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市龙州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20人公告
崇左市龙州县2021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简章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促进龙州县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龙州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共20名,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权利。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没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三)全国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国“985工程”、“211工程”和部分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本科生(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县内在编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具备招聘职(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详见《龙州县2021年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附件1)。
(六)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条件。
二、引进职(岗)位
重点引进我县推进经济发展中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共20名。具体的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龙州县2021年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及高校现场招聘两种方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好后以附件形式(压缩包)发送至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邮箱lz8830000@126.com,(压缩包文件名格式:应聘单位全称+岗位+姓名,例如:“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岗+张三”并以此文件名为邮件主题),报名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9日-7月30日。
2.高校专场招聘会报名:我县将参加崇左市组织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专场招聘推介会(高校专场),届时考生可以现场报名,高校现场招聘具体招聘时间、地点将在龙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zhou.gov.cn)公布,请密切关注。
3.资格审查。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条件者,面试前还需带相关材料原件交由龙州县委人才办进行复核,复审通过方可进入面试。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龙州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龙州县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信息审核表》(附件3),原格式不能更改。
2.网上报名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有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原件(扫描件要求为PDF格式);招聘会现场报名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有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就业推荐证明。资格复核需要提供各类证件原件。
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概不接收。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三)面谈面试。由龙州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性较强的岗位要进行相关专业知识测试),并根据其综合表现择优聘用。
(四)考核。采用商调档案进行审查、走访及座谈等方式,全面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品德、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等。
(五)体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龙州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龙州县委、县人民政府审批。拟聘人员档案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拟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享受同类人才同等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落实有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根据龙州县委员会 龙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州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发〔2020〕10号)执行。
(一)引进时取得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管理七级工资标准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级别执行,另享受安家费补贴12万元,在龙州县完成5年工作任期(含试用期)后继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凭购房合同可申请购房补贴20万,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即可发放所在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级别绩效奖金。
(二)取得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仅限一本)硕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工资待遇参照管理八级工资标准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级别执行,另享受安家费补贴10万元,在龙州县完成5年工作任期(含试用期)后继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凭购房合同可申请购房补贴15万,每年年度考核合格者即可发放与所在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级别绩效奖金。
(三)取得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学位(包括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硕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工资待遇参照管理八级工资标准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级别执行,另享受安家费补贴9万元,在龙州县完成5年工作任期(含试用期)后继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凭购房合同可申请购房补贴10万,每年年度考核合格者即可发放与所在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级别绩效奖金。
(四)取得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仅限一本)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工资待遇参照管理八级工资标准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级别执行,另享受安家费补贴3万元,在龙州县完成5年工作任期(含试用期)后继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凭购房合同可申请购房补贴8万,每年年度考核合格者即可发放与所在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级别绩效奖金。
(五)非“双一流”高校毕业的学士学位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所学专业符合龙州县急需紧缺专业),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管理九级执行,在龙州县完成5年工作任期(含试用期)后继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凭购房合同可申请购房补贴6万,年度考核合格者即可发放与所在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级别50%绩效奖金。
以上安家费补贴分5年按月平均拨付,已满5年或5年内调离龙州县的,期满之月或调离之日起停止发放安家费补贴;购房补贴经审批通过后分2年按年发放完毕,如中途离职的,未发放部分购房补贴则不再继续发放。符合享受购房补贴的各类高层次引进人才只可申请一次购房补贴,不可重复申报。调离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再享受购房补贴。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请保持通讯畅通,由于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所有应聘人员应聘时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龙州县引进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龙州县委人才办:0771-8813989
龙州县人社局人才开发股:0771-8830013
网上报名投递邮箱:lz8830000@126.com
附件:
广西崇左市大新县公安局招聘辅警38人公告
大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崇左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崇左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大新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岗位38名,其中男性26名,女性12名,主要负责协助公安民警开展各种警务活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2日至2005年9月22日期间出生),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特殊岗位需要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业技能,报考乡下派出所、监管场所、特巡警大队、交通管理大队等基层一线单位的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5.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等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12.近两年以来从大新县公安机关离职的;
13.未取得岗位要求毕业证的;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在职辅警人员报名。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咨询电话:0771—3627695。
2.报名地点:大新县公安局办公楼712会议室。
(二)报名时间:2023年9月22日-9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征信报告、户口簿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和本人户口簿一起复印),个人简历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3.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四、审查及考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招聘考试。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法律基本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100分制。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100分制。
3.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人民体能测试标准进行。测试项目:男子组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女子组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1分钟仰卧起坐。
(三)考试成绩计算
1.考生考试成绩=知识考试成绩X40%+面试成绩60%;
2.考生考试成绩(含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等成绩)仅本次考试有效。如招聘期间辅警职位出现缺额或者新增员额,招聘单位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补录。
(四)体检。根据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结果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政审。由招聘单位对体检通过人员进行审查。
体检、政审参照有关考核录用标准进行,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依照考生考试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经政审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由聘用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聘用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不满一个月的按日均算报酬;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一年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解除劳动用工关系。辅警人员不提供住宿,伙食安排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工作时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均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休假。
(二)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待遇参照现聘用辅警标准发放。
六、费用来源
辅警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县财政划拨保障。
七、注意事项
(一)大新县公安局将通过大新公安宣传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招聘、面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处理,并记入其本人诚信档案,今后不再予以聘用。
(四)被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聘用及后续报考我局其他辅警岗位资格。
大新县公安局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2日
广西崇左市宁明县政府专职招聘30人公告
宁明县政府专职招聘的公告
为实现消防安全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目标,全面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加快和规范全县多种形式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我县消防救援力量,现宁明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宁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人员30名。
二、工作职责
主要从事灭火救援、抢险救灾、火灾防控和消防宣传等工作。
三、工资待遇与管理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原则上不安排轮休。试用期满并经考核通过后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专职岗位设置及工资待遇保障标准》,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提高增加。包含:基本工资、五险一金、绩效工资、执勤补助和高危补助等;
3、轮休假:每月轮休8天,满足一定年限可额外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10天,陪护假30天。重大节假日、消防等级执勤备勤期间采用弹性休息、补休或给予相应经济补偿的方式。
4、社会保险、公积金:依照相关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五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5、健康体检:每年单位统一安排1次健康体检。
6、需24小时执勤备勤。
四、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面貌: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有志为消防事业奉献。
3、男性,具有高中(中专)及同等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B2驾驶证以上驾驶员20-35周岁,专职消防员18-28周岁(部队退伍军人及具有体育、电脑办公、消防需要的其他专业等特长的可适当放宽);
5、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口吃、重听、色盲、纹身、传染性疾病和其他影响消防工作的隐性伤病,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的其他标准。消防员身高162厘米以上,体重不少于50千克,两眼裸视力4.8以上;
6、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聘用:中员、退伍军人、执B照驾驶证以上、从事相应驾照车辆驾驶工作1年以上、具有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者职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曾参军入伍违反部队纪律或管理规定被开除、辞退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员工作的。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选拔。即: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报名、初步筛选、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1日起。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现场报名。应聘者需携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各类退伍、资格、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及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等相关资料到宁明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报名,填写《宁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员招收报名表》。
2、网上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各类退伍、资格、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及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并填写《宁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员招收报名表》电子版并扫描,将以上材料发送至宁明县消防救援大队邮箱:nmxgaxfdd@163.com。
3、报名地点:宁明县城中镇沿江路三里1号宁明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楼三楼消防站办公室,办公室电话:8625119,联系人:苏华首 站长(18296681805),黄钰程 副站长(18878066911)。
4、报名时须提供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两寸彩照2张;
(3)毕业证、;
(4)有B1及以上驾驶证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义务兵、退伍士官须持退伍证或民政局、武装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6)报考人员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须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六、体能及面试内容
大队根据实际招聘情况,通知考生开展体能测试、面试工作时间。
(一)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引体向上、仰卧起坐;
(二)面试。
七、成绩评定
由用人单位根据考生的体能测试、面试成绩等综合考虑后择优录取。
竭诚欢迎有志于消防救援事业的青年朋友踊跃报名!
宁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员招收报名表
日期:
姓名
| 性别
| 身高
|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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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身份 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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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民族
| 婚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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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学历
| 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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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驾照类别及取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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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前 所在部队
| 报考类别
| 战斗员( ) 驾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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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学习 简历 工作 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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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 成员关系
| 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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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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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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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地址
| 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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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以上资料若有伪造或失实之处,填表人承担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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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委部招聘简章
天等县委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天等县委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天等县委部办公室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技术员)
(二)招聘人数:2人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质;
2.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4.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办公室应用软件,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25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填写《天等县委部招聘部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将报名表发送至:tdtz3521213@126.com,联系电话:3521213。
(三)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电子版后请于10月25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县委部邮箱或将纸质版报送到部办公室(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和平路09号县委楼3楼)提供给相关人员审查,2日内办公室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
(四)面试:由县委部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由县委部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府大院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委部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出差费用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报实销。
3.聘用期间,单位不安排食宿,需自理。
四、待遇和社会保障
(一)工资待遇:工资为2400元/月(含个人应承担的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费用)
(二)社会保障:受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单位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担;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天等县委部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