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告
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公开招聘直属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至2018年公开招聘的直属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有的已辞职。为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决定公开补充招聘。现将补充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10名。
(二)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4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信念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能为群众提供高品质的服务,遵守工作纪律。
(四)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五)年龄男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有人社系统公益性岗位工作经验并缴纳社会保险5年以上女性,年龄放宽到40周岁)。
(六)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熟悉电脑操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分岗位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登陆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北流市人社局公开招聘直属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报考者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正面相片2张(1张张贴报名表);
5.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证明须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四)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组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审核,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对报考者说明原因。报名资格审核人员在报考者提交的复印件上签名确认,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五)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测试方式是使用电脑现场操作。主要测试电脑操作熟练程度,文字组织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依据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经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可按实际人数开考。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4.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5.面试面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榜公布。
(七)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以有过人社系统公益性岗位工作经历、法律类专业、学历高低先后次序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和提交证明材料等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八)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编外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式三份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标准按现行规定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聘用单位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监督
(一)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带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其他事项
参加本次招聘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候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从候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考核、体检、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十三、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223709(北流市人社局办公室)
6399207(北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电话:6335277(北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3日
附件1:北流市人社局公开招聘直属单位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北流市人社局公开招聘直属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2021年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第一批次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第一批次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第一批次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一所以水利、电力、机电、信息、汽车、建筑、自动化等工科类专业为主,经济、管理等人文类专业有机结合的创新型高职学院。学院开设有8个系2个教学部,54个高职专业。学院占地总面积约1100.13亩,分为长堽、里建两个校区,建筑总面积362187平方米。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广西示范性高职院校、广西职业教育攻坚示范性高职院校。2018年获水利部授予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和全国优质水利专业建设点,同年,获批为教育部第三批、自治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9年获批为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单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55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招聘岗位(见本公告附件1)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和工作经历时间要求的,计算节点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5.曾在招聘考试任一环节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本单位网站(www.gxsdx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本单位网站(www.gxsdxy.cn)人才招聘专栏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或材料邮寄方式报名,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2)现场报名
①现场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②现场报名地点
南宁市长堽路99号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行政办公楼2-3室)。
③疫情期间现场报名须知
1)按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来自高风险、中风险地区的考生暂不参加本次线下公开招聘考试。
2)所有考生凭广西健康码绿码参加现场报名。
3)所有考生进入报名现场时,人与人之间均应保持1米间隔,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3)材料邮寄
①邮寄时间
2021年7月9日-7月20日,以材料寄出当天的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②邮寄信息
1)地址:广西南宁市长堽路99号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楼二楼人事处(2-3室)
2)联系人及电话:苏老师,庞老师 0771-2085003
3)请在邮寄材料的右上方标注:2021年公开招聘(第一批次)报名材料
2.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聘者要根据自身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拟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选择应聘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岗位。
(2)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人员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除材料①不用装订外,其他材料应按材料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装订一式两份:
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3张(准考证用,相片背面请写上姓名)。
②《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第一批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需附近期寸照,手写签名。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后果自负。
③按顺序排放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学历证、、职称证等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未经认证的,不可以报考。
现场的报名的应聘人员,要求携带以上复印件的原件验证;邮寄报名材料的应聘人员,要求在面试前携带复印件的原件验证(见面试公告)。 原件验证后返还应聘者,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招聘岗位不要求的条件可不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④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身份证明等。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应包括工作单位和岗位、内容、工作时长等信息;招聘岗位要求中员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近6个月内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⑤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⑥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方式,所有报名材料(含补交的材料)要求在2021年7月20日前提供。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1.资格审查
①学院根据各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审查结果将于2021年7月24日前在学院主页上公布,不再个别通知,请应聘者于报名时间结束后自行查询。
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③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若发现同时报考2个以上(含2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④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的,必须经自治区水利厅核准后才可以调整,调整后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2.准考证
笔试和面试的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提前3天通知,以考试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sdxy.cn)发布的公开招聘信息。
(三)笔试
1.需笔试的岗位
详见《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第一批次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考试方式仅为面试的岗位,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比例大于1:3(不包括1:3)的,须增加笔试环节,具体情况见公布在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sdxy.cn)的笔试相关公告。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将提前3天在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sdxy.cn)公布,不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3.笔试内容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专业知识、法律法规、时事以及岗位所需技能等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4.笔试形式及命题
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均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sdxy.cn)上公布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情况。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若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不需笔试的岗位全部进入面试。如某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须经自治区水利厅同意后方可开考。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2.面试的人员名单公布、时间和地点
面试开考前的3天在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sdxy.cn)上公布,不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需要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必须到指定地点抽签确定考试的顺序,再按顺序依次进入指定考场进行考试。
3.面试内容
(1)专任教师岗位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采取100分制评分,内容将提前3天在学院主页上公布,不再个别通知,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学院主页信息,试讲要求提供教案。
①教案编写
应聘人员分岗位类别或专业,按照公布的试讲内容分别准备教案,准备的教案中不得出现个人姓名、单位、年龄等个人基本信息。教案要求一式8份。
②试讲
试讲主要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仪表教态、试讲整体效果等几个方面综合考察应试者的教学能力。试讲内容范围为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有关的专业课程内容。
(2)其他岗位
其他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采取100分制评分,方式为当场答题,时间共10分钟(其中审题2分钟、答题8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有专业要求的岗位还需测试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4.面试考官组成
面试每个考场设考官7人,由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以外的专家组成。
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所有岗位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学院主页上公布成绩。
5.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6.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的各岗位均实行100分制评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
经主管部门核准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招聘的下一个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7.最终成绩计算
对于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最终成绩;对于只要求参加面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五)考核
1.考核人选确定
最终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考核程序。根据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最后一名如出现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可按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考核内容及方式
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
在考核中发现应聘者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以及应聘者不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学院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对证件不齐或不按时报到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若某岗位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岗位空缺的,可由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处理:
1.从考核合格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体检;
2.根据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人员,考核合格的,安排体检;
3.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公示
考核、体检结束后,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本单位网站(www.gxsdxy.cn)人才招聘专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违反其他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联系方式:0771-2085100,电子邮箱:gh@gxsdxy.cn。
本次公开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苏老师,庞老师 0771-2085003。
附件:1.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第一批次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pdf
附件:2.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第一批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7月9日
2021年广西南宁马山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马山县2021年自主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了及时补充中小学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我县计划面向社会自主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3年6月18日以前出生)。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6月18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6月19日至2003年6月18日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6月18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马山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https://jszp-nnms.glrgds.com/)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18日8:30时至6月24日17:00时。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个自然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18日8:30 时至6月25日17:00时。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1年6月18日8:30时至6月26日17:00时。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且已缴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核准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五)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待报名环节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的前述报考人员,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改报岗位时间:2021年6月27日8:30时至17:00时。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7日8:30时至18:00时。
(六)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马山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https://jszp-nnms.glrgds.com/),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1年7月1日8:30时至7月3日9:00时。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知识》和《德育与教学法》,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3日9:00—11:00 两科连考。
2.考试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两科答题卡合为一张答题卡,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2021年7月5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6.应考疫情防控: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的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并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面试资格复审结束不再进行递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有任何一科成绩为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均不能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复审完成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对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备案。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须在县教育主管部门工作区域内、报名系统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书)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三)招聘总成绩
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笔试总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当天内完成。
(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县教育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广西南宁市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msx.nanning.gov.cn)、县教育局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程序办理,按单位单列下发聘用通知。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9号)文执行。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马山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https://jszp-nnms.glrgds.com/)和广西南宁市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msx.nanning.gov.cn)、县教育局工作区域内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特别提醒:马山县2021年自主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四)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详见岗位计划表;
马山县教育局:0771-6819786;
马山县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6828186;
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1-6826088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3-7595081。
马山县教育局
2021年6月16日
附件1:马山县2021年自主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pdf
2021年兴宁区农业农村局招聘1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
招聘岗位: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人数:1名。
工作地点:兴宁区。
工作内容: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及统计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保密意识强。
(二)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有农业农村或统计工作经验的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2021年4月29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填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并投递至邮箱:nonglinju@nnxn.gov.cn。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咨询电话:0771-3290770(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2.面试
由兴宁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面试,择优录取。面试者需持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
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
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4.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审批后,由兴宁区农业农村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三、聘用办法
(一)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相关事宜由兴宁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二)拟聘用人员经城区人社局批准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实行二年一聘制度。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中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中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