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桂林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桂林市人民医院2021年度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四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招聘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21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0年12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2021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桂林人才网、桂林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9日-12月3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2021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12月3日(共5个工作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接收报名。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文明路12号,桂林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办公楼7楼702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2825758。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21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身份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科进修证、工作岗位证明、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各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桂林市人民医院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2021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核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人民医院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按招聘单位面试考核分、技术职称及取得年限、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等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计算总分并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依次以面试成绩、技术职称分及取得年限分、学历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逐项比对得分高者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考察组成员3到5人。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考察组成员签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桂林市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医院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桂林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信息报主管部门。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自到聘用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2021年度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各部门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 和《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有关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加大监督力度。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人民医院人事科0773-2825758

  相关网站: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桂林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glrmyy.com/

  

桂林市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

  1、2021桂林市人民医院直接考核职位表.xls

  2、报名登记表.doc

  3、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2021年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核准备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管理的广西唯一一所自然资源类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有广西第二大学城之称,首府南宁后花园之美誉的中国-东盟南宁空港经济区。学院占地面积1095.8亩,校舍建筑面积33.3万平方米,设有自然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商贸管理系等5个教学系部,18个专业(方向)。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53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s://dnr.gxzf.gov.cn)及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nrvt.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自然资源厅网站、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7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扶绥县空港大道29号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05、306办公室。现场报名仅限于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gxzrzyxy_rsc@163.com。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多报者则作为无效报名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将身份证、学历证、及有关职称证书扫描件压缩后发送至报名邮箱,请在邮件主题和压缩文件中同时写明应聘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岗位+姓名。

  (3)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书(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否则取消资格,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职称证书、个人简历以及报名登记表上或个人简历中所填写的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3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材料。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的考生,应当在报名后寄送上述材料纸质到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扶绥县空港大道29号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305办公室,汪元飞收,邮编532100。

  (4)应聘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其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应聘材料提交后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要求。

  2.招聘专业设置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报考人员年龄按周岁计算,报考人员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2021年6月30日)。

  3.根据资格审查的结果,统计各岗位应聘人数。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招聘的,必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同意调整后,发布变更公告后方可开考。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5.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

  6.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在本次公开招聘开考前两天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广西崇左市扶绥县空港大道29号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05办公室办理准考证。

  (三)面试

  1.本次招聘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岗位报考人员如果超过1:3比例的,将视情增加笔试环节,具体另行补充公告。面试试讲范围和要求,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开。

  2.面试时间均为每人10分钟。考试成绩的计算均采用百分制,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面试安排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包含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

  4.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并于当天在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5.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同意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如出现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根据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实施,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五)体检

  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用人员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和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联系方式为:

  电话:0771-5975257

  邮箱:gxzrzyzyjw@163.com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汪元飞0771-5611211;钟月婷0771-5975234。

  附件1: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xlsx

  

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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