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崇左市天等县水利局招聘简章

  天等县水利局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天等县水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计算机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办公室文秘人员。

  (二)招聘人数:3人。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质;

  2.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技术类专业、计算机类专业、文秘类专业,年龄38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4.具有一定的写作基础,熟悉办公室应用软件,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至8月12日。

  (二)报名方式:在招聘简章自行下载《天等县水利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将电子版发送至b3521137@126.com,联系电话:3521137。

  (三)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电子版后请于8月12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到天等县水利局(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412号)二楼办公室提供给相关人员审查,5日内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

  (四)面试:由天等县水利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天等县水利局办公楼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天等县水利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肆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份送县财政局备案。

  2.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出差费用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报实销。

  3.聘用期间,单位不安排食宿,需自理。

  四、待遇和社会保障

  (一)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400元(含个人应承担的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费用)。

  (二)社会保障:受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单位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担;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天等县水利局

  

2022年8月1日

  报名登记表1(1).doc

  

  

      


    2022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2年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专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擅长视频文案制作拍摄、H5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持有C1及以上驾照有两年安全驾驶经验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4月25日-4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

      (三)面试:将在5月6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南宁市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双休。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扬,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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