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北流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4人公告

  北流市2022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2〕13号)和《北流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北人社发〔2016〕33号)文件精神,北流市2022年计划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类别等级

  详见《北流市2022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或广西区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审查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方式进行。应聘者在现场报名前登录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北流市2022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两份留存。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应聘者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件原件于查验后返还,证明收原件):

  1.《北流市2022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及加分材料(现场报名结束后提交加分材料的不给予计分);

  3.近期标准的1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同底证件照片2张;

  4.部分报考岗位还需提供在基层卫生院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5.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署日期并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8月31日至9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地址: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二楼206、207室人事科教股)。

  五、考核

  (一)确定考核人选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数低于所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全部纳入考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数是所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倍以上的,按1:3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开展考核(同一岗位出现多人报名时,原则上应以执业资格、学历、职称资格、工作年限等进行计算分数,以总分数高者优先确定考核人员)。具体计分细则如下:

  (1)通过国家卫生健康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加10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加5分。

  (2)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

  (3)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师级(医)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5分;

  (4)曾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加5分(须验证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才能计分)。

  (5)曾在“三支一扶”岗位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加5分。

  (6)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每满一年加2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计分。计分以经注册的执业医师证为准,年限起算时间以注册日期为准。

  (7)对获得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处)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处级以上部门授予的与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荣誉称号和奖励予以加分。具体如下: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计1分;市(县)级党委、政府及市(地)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计2分;市(地)级党委、政府及省(部)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计3分;省(部)级党委、政府及国家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计4分;国家级计5分。同年获得的同类奖励只给级别高的荣誉加分。(荣誉称号和奖励的颁发单位必须是各级行政机关,不包含新闻媒体、学会、协会、组委会、论坛等)。

  如遇同一岗位2人以上考核加分总分相同,职称高者优先;职称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层次相同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优先);职称、学历都相同的,以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年限长者优先。若以上都相同,则增加面试程序,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不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同时符合(1)至(5)项中多项加分条件的人员,只享受一项最高分值的加分。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用人招聘单位和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主要考核报名者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查阅报名者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组应在考核材料中对考核对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不合格的人员,在考核材料中要详细说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评价的相关依据(或规定)。考核同时,要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违法违纪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发布体检公告

  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包括人选名单、体检时间、地点、体检注意事项。

  (三)体检组织机关及体检标准

  体检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在本岗位中按确定考核人选计分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审批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待遇

  经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发出同意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凭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聘用人员入编备案手续。

  聘用人员享受北流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名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核、体检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775—6200792 (北流市纪委监察委驻北流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0775—6335277 (北流市纪委监察委驻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十一、应聘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实行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加报名。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十二、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

  咨询电话:

  0775—6222589、6220899 (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

  

北流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17日

  

  

附件1
北流市2022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序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岗位类别及等级用人
方式
招聘人数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邮寄材料地址及邮编咨询电话及传真
专业学历年龄职称或职业资格要求招聘范围其他条件
1北流市城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师专技十二级实名制2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及以下取得注册全科医学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广西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
537400
0775-6222589
2北流市城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科医师专技十二级实名制1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及以下取得注册内科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广西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
537400
0775-6222589
3北流市城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师专技十二级实名制1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本科及以上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及以下取得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广西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
537400
0775-6222589
4北流市陵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医师专技十二级实名制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本科及以上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及以下取得注册妇产科或口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广西取得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岁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
537400
0775-6222589
5北流市陵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B超医师专技十二级实名制1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及以下取得注册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广西取得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岁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
537400
0775-6222589
6北流市北流镇陵城卫生院
(北流市第三人民医院)
医师专技十二级新机制1临床医学大专及以上18周岁以上至45周岁以下取得注册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广西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
537400
0775-6222589
7北流市北流镇陵城卫生院
(北流市第三人民医院)
儿科医师专技十二级新机制1临床医学大专及以上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取得注册儿科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广西取得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岁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
537400
0775-6222589
8北流市北流镇陵城卫生院
(北流市第三人民医院)
中医师专技十二级新机制2中医(中西医结合)、中医学、针灸推拿大专及以上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取得注册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广西取得中级职称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
537400
0775-6222589
9北流市隆盛镇中心卫生院(北流市第五人民医院)医师专技十新机制1临床医学、农村医学、社区医学中专及以上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取得注册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及以上全国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
537400
0775-6222589
10北流市隆盛镇中心卫生院(北流市第五人民医院)外科医师专技十新机制1临床医学、农村医学、社区医学中专及以上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取得注册外科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及以上全国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
537400
0775-6222589
11北流市山围镇卫生院临床医师专技十新机制1临床医学大专及以上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及以下取得注册内科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及以上广西有基层卫生院从事临床工作经历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
537400
0775-6222589
12北流市民乐镇中心卫生院
(北流市第四人民医院)
中医科医师专技十级新机制1中西医临床医学、针推康复本科及以上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及以下取得注册中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广西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
537400
0775-6222589
13北流市新圩镇中心卫生院中医师专技十新机制1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康复、中医(中西医结合专门化)中专及以上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及以下取得注册中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及以上广西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
537400
0775-6222589
14北流市塘岸镇卫生院影像医师专技十二级新机制1临床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专及以上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及以下取得注册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广西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
537400
0775-6222589
15北流市大坡外镇卫生院妇产科医师专技十级新机制1临床医学大专及以上18周岁以上至45周岁及以下取得注册妇产科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广西有基层卫生院妇产科工作经历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
537400
0775-6222589
16北流市白马镇中心卫生院
(北流市第六人民医院)
妇产科医师专技十二级新机制1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18周岁以上至43周岁及以下取得注册妇产科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广西有基层卫生院妇产科工作经历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
537400
0775-6222589
17北流市大伦镇卫生院康复医师专技十二级新机制1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本科及以上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及以下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广西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
537400
0775-6222589
18北流市六靖镇中心卫生院
(北流市第二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专技十新机制1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及以下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及以上广西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
537400
0775-6222589
19北流市六靖镇中心卫生院
(北流市第二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专技十新机制1临床医学大专及以上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及以下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广西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
537400
0775-6222589
20北流市石窝镇卫生院临床医师专技十新机制2临床医学大专及以上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及以下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及以上广西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
537400
0775-6222589
21北流市清湾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师专技十二级新机制1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及以下取得注册外科及全科医学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广西有基层卫生院工作经历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
537400
0775-6222589
附件2
北流市2022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序号: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报考
单位
报考
岗位
张贴相片
姓名性别出生
年月
民族
籍贯面貌婚否健康状况
常住户口所在地
或生源地
(省、市、县)
身份证号码
学历教育类型毕业时间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是否全日制
普通高等教育
其他学历教育
执业
资格
取得执业资格时间职称
资格
取得职称
资格时间
通讯
地址
电子邮箱手机号码
工作
单位
参加
工作时间
从业年限是否在编在职人员
(从高中开始填写)
个人简历
考核测评计分情况(由报名资格审核人员报名现场填写)加分项目加分依据加分分值审核人签名
①执业资格执业医师10分、执业助理医师5分
取得资格时间: 年 月(年限: 年 月)
②学历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加5分
③职称资格师级(医)及以上加5分
④工作经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2年加5分
⑤基层服务项目曾在“三支一扶”岗位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加5分
⑥执业资格年限每满一年加2分。取得资格年限: 年 月
⑦获奖情况按公告规定,获 级奖励加 分
测评总分(取①至⑤项中分值最高一项加上第⑥、⑦项):共 分。报名者
签名
报名资格审查 意见初审意见初审人签名
复审意见复审人签名
本人承诺:本人所填写的信息及附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自愿放弃报名资格。
承诺人:年 月 日

  

  附件1:北流市2022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北流市2022年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2022年广西玉林市特岗教师招聘650人公告

      

      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2〕1号)精神,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指标650名。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我县本次计划招聘特岗教师650名,其中:小学350名、初中300名。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一)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生物岗位可适当招聘师范类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10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师范类生需具有相应的书,对于在2021年、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持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报名。应届本科、师范类生是否取得书不作为报考条件要求。

      (三)报名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四)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事业单位和特岗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人员。

      3.服务期未满的定向培养人员、特岗教师。

      4.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含我县控制数、非实名编制聘用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http://tgjszp.gxeduyun.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 7月11-18日(考生及时关注报名是否成功)。

      2.资格审查: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于7月21日完成。

      3.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我县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二)现场复核验证。

      1.复核验证时间:2022年7月21-22日(上午8:20-12:00,下午3:00-6:00)。

      2.复核验证地点:教育局一楼。

      3.复核验证对象: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

      4.报考人员携带验证材料如下:

      网上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学信网查询报告、、书、就业协议书等。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所有证件都必须验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且签上本人姓名),生毕业证书未明确是否属于师范类的,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是否属于师范类的证明和入学当年的招生计划,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附上封面(式样见附件2),封面统一用A4纸打印。就业协议书不用复印、装订。验证合格后上交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直接张贴在资格复核封面2张,用于办理准考证1张)。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在复核验证时间内不提交审核,则作为自动放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资格,逾期不再审核且不作为优先录用依据。

      如需要参加同分比较的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提交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附表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需经办人签名,留存办公电话,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党员、学生干部等证明材料。如不在复核验证时间内提交审核,则作为自动放弃同分比较的优先资格,逾期不再审核且不作为同分比较的优先依据。

      5.现场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场地时应佩戴口罩进行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查验。须持本人参加复审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参加验证。请各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关防控工作,服从安排。

      (三)考试。

      对申报我县特岗教师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现场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集中到城进行笔试。

      1.考试内容:《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2022年7月31日(如有更改以最新公告为准)。

      3.考试地点: 博白镇第二小学。

      4.准考证领取:对申报我县特岗教师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现场复审合格的人员,请关注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bai.gov.cn/通知,在考试前两天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本次组织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

      (四)成绩确定及同分处理办法。

      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学科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员。如遇成绩相同,依次以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学历、荣誉、毕业院校、党员(预备党员)、学生干部确定名次先后。

      只有1人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分数必须达到所有考生分数的平均分的60%及以上,方可按程序录取。

      (五)拟录取及补录。

      第一批次拟录取:由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述招聘原则和笔试成绩,按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第一批次签约对象。如果有的学科生源不足,则在所有未录取的考生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拟补录:如果因第一批次录取对象放弃签约机会,需要进行补录,则在所有未录取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另行公布。

      (六)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考生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所在镇派出所开具的遵纪守法证明、现实表现材料(注: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开具,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工作单位开具,待业的往届毕业生由居委会开具)。

      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素质、道德品质修养、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含被考察对象的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审查)

      (八)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

      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并将拟聘人员在广西特岗招聘报名平台和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组织培训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新教师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签约上岗

      (一)经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与培训、考试、体检合格人员于9月5日前签订合同,正式聘任为我县特岗教师。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违约者将由县教育局收取一定的违约金。

      (二)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9月30日前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2022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七、相关政策

      (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管理要求,对特岗教师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入编、建立人事档案、考核、转正定级、晋升职务、核定工资福利、户口等工作,确保特岗教师享有公办教师同等待遇。统筹盘活调剂编制资源,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为3年聘用期满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无空编的可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待腾出空编后,优先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

      (二)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三)规范特岗教师管理,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必须按政策要求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主动关心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扬;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 (2009) 21号)执行。3年聘期内,没有的特岗教师需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对于服务期满3年且还未取得相应的特岗教师,3年后不能转岗。

      八、

      1.本次招聘各公告及信息均发布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http://tgjszp.gxeduyun.edu.cn/、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bai.gov.cn/,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并执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另行通知。

      2.本公告解释权归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县教育局代)

      

    2022年7月8日

      

    附件1:2022年特岗教师学科名额人数分布.xls

      
    附件2: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核材料封面.doc\>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