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迁江镇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工作职责
拟招录编外工作人员21名,具体岗位、人数和报名条件详见《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附件1)。
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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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聘部门
| 招聘
| 年龄
| 学历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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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镇党政办公室
| 1
| 40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
2
| 镇基层党建办公室
| 1
| 40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
3
| 镇综治和社会管理
| 1
| 40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
4
| 镇农业农村局
| 1
| 40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
5
|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 1
| 40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
6
| 镇社会保障局
| 2
| 40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
7
| 镇自然资源局
| 2
| 40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
8
| 镇行政审批局
| 2
| 40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
9
| 镇项目建设和招商
| 3
| 40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
10
| 镇综合执法局
| 3
| 40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
11
| 镇财政和经济 发展局
| 4
| 40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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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品行,愿意履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义务,遵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制度、纪律;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质、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6.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
7.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竞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正被司法调查的涉嫌违法犯罪人员;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有其他不适宜参加公开招聘情形的。
三、工资报酬
工资标准每月2500元(扣除五险后)。
四、招聘和录用程序
1.招聘对象范围。面向全区范围内人员,男女不限,不提供住宿。
2.资格审查。由迁江镇人民政府组织考核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公开竞聘。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迁江镇人民政府组织面试,通过面试者择优录用。
4.公示。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5.岗前培训。对面试合格人员,由迁江镇人民政府组织参加岗前集中培训,培训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聘用程序,培训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6.体检。培训合格人员自行到区人民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7.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后,由迁江镇人民政府采取一年一聘。
8.年度考核。正式聘任后由迁江镇负责考核及管理,每年年终对聘用人员的现实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核,并向迁江镇党委政府报送考核结果。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进行表扬并继续使用,对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不予以续聘。
五、应聘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日-3月11日。
2.报名方式:个人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3.现场报名:报名时,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寸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迁江镇人民政府党建办公室填写报名登记表。
4.网上报名: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扫描件、1寸免冠彩色相片及报名表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qjzdjb@163.com。
报名表链接:https://ws28.cn/f/4u61il079m6
5.联系人:覃兰慧,联系电话:0772—5324174
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日
来宾市兴宾区民族宗教事务中心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民族宗教事务中心是来宾市兴宾区委部管理的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区范围内公开商调2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人数
来宾市兴宾区民族宗教事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商调对象及条件
商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在职在编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2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三)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四)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五)经单位领导同意,符合调动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商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商调岗位及条件
岗位
| 人数
| 年龄
| 专业学历及职称
| 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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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岗位一
| 1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熟悉公文写作基本知识和公文处理工作流程,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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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岗位二
| 1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熟悉金蝶、用友等财务软件及日常办公软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其他财会类证件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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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调程序
采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25日。
2.报名应提供材料:
(1)《来宾市兴宾区民族宗教事务中心2021年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或扫描件)1份。
(2)单位编制本(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所在页复印件)1份。
(3)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考务费。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到来宾市兴宾区委部秘书股直接报名(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兴宾大道1号城南企业总部大楼419室)。
(2)网上报名:将以上材料扫描发送到来宾市兴宾区委部秘书股邮箱:xbqtzb4212121@126.com,报名时间以邮件时间为准,笔试及面试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来宾市兴宾区委部秘书股审核。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来宾市兴宾区委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于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报名人员;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商调全过程,报名者必须保证其商调资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商调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报名者个人承担。
(三)笔试及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来宾市兴宾区委部组织进行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人员,未入围笔试及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笔试及面试成绩,按商调指标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考察)。来宾市兴宾区委部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如因疫情影响,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及其他各种原因造成缺额的,按相关程序报批后不再组织考察。
(五)讨论决定
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报来宾市兴宾区委部部务会研究决定,确定为拟商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参加商调人员在商调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
(二)商调人员上岗后需服务满五年(除提拔重用外)。
(三)报名人员应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六、其他
本次公开商调工作由来宾市兴宾区委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兴宾区委部联系。联系人:韦华,联系电话:0772—4212121。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部民族宗教事务中心公开商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docx
来宾市兴宾区委部
2021年3月9日
来宾市兴宾区民政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来宾市兴宾区民政局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工作对象单位
来宾市兴宾区民政局
二、招聘职位条件
(一)职位:办公室文秘
(二)应聘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有政府部门工作经验者可以适当放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熟悉电脑操作和使用各种办公软件,具备基本的公文写作知识和能力以及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服从安排,团结同事,有责任感。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标准按照来宾市兴宾区统一规定的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发放,聘用期间单位为个人购买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人身意外险等规定险种。
(二)日常管理和出差补助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用形式
试用期一个月合格后,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福利与正式聘用期相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向可以续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7日止。
2.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或实地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好《来宾市兴宾区民政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连同个人简历、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学校证明)、等有关证件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来宾市兴宾区民政局邮箱:xbqminzhengju@163.com
(2)实地报名。报名者请持上述资料于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来宾市兴宾区民政局报名(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A区2栋203室)。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通知
1.我单位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所需材料: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后再参加面试。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兴宾区民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772-4212176。
来宾市兴宾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22日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商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物业管理中心是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来宾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公开商调4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岗位及人数
来宾市兴宾区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4名。
二、商调岗位的资格条件
商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来宾市范围内在职在编财政资金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兴宾区外商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兴宾区内商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具备职位要求的素质、工作能力、任职资历及任职资格条件,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会计、汉语言文学等专业,有较强写作和综合协调能力者优先。
(四)年龄原则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2日以后出生),有中级职称以上、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商调人选:
1.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的。
2.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商调的其他情形。
四、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2日—2021年3月19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来宾市兴宾区物业管理中心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有关资质资格证书、专业职称、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等材料。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8栋4楼8413室);网上报名电子邮箱:jsj4225600@163.com,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于报名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报名人员;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电话通知入围人员。面试合格者按1:2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如达不到比例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再组织考察。
(四)考察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五)确定人选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商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股联系。联系人:石兰花,联系电话:0772—4231208。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2日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物业管理中心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