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招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南宁市青秀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从事行政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行政辅助岗位1人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文艺事业,有大局意识,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文秘、财会相关专业优先),熟悉电脑各类办公软件操作及公文写作、信息采编等工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在同等条件下,中员、高学历,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优先择聘)。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原则上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形端正,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聘用机关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12月3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9楼0910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

  4.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2)《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请登录青秀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wenlian/——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招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持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3)个人详细简历1份。

  (4)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5.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

  面试: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应聘人员个人的相关情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到南宁市指定医院(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与青秀区直属国有平台企业广西南宁晟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人员专用),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南宁市青秀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工作。

  四、聘用期限

  对编外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常劳动关系。签订三年合同,其中包括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直接给予解聘。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由用工单位做好聘用人员纪律考勤、工作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其他

  (一)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二)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恕不归还。

  联系人:马月虹,联系电话:0771- 5826695。

  

南宁市青秀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2023招聘工作人员

  

  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为江南区教育局的直属二层机构,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以及贷后管理工作;落实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资助政策。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主要协助文秘、档案管理及相关学段资助业务、资助信息化建设、数据统计等业务类工作。

  二、岗位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要求范围: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统计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9月18日至2005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5.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大局意识,能吃苦耐劳,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

  6.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具备较好的电脑操作基础,具备较好的文字表达、写作能力;

  7.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7.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8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详尽填写《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应聘登记表》,并将《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应聘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应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以电子档发送至报名邮箱zzb6066@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XXX(姓名)+XX岗位。报名人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考核形式。考核形式主要为面试。在掌握报名信息的基础上,评估应聘者的综合能力与岗位适应度,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面试名单。入围面试的人选由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负责通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入围面试的,不再另行通知。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业务能力、写作(操作)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聘用。经统一面试、考察、体检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形式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不予继续聘用。

  四、福利待遇相关说明

  1.工作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西二里11-2号);

  2.薪酬待遇:综合工资约为4500元/月/人(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

  3.享受缴纳五险一金,伙食补助,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等待遇。

广西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员启事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启事

  为改善我院人员队伍结构,推进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的发展,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处理本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外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处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指导市属五县一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专、兼职仲裁员培训工作;组织宣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说明

  员1名。

  员职责:1、配合仲裁员开庭、负责庭审记录;2、协助仲裁员接收送达文书和校对文书;3、录入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4、在立案窗口从事接待员工作,接收并初审材料,接受立案咨询和其他事务咨询。

  三、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未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或治安处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能吃苦耐劳;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自愿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员工作一年以上;

  (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输入及文档编辑技能,具有一定文字组织能力和听力理解能力;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如业务能力强的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5月22日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把以下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1.报名表(表上需粘贴电子照片);2.扫描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以及相关材料原件。邮箱地址:nnldzyzcy@126.com。

  (二)确定测试名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后,我院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测试。应聘人员务必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与实际不符者,取消测试资格。

  (三)应聘测试及面试

  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技能测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测试应聘者计算机操作及文字录入技能)。测试合格者,我院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院领导与应聘者面对面沟通交流,增进双方了解,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度。

  根据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和面试谈话情况,综合考虑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度,并征求应聘者意愿,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入职体检。

  (五)签约

  我院与体检合格者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根据南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有关规定,聘用制员月工资为3077元(含社会保险费、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应承担部分)。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人:覃赞清 电话:5679471)

  附件: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招聘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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