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桂林市灌阳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医务人员76人公告

  灌阳县2021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医务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机关后勤控制数和后勤服务机关后勤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组织实施灌阳县人民医院等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3个职位,计划招聘4人;聘用人员控制数共23个职位,计划招聘7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以2021年8月2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27日前取得学历、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27日前取得学历、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7日至2003年8月27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放宽年龄的岗位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公示:灌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灌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yang.gov.cn/)发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9月17日(共5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3或者附件4)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或蓝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两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职位计划表》(附件1、2)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灌阳县公立医院集团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灌阳县卫生健康局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花名册报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视情拆分考场,考场拆分由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灌阳县卫生健康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的1:2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合格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灌阳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每个职位只采取其中一种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灌阳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三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灌阳县卫生健康局公章,报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体检由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灌阳县卫生健康局共同参与,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五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灌阳县2021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5)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申领健康码,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现场报名、面试过程中除身份确认、回答问题之外全程需要佩戴口罩,凡是有发烧、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症状的疑似人员,请主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3.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灌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3-4217318,灌阳县卫生健康局0773-4212125。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灌阳县202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计划表.xls

  附件2:灌阳县2021年度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3:灌阳县202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灌阳县2021年度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5:灌阳县2021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doc

  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2021年乐业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3名编外用工消防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防灾救灾能力,确保充足消防救援力量,积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大队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编外用工消防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共招聘政府编外用工消防员3人,岗位为灭火救援,男性(初中以上文凭)。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1、面貌:应聘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有志为消防事业贡献。 2、年龄:年满18周岁—28周岁,且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社会青年,退伍军人、持B2及以上驾驶证和参加市级以上运动会获得良好成绩的人员优先。 3、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性,身高在1.65米 4、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安排,安心工作,发挥专长,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选拔。即: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报名、初步筛选、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五、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5月3日至5月9日

  地址:乐业县消防救援大队(乐业县同乐镇大挽村消防大队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

  肖指导:15078683133

  黄班长:15077683496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须填写《乐业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和个人简历,免冠照片1张。经体能测试、面试合格后再进行体格检查。

  六、报名注意事项

  1、《乐业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报名表》一份(可现场领取或者自行打印);

  2、报名者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驾驶证、个人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七、体能内容

  (一)专职消防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俯卧撑。

  (二)成绩评定。

  专职消防员:3000米(40%)+单杠引体向上(20%)+双杠臂屈伸(20%)+俯卧撑(20%)=最终成绩

  八、审批与聘用

  测试、面试结束后择优录取、录取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工作时间及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工资、福利、保险、伙食补助、服装、医疗等经费开支纳入当地财政预算。试用期结束转正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试用期间除伙食、住宿外不享有任何保险福利。转正后新入职政府专职消防员月工资福利收入2980元。 (二)签订劳动合同后,正式录用人员由大队统一提供制式服装、饮食及住宿、单位每年安排1次免费体检。 (三)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只享有津贴1000元,表现优秀人员可提前转正,试用期前两周为封闭式训练管理,试用期期间每周可享受1天休息。

  十、管理

  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所有队员除正常安排轮休外,实行24小时执勤。特殊备战时期全员执勤。

  附件:乐业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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