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百色隆林各族自治县选聘“土专家”16人公告

  隆林各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选聘“土专家”公告

  

  为贯彻实施《<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百发〔2021〕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一线人才在推进农业生产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农业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隆林各族自治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土专家”1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的推荐和选聘主要面向长期扎根农村、服务于农业一线,过硬、作风过硬、技术过硬、实绩过硬,在农业领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农民代表,以本县范围内农(林)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种养大户、现代青年农场主、农(林)业职业经理人、经营主体带头人等高素质农民为主体,包括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和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及其他农林业技术人才。

  (二)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志务农、身体健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掌握现代农林业生产技能或具备一定的农林产业经营管理和技术服务能力和实践经验,连续从事相关生产服务相关工作5年以上。

  (五)在产业扶贫、产业振兴、推动农业创新、引领技术运用、带动群众致富、规范参与强农惠农政策实施等工作中有积极贡献,群众认可,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六)对获得农业相关科研推广成果、工作成效认定等人员优先考虑。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26日(除节假日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报名地点:隆林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办公一区301号办公室。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乡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书以及从事涉农生产经营等有关材料到乡镇涉农单位报名。报名者对本人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隆林各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选聘“土专家”报名登记表》并签字;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毕业证、复印件(没有的不用提供);④近五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或从事推广农业技术及带动指导周边农户等有关材料;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自治县有关涉农单位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岗位聘用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自治县有关涉农单位负责解释,审核结果应于报名后2日内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报名者。

  三、面谈实施

  (一)面谈通知。选聘单位负责通知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参加面谈,放弃面谈资格的人员应提供书面声明,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面谈时间:2021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谈程序及分数运用。应聘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谈的顺序,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面谈成绩在当天面谈结束后当场公布,并经应聘者签名确认。

  四、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按照选聘岗位计划与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谈成绩相同时,以面谈成绩中的“工作成果或业绩”成绩高者为拟聘用人选。入围拟选聘范围的人员放弃选聘资格的,可从面谈合格人员中按面谈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选聘人员范围。

  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

  根据面谈考核情况,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自治县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本人自付。

  应聘人员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对接百色市人才服务中心在百色人才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核,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签订服务协议及选聘上岗

  服务协议由自治县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商编制、财政、人社、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统一制定。由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乡镇农林技术推广服务技术员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服务协议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选聘单位负责协调落实“土专家”的生活条件并落实选聘有关待遇,安排具体工作岗位,选聘的“土专家”工资待遇不低于2000元/月,工资待遇经费由本地财政给予全额拨款。已享受财政补贴的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等人员若被选聘为“土专家”的,不得重复享受相关待遇。

  八、严肃工作纪律

  应聘者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面谈纪律,违犯纪律的取消应聘资格。选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选聘工作的人员要履行职责、严肃纪律,在选聘过程中,如遇应聘者与自己有报考规定的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情形,应当回避。组织单位和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温馨提示

  1.应聘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百色市人才网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数。

  3.发现应聘人员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面谈专家组确认的,给予其当次该面谈成绩无效的处理。

  4.请尽早诚信报名,尽量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当天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当天应聘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5.选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报考规定的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形,应当回避。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林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隆林各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1年7月19日

  附件1:隆林各族自治县2021年选聘“土专家”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隆林各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选聘“土专家”报名登记表.docx

  

2021年广西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笔试招聘公告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南宁市厢竹大道55号,占地面积35亩,是隶属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集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为一体的预防医学医疗机构。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9名,详见《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和南宁疾控微信公众号。招聘后续事宜(如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为: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及单位公示栏。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6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携带《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行到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712室(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55号)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表贴当年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二)资格审查

  单位人事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6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5月27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5月28日至2003年5月27日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5月27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各岗位对应考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直接面试以1:3的开考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单位将提前至少2个自然日,书面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面试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长15分钟左右,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直接考核以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入围人选,考核方式以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四)考察

  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面试成绩或直接考核结果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他们的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或考核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或直接考核结果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及聘用

  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考察、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及单位公告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室 0771-5679992

  (四)本次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陆老师 0771-5679372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5月27日

  附件1: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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