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科学院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招聘公告

  
2021年广西科学院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成立于1991年,隶属广西科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9个部门,其中科研部门5个,核定编制32人,现有工作人员39人,其中博士6人,在读博士4人,高级职称11人。单位聚焦于水深6m至岸上1km区域,以红树林、海草床、珊瑚礁、盐沼及滨海植被等为研究对象,开展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保护恢复和可持续利用研究。拥有国家计量认证实验室1个,广西壮族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个,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小高地1个,广西特聘专家岗1个,生态试验基地/野外站2个,实验室面积2500m2,仪器设备原值1500余万元。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报考招聘岗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主管部门网站(www.gxas.cn)、本单位网站(www.mangrove.org.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主管部门网站(www.gxas.cn)、本单位网站(www.mangrove.org.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8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请将以下材料整理成一个WORD文档(大小控制在10M以内),发送至邮箱:gmrcrsk@126.com,邮件主题及文档名称请填写: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报考者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1)《广西科学院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并在报名表的“应聘者承诺”栏亲笔签名,无亲笔签名视为报名无效);

  (2)材料目录;

  (3)个人自荐书;

  (4)身份证;

  (5)毕业证、;国外学历、学位需提供国家权威机构认证材料。

  (6)职称证书;

  (7)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业成绩单;

  (8)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9)获奖证书或证明;

  (10)面貌证明;

  (11)科研经历及成果证明材料;

  A参与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项目证明提供项目合同封面、项目组人员名单、签字盖章页。

  

B论文著作

  

  论文及专著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外文文章请附摘要中文译文,SCI、EI中的期刊,须提供有资质的检索机构收录证明。所有论文必须是已经公开发表的,录用证明无效。

  C发明专利

  提供发明专利证书。

  (12)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注:上述材料将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报考者须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本单位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

  (三)考核

  按符合岗位条件实际报名人员1:1进行考核,采用个人陈述+专家提问的形式进行,考生个人陈述12-15分钟(准备PPT);陈述完毕后,由考官提问5-7分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研究经历、科研成果、学术水平、未来工作思路、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生考核分数需达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本单位统一组织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

  

  对根据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为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才网、主管部门网站和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拟聘岗位等。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七)相关待遇

  新聘用博士,在试用期结束和签订服务年限协议后,给予30万元津补贴,其中安家费15万元一次性发放,津贴15万元3年内按月发放;以科研项目的形式资助15-20万元科研启动费。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9-2056427,0771-2503920。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0779-2056427

  附件1:广西科学院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广西科学院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

  

2021年8月6日

  

2021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为司法辅助人员岗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个人素质。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自觉学习并遵守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无酗酒、等不良嗜好。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能快速、准确地进行计算机文字录入,熟练运用Word、Excel等软件。有一定语言文字归纳和庭审应对等审判辅助工作能力。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三、薪酬待遇

  1.薪酬按照《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用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南青人社通〔2020〕10号)执行。月薪为3660元,其中:基本工资2562元,绩效工资1098元。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2.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止。

  2.报名材料: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4)个人健康码及14天内行程轨迹截图;

  (5)其他(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或获奖证明等)。

  3.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填写《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到青秀区法院网站http://qxqfy.chinacourt.gov.cn/下载),连同报名材料电子版一并发到青秀区法院部邮箱qxqfyzzb@163.com),笔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二)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需求及报名情况等,本单位可从中择优甄选进入笔试。通过笔试的,方能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听打情况(即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语音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以内容的完整度、汉字数量的准确度进行计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四)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和体检、政审情况,由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综合酝酿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统一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我院工作。

  五、其他

  1.应聘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交的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凡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故意隐瞒不良记录的,单位有权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因招聘工作需要,单位要求应聘人员提供其他辅助佐证材料的,应聘者应予配合。

  2.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未按照参加考试、政审、体检等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本单位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招聘计划。

  4.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青秀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部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9号 邮编:530029

  电子邮箱:qxqfyzgk@163.com

  联系电话:0771-5679509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5日

  附件: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