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市直高中阶段学校人才引进35人公告
来宾市市直高中阶段学校2021年度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和《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所有岗位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的批复》(来人才复〔2021〕1号)精神,经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来宾市委编委办、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来宾市直高中阶段学校2021年面向社会以直接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引进紧缺急需高中阶段教师3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9日~2003年7月9日期间出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9日以后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详见《来宾市2021年市直高中阶段学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六)引进对象:必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即: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六所应历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
2.全国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高校应历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
3.广西师范大学及其他省(市)立师范大学应历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
4.南宁师范大学应历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
5.其他本科师范院校的优秀毕业生、研究生。
6.获得高中、中职或高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研究生。
(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在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年龄、工作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7月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引进人才待遇
(一)招聘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纳入总量管理人员,按照具体工作岗位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职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引进人员符合来宾市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条件的,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享受来宾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的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具体按照《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9〕10号)》执行,如出台新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岗位查询。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9日起,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等方面的问题,报考人员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来宾市2021年市直高中阶段学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所列的单位联系人(资格审查人员)联系。
(二)岗位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9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5日17:00。报考人员可在来宾人才网下载《2021年度来宾市高中阶段学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毕业证、、高中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荣誉证书等扫描件。所有报名材料按照“姓名+报名岗位”的格式命名,发送到报名岗位指定的报名邮箱。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查阅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7月9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5日18:00。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7月15日19:00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开展面试。此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招聘。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进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招聘单位通知参加面试。
1.面试的时间地点:2021年7月17日上午9:00在来宾市第八中学教学博学楼。
2.核验材料。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全部报名材料原件于7:30前准时到达面试地点,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候考室参加抽签排序、等候面试。考生必须提供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要相符。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如因验证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3.面试方式:试讲(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
4.面试内容:面试按专业分组进行,必须与报考岗位科目相符。教材为我市2021年春季学期所用教科书。面试的题本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命题。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当面试达不到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6.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2021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招聘单位、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和复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在来宾人才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五、审批和聘用
(一)审批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签订合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纪律与监督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七、其他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来宾市教育体育局人事教育科,0772-4228526;
来宾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72-4278510。
附件1:来宾市2021年市直高中阶段学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所有汇总2021.7.5).xlsx
附件2:2021年度来宾市高中阶段学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x
来宾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9日
广西来宾市忻城县委部招聘简章
忻城县委部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忻城县委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一般工作人员2人。
三、招聘人员条件要求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可放宽至40岁,男女不限。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
(四)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五)同等条件,具有职业证书者优先聘用。
(六)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调配和工作安排。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30日至9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报名地点:忻城县委部办公室(县府2楼)。
(四)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面试。
(五)联系人:蓝主任联系方式:0772-5512010
五、面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与聘用岗位的匹配性等相关知识,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待遇
招聘人员待遇: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每月145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一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出差按规定补助。
本简章由忻城县委部负责解释。
忻城县委部
2022年8月30日
广西来宾市应急管理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后勤公告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后勤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二层事业单位后勤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来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后勤1名(新人新办法)。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思想表现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协作精神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水利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具体专业参照2022年广西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0日--2005年1月10日期间出生);
(七)该岗位需参与应急值班值守,深入一线参与突发事故处置救援。同等条件下,具有党政机关工作经验,掌握现公软件技能,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的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采用网上报名、传真、邮寄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17日17:00止。报名材料包括《来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后勤聘用报名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书和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及6寸全身生活彩照1张。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yjrsxck@163.com,电话:0772-4278390,传真:0772-4275116。邮寄地点:来宾市应急管理局人事教育与宣传科(来宾市兴宾区政和路北82号)。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收到材料2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名人员。
(三)面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的,增加面谈环节,按照面谈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最高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报名资格审查人数不超过30人的,按实有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进入面试。以电话形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四)考核、体检
1.考核。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2.体检。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需在公务员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经费原则上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面试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局党委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在来宾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其岗位职责的,解除其聘用合同。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1〕14号)文件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应急管理局人事教育与宣传科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宗美、罗欢,联系电话:0772-4278390。
附件:来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后勤聘用报名表23.1.10.doc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
广西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后勤公告
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后勤公告
根据来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来宾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来编〔2013〕140号)的规定,我局拟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中心的后勤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后勤(后勤控制数)1名(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嗜好,服从工作安排;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金融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旅游管理和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23日-2004年9月23日期间出生);
(六)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
(七)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三、考核、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从2022年9月23日起至9月29日17:00前,应聘人员将《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后勤报名登记表》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直接送达或发送到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邮箱:jgsw2006@163.com。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能修改。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按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于2022年9月30日前告知报名人员。
(三)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不少于1:3。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才能开考。
(四)考试、体检、考察
1.考试。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如报名人数超过6名,则取笔试成绩前6名进入面试;如报名人数不超过6名,则取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电话通知。
考试当天须出示广西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合格的才能参加考试。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本次招聘的考核对象。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招录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规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人员的待遇
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1〕14号)文件精神执行。
(联系人:易惠岚 联系电话:0772-4278235)
附件1: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公开招聘后勤计划表.doc
来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