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中小学

  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需要,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1年灵山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710名,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0名,中小学教师300名,幼儿园教师4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中师)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灵山县范围;

  

(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和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书。2021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和相应的书(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六)普通话水平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县直学校语文教师岗位的不低于二级甲等);对报考镇及以下非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等级可适当放宽到甲等;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至附件3),

  

(八)本次招聘考试的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4)。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各有关机关列为失信人员,且还在记录期内的;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从本县在岗县聘代课人员(以下简称“县聘代课人员”)中招聘中小学教师10名;

  

年龄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均可报考。

  

(二)从本县在岗临时代课人员(以下简称“县临时代课人员”)中招聘中小学教师105名,幼儿园教师250名;

  

要求截至2021年6月21日连续教龄满一年及以上;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并且2021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

  

(三)从社会青年中招聘中小学教师185名,幼儿园教师150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0名;

  

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1日至2003年6月21日期间出生)。

  (四)年龄的核定以个人有效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http://exam.gxrc.com/User/UserLogin.aspx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00。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考生在线报名系统简单使用说明(附件6),注册登录报名平台,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1日—6月26日。

  

资格审查工作由灵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1.县聘代课人员、县临时代课人员采取网上资格审查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审查,先由招聘学校进行资格初审,再由灵山县教育局进行复审。

  

县聘代课人员、县临时代课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可照顾加分证件(县级及以上)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属县聘代课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任教学校的证明。所有证件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2.社会青年采取网上资格审查。

  3.网上资格审查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灵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报考者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4.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以2021年6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6月29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不达比例开考岗位

  原则上,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达1∶3的岗位,经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5日8:30—7月10日8:3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缴费的报考者,需自行从报名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笔试工作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与科目

  

2021年7月1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10:00-12: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3.考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参加考试须出示个人健康绿码;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灵返灵人员须持有个人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来灵返灵人员如需报名须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二)照顾加分

  

1.少数民族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

  

2.属县聘代课人员报考面向县聘岗位和县临时代课人员报考面向临代岗位的,可按照顾加分标准进行加分。对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县级及以上人社、教育部门联合授予或教育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和奖励、教龄、职称给予适当加分。照顾加分的项目及分值详见附件5。灵山县教育局应在各中小学校内公布报考人员附加分的有关情况。

  

3.照顾加分由灵山县教育局核准,计入笔试总成绩。

  

4.照顾加分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21日。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7月下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由2021年灵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由2021年灵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随面试公告发布。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4.组织实施

  

2021年8月23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有关规定,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1)灵山县教育局应在2021年8月16日前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方能组织实施。

  (2)实行验证制度。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3)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4)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灵山县教育局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五、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

  考核、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灵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定人选

  

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核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考核合格者到人社部门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核、体检中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六、公示、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市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凡经批准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合同期限应为5年以上,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使用实名制编制进行招聘。

  

本次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进行招聘,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要求,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县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开招聘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相关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其他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人社函〔2021〕23号等文件执行。

  

(三)联系方式:

  

1.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77-6428351、6428848。

  

2.监督电话:0777-6523994、6886286。

  

灵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附件1: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及条件表(使用实名制招聘).xls

  附件2: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条件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xls

  附件3: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及条件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xls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docx

  附件5:县聘代课人员、县临时代课人员照顾加分标准.doc

  附件6:考生在线报名系统简单使用说明.doc

  

2021年广西南宁师范大学招聘公告

  

  南宁师范大学2021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6〕5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和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师范大学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北部湾城市群核心城市、中国面向东盟十国国际大通道、西南出海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国家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是全国文明城市,这里满城皆绿、四季常青,被誉为中国绿城。

  南宁师范大学为广西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学校,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数据中国 百校工程项目试点学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和国家精准扶贫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组委托的学校,广西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学校,广西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广西一流学科建设单位。

  学校的五合、武鸣、明秀、长岗四个校区就坐落在南宁的绿地青山之间,占地面积共3307.74亩。学校现有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普通本科专业7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未覆盖的二级学科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拥有应用数学、测绘地理院士工作站2个。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等。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高校思想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国家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是首批广西特色高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高校、全区高校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6个,自治区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34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8门,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主持)8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自治区一流本科课程45门,自治区教学成果特等奖5项、一等奖26项。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60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子邮件或邮寄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29日至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正门口天龙湾酒店一楼大堂。

  注意事项:报名时严格执行防疫健康码亮码出行制度,报名全程请佩戴口罩,并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4.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将《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身份证、学历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党员身份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员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近三年科研及获奖情况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附件6要求进行装订)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审核完毕退回原件,复印件不退还。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5.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2)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本人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及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

  (4)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及缴费

  1.资格审查。我校相关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初审结果在我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串于招聘、聘用工作始终,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2.现场确认。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必须凭本人相关证件参加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考生自备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3.缴费。我校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10〕269 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每科50元。如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还考试费用。

  4.现场确认、缴费的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因个人原因不能按照我校公告所指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复审的将视为放弃应聘。

  (三)考试

  考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信息表中要求具有副高职称的岗位可免试直接进入考核,具体考核形式、考核时间、考核地点由学校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1.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及潜在能力。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比例组织测试,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学校核准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列,并在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调整公告。

  专任教师及思政教师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课堂组织及反应能力。内容是通过现场课堂教学,展示教学过程设计,包括本节课教学思路的设计及其依据、教学内容重点及难点的处理、各教学环节的时间分配等方面,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结束后,我校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结构化面试人选。

  其他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为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业道德规范、综合分析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笔试结束后,我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结构化面试人选。

  2.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3.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新冠疫情控制情况,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南宁师范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内另行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考试总分及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总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应聘人员总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

  (四)考核

  学校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如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为考核人选。因考生缺考或经学校批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总成绩达不到该岗位满分值70%以上的,不能确定为考核人员。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由我校人事处统筹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五)体检

  学校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并根据体检结果报学校审批,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

  拟聘名单经学校审定后,在广西人才网及学校主页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发现有弄虚作假、师德师风不良、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

  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908523。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谭老师、吴老师,0771-3908854。

  附件1: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4:中员证明(模版).doc

  附件5: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

  附件6:应聘材料装订要求.doc

  

南宁师范大学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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