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公告

  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南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队伍,优化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经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我中心决定开展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方案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于2016年2月,是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市辖区范围内土地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不动产登记业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不动产登记测绘成果备案管理、房屋楼盘表管理、规划验线、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核实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二)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正确的立场,能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上、行动上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本次中心计划招聘4名,其中登记岗1名、综合岗3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公告将于2022年10月8日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rsj.nanning.gov.cn)、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zrzyj.nanning.gov.cn)挂网公布。

  招聘后续环节信息(招聘岗位核减取消情况、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名单等)公布于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该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资格条件且愿意报名者,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的规格粘贴1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提供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2日—10月14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

  (三)报名地点: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606会议室,咨询电话:0771-5609395。

  五、资格审核

  (一)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核验证制度。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名者对个人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有应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权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10月12日(含当日)。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2022年10月12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书、书、职称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报名使用的学历须为国家承认学历,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六、开考与增设筛选程序

  本次招聘的考试方式为直接面试,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规定程序批准后可降低至1:2比例开考,如未达1:2则取消招聘岗位。

  为保证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天内完成面试,如同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21人及以上,该岗位将增设笔试环节作为筛选程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一)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为准。

  (二)笔试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写作题相结合。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笔试通知:由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通知笔试人员。

  (四)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三周内将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公示笔试成绩。

  (五)成绩计算: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后续环节不再计入。面试成绩为最终考试成绩,是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

  七、面试

  (一)面试的原则。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及相关规定程序进行。

  (二)面试人选确定。根据资格审核结果与笔试筛选环节成绩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公布于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三)面试的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和评分要求。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书面形式于面试前至少2个自然日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1.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的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评分及相关要求: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八、组织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生面试结果(不含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不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二)组成考察小组负责进行考察。考察组除对考察人选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考察外,还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出具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九、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由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单位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十、拟聘人选公示

  按照招聘有关规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及办公区域范围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后招聘单位将通知聘用人员按期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十一、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请及时关注。

  参加本次招聘的交通出行、核酸检测、隔离等所发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招聘各环节可能出现延迟、取消等情形,由此导致考生备考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二、招聘工作及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

  (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每个环节的工作,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来组织实施,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整个招聘工作接受招聘工作监督小组、社会、考生的监督。

  (四)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

  (五)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机关纪委:0771-5609237

  咨询电话: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771-5609395

  

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0月8日

  

  附件1: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2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委部招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委部2022年度公开招聘外聘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并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行政辅助岗位编外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党,具备较强的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职位要求;

  (二)年龄23-40周岁;

  (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汉语言文学、新闻信息及相关专业等专业的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操作及应用,打字熟练,工作踏实认真,能独立完成分配的任务;

  (五)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吃苦耐劳,工作认真细致、执行力强;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21日— 2022年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报名程序:可登录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qingxiu.gov.cn),在南宁市青秀区委部门户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及毕业证、、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以扫描件PDF压缩打包形式发送到邮箱:qxqwtzbzp@126.com,文件命名格式:姓名+招聘单位。经网上审核通过后,招聘单位会致电或短信通知考生(请务必保证手机通讯畅通),考生按要求带上相关材料参加现场笔试。

  (四)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注意事项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核聘用

  (一)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二)考核:根据笔试50%和面试50%成绩折算总分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三)体检:到南宁市指定医院(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与青秀区直属国有平台企业广西南宁晟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人员专用),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中国党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部工作。

  六、聘用期限

  与聘用人员签订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不合格者直接给予解聘。

  七、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薪酬福利按照青秀区《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工资: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由我部做好聘用人员纪律考勤、工作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八、其他

  (一)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我部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二)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南宁市青秀区委部。

  联系人: 甘明兰 ,联系电话:0771-5826080。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南宁市青秀区委部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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