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招录党建工作指导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2022年公开招录党建工作指导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基层党建工作,现面向社会招录2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数量、岗位性质、聘期

  (一)招录数量。2022年拟招录党建工作指导员2名。

  (二)岗位性质。党建工作指导员为青秀区公开招录的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原则上在党建岗位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三)聘期。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聘期为3年。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三)中员(含预备党员)。

  (四)具有较强的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核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9月14日--9月22日(截止到9月22日下午18:00)

  有意报名者请进入青秀区刘圩镇政务信息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通知公告”栏查阅,下载《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和《党员证明》填写,按要求签名、盖章确认无误后,将《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党员证明》以扫描件PDF压缩打包形式发至邮箱: 946318371@qq.com,文件命名格式:姓名+联系电话。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个人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审核

  时间:2022年9月14日--9月22日(限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经网上审核通过后,招聘单位会致电或短信通知考生(请务必保证手机通讯畅通),按要求带上相关材料到刘圩镇人民政府(刘圩镇新兴街24号组委办A202室)审核。审核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携带原件现场核验);

  2.《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粘贴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由现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或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党组织审查并按要求盖章;

  3.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附件2)。

  四、素质能力测试和体检

  (一)笔试

  笔试主要包括党务工作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等内容,不指定辅导用书,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参加笔试需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时间地点待定。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青秀区刘圩镇政务信息网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青秀区刘圩镇政务信息网查看。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面试。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重点考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突能力。届时将通过短信、电话形式告知面试入围人员相关事宜,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核验。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必须到达60分(含)以上)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2.体检。体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聘用

  (一)确定聘用人选

  按照考生最终成绩、综合考虑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党建工作指导员拟聘用人选,并在青秀区刘圩镇政务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二)签订合同

  确定正式聘用名单后,由广西南宁晟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上班的,视为自愿放弃。如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出现职位缺额的,由刘圩镇党委从相应入围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党建指导员聘用期满后,如聘用单位需要且本人愿意,经考核合格后可继续聘用,不再续聘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党建指导员职位在聘期第一年内有出缺情况的,刘圩镇党委可从同批次报考本岗位的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补录。

  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但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

  六、待遇政策

  党建工作指导员在聘用期间比照青秀区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及时足额发放。

  本简章由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党建工作指导员选聘工作的未尽事宜,请向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相关科室咨询,联系人:石一宁,咨询电话:0771—5775936

  

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4日

  

  附件1: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空表).docx

  附件2:党员证明.docx

  

2022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2年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专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擅长视频文案制作拍摄、H5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持有C1及以上驾照有两年安全驾驶经验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4月25日-4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

  (三)面试:将在5月6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南宁市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双休。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扬,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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