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重症医学科医师1名、科医师1名、消化内科医师1名、骨科一病区/烧伤/整形外科医师1名、胸外科医师1名、泌尿外科技师1名、产科医师2名、新生儿科医师1名、血液透析室医师1名、眼科医师1名、耳鼻咽喉科医师1名、病理科医师1名、超声医学科医师1名、心脑电图室医师1名、发热门诊医师1名、协作病区医师1名、检验科技师1名、宣传科干事1名。
三、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近三年无医疗责任事故;
(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自2021年2月26日至招满为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接受报名(仅限工作日);
2、报名地点: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住院部11楼人事科;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须提交材料:《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以及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证书。同时提供其复印件1份,并自备档案袋装好报名材料。
(二)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由我院统一安排,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确定拟聘人员:我院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工作范围公示3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我院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社保手续,社保费用由我院和个人按规定缴纳。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和医院规章制度执行。
联系地址: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住院部11楼人事科(地址:来宾市宾城路66号,乘12、33路公交车到兴宾区人民医院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772-4778220
附件1: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
2021年2月26日
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事业单位公开商调2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人数
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二、商调岗位的基本条件
商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在职在编财政资金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类、土建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会计与审计类、统计学类、汉语言文学类或其他专业但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三)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兴宾区外干部需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兴宾区内干部需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商调人选:
1.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的。
2.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7日—2021年4月10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有关资质资格证书、专业职称、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兴宾大道1号城南企业总部大楼附楼东411室);网上报名电子邮箱:xbqfgjbgs@163.com,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于报名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报名人员;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电话通知入围人员。
(四)考察
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五)确定人选
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商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松龄,联系电话:0772—6680389,15977209036。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26日
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及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是经来宾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立医院。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家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县级妇幼保健院。为加强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储备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结合我院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10名, 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及招聘人才的岗位、人数及条件
引进及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职称条件,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七)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及招聘人才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引进和招聘人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竞聘人员只能竞聘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2月20日至招满为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接受报名(仅限工作日)。
3、报名地点: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二楼医院办公室(地址:来宾市北二路35号,乘1路、4路、12路、14路、27路、33路公交车到兴宾区妇幼保健院站下车即到)。
4、资格初审:报名者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执(职)业资格证、、职称证、报名表(见附件3、附件4,打印1式2份)、报名竞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以及工作经历、相关业绩材料和其他能佐证自身水平与能力的材料供引进人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其复印件1份,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并自备档案袋装好报名材料。报名提供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不具备竞聘资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面试
经初审合格的竞聘者参加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面试。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重点评估报考者的专业水准以及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并进行打分。面谈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人才单位电话或函件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人才岗位与报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三)体检
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竞聘者自理。
(四)考核
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竞聘者的思想、道德品质以及与竞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竞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考核、体检环节,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是否递补或取消岗位人才引进。
(五)确定拟聘人员
通过面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工作范围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做好招聘审批材料送区卫健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同意聘用通知。由引进人才单位与竞聘者签订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并发放安家费;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在聘用期间,可以不受岗位设置比例的限制,给予不低于原工作单位的岗位等级聘用,享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高层次人才给予安家费30万元,分3年支付(10万元/年,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承担);紧缺人才给予安家费15万元,分3年支付(5万元/年,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承担)。
(三)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及福利按本院相关规定执行,正式聘用后享受单位五险一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特殊人才,工资待遇可低职高聘。
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在合同聘用服务期未满5年而辞职的则需退回已发放的安家补贴费用。
五、相关要求
(一)坚持引进人才原则。引进人才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引进人才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引进人才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引进人才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三)严格引进人才纪律。竞聘者在报名、体检、考核等环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已聘用的人员,要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要严格按公开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引进人才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竞聘者在竞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上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竞聘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2-4233118 0772-4210069
附件2: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紧缺人才计划招聘表.docx
附件3: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docx
附件4: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5: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6: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
2021年2月19日
来宾市兴宾区民族宗教事务中心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民族宗教事务中心是来宾市兴宾区委部管理的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区范围内公开商调2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人数
来宾市兴宾区民族宗教事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商调对象及条件
商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在职在编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2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三)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四)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五)经单位领导同意,符合调动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商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商调岗位及条件
岗位
| 人数
| 年龄
| 专业学历及职称
| 岗位条件
|
综合岗位一
| 1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熟悉公文写作基本知识和公文处理工作流程,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
综合岗位二
| 1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熟悉金蝶、用友等财务软件及日常办公软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其他财会类证件优先。
|
四、商调程序
采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25日。
2.报名应提供材料:
(1)《来宾市兴宾区民族宗教事务中心2021年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或扫描件)1份。
(2)单位编制本(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所在页复印件)1份。
(3)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考务费。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到来宾市兴宾区委部秘书股直接报名(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兴宾大道1号城南企业总部大楼419室)。
(2)网上报名:将以上材料扫描发送到来宾市兴宾区委部秘书股邮箱:xbqtzb4212121@126.com,报名时间以邮件时间为准,笔试及面试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来宾市兴宾区委部秘书股审核。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来宾市兴宾区委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于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报名人员;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商调全过程,报名者必须保证其商调资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商调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报名者个人承担。
(三)笔试及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来宾市兴宾区委部组织进行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人员,未入围笔试及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笔试及面试成绩,按商调指标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考察)。来宾市兴宾区委部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如因疫情影响,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及其他各种原因造成缺额的,按相关程序报批后不再组织考察。
(五)讨论决定
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报来宾市兴宾区委部部务会研究决定,确定为拟商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参加商调人员在商调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
(二)商调人员上岗后需服务满五年(除提拔重用外)。
(三)报名人员应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六、其他
本次公开商调工作由来宾市兴宾区委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兴宾区委部联系。联系人:韦华,联系电话:0772—4212121。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部民族宗教事务中心公开商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docx
来宾市兴宾区委部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