、桂林市临桂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桂林人才网进行公告;并通过OA综合办公系统将招聘简章发至临桂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进行广泛宣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8:30至9月15日12:00;

  2.联系电话:0773-5596272、0773-5596372;

  3.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只能报一个职位,报名网址:http://113.249.157.217:18112/exam-system-examinee/lgsq

  4.资格审查: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2023年9月11日至9月17日。

  5.准考证打印:2023年9月21日8:30至9月23日17:00可登录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考察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试题由市外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命题。

  2.笔试资料: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用具:签字笔、考试专用2B铅笔。

  3.笔试时间:2023年9月24日(星期日),凡未能按时参加笔试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地点:以打印准考证为准。

  5.2023年10月中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或者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社会上的各种考前培训活动均与招聘组织机构无关。

  (四)面试

  1.面试工作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和相关部门制定方案进行统一实施。

  2.面试按照各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入围面试。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1份、报考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所列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11日前取得学历、书。

  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报名表打印件、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效,报考岗位2和岗位5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证明》,报考岗位5至岗位13的考生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工作证明,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和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进行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招聘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3.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为面试前一周。面试公告发布网址:临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gui.gov.cn/。

  4.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成绩当日进行公布。

  5. 面试考官均由具有考官资格证书的临桂区外考官选调。

  6. 面试时间:详见面试公告,初定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

  7. 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按照各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招聘职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先;如再出现相同则按面试要素1成绩高者排先,以此类推。体检由临桂区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公告发布网址:临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gui.gov.cn/。

  2.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从报名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报区纪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聘用。

  (六)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报临桂区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2.考核不合格者,可从报考相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人员聘用

  (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实行公示制度(公示网址:临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gui.gov.cn/。),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要进行复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薪酬待遇按照临政办复〔2016〕45号、临政办复〔2018〕108号、临政办复〔2019〕12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发放。

  (三)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须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聘用人员须服从分配,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分配,则视为拒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具体分配名单可由招聘领导小组视岗位情况调整。

广西桂林市雁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招聘公告

  桂林市雁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桂林市雁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桂林市雁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编外聘用工作人员2人。

  招聘要求:

  1、年龄35岁以下(1987年3月17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综合条件优秀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2、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有一定的沟通协调与文字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

  4、有公司或者相关工作经验、有驾驶经验者优先。

  相关待遇:首签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待遇按2900元/月计发,之后按相关规定适当调整。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二、以上招聘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内的人员;

  3.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适岗原则,择优聘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将求职登记表、身份证、学位学历、相关荣誉证书等扫描件发送到ysqrlj@163.com。报名邮件请按照“姓名+应聘岗位”填写。

  3.面试:经过资格审查和职位匹配性筛选,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进入面试。面试前会电话告知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提供材料原件。

  4.所需材料:填写求职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相关从业经历证明材料、相关荣誉证书、技能证书、佐证材料等。

  咨询电话:0773-3550222

  附件:雁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求职登记表.doc

  

桂林市雁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2年3月17日

  

广西桂林市兴安县事业单位2023年直接考核和面试招聘84人

  

兴安县2023年度直接考核和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机关后勤控制数和后勤服务机关后勤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等文件精神,经报请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兴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拟组织实施兴安县2023年度直接考核和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计划公开招聘57个职位、84人。其中,兴安县委员会办公室、溶江镇人民政府、严关镇人民政府、华江瑶族乡人民政府、漠川乡人民政府拟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职位5个、5人;兴安县卫生健康系统(含县直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拟招聘实名编制职位12个、24人,拟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职位38个、53人,拟招聘新机制职位2个、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5)。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报考基本条件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以2023年8月2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8月22日前取得学历、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报考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22日至2005年8月22日期间出生),因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招聘岗位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5)。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前须向其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报考人员一经聘用,若因其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考时间及地点

  (一)报考时间:2023年8月22日—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考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5)

  三、报考方式

  采取现场报考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根据其报考职位类别填写《兴安县2023年度直接考核和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6)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考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认证证明材料。

  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进行现场报考,如本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可委托报名。受托人现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自愿委托受托人报名并自行承担责任。

  四、报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考同时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指定专人在报考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当面向报考人员反馈。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格式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其报考职位的招聘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考参加招聘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直接考核岗位的考核

  (一)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1的比例,按《兴安县2023年度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考核评分细则》(附件7)计算总分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依次以技术职称取得年限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工作岗位分、学历分、行政职务级别及任职年限分、专科进修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二)考核组的组成: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含)以上组成。

  (三)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应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完成考核工作,并据实出具书面考核材料,就考核结果是否合格提出明确意见。书面考核材料一式两份,由考核组全体成员签名后加盖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五)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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