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海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力量,不断提高我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选聘我市2021年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

  一、选聘数量、职位和聘期

  1.选聘数量。北海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30名。

  2.选聘职位。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为北海市公开选聘、专职从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特设岗位人员,非公务员身份,原则上在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主要职责是协助抓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3.聘期。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聘期为3年。

  二、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2)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作风踏实。

  (3)工作能力较强,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选聘资格:

  (1)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

  (2)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3)中员(含预备党员)。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报考程序

  1.报名(3月1日至3月15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选聘条件的对象,按照个人意愿报名,携带2张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书)、党组织关系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北海市委组织部103室现场报名,并提交《2021年北海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外地考生可通过邮箱投递方式报名,将以上资料电子版发送到lxhhr123@163.com。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报,提供真实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公布进入能力素质测试人员名单(3月16日)

  报名后,市两新组织党工委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聘资格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能力素质测试的人员名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测试。市委组织部、两新组织党工委于3月16日在北海人才网公布进入能力素质测试人员名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四、能力素质测试和体检、考察

  1.能力素质测试(3月20日)

  测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能力素质测试由市委组织部、两新组织党工委统一命题,考场设在北海市考试办(市人才大厦)。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2.能力素质测试成绩查询和考察、体检入围人选名单公布(3月26日)

  市委组织部、两新组织党工委根据测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测试成绩于3月26日在北海市人才网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北海市人才网查询测试成绩。按照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选名单,市委组织部、两新组织党工委在北海人才网上公布。

  3.考察与体检(4月12日前)

  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主要是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奖惩等方面的情况。对应届毕业生,可以通过信函等方式进行考察。在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原件及盖章的《2021年北海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复审后,由市委组织部、两新组织党工委组织入围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五、聘用和培训上岗

  1.确定聘用人选和签订合同(4月下旬)

  根据测试、考察、体检综合情况,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北海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确定正式聘用名单后,由市委组织部、两新组织党工委统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最后由聘用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未到岗的,视为自愿放弃。如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出现职位缺额的,从入围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本次入围人选能力测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正式上岗后1年之内出现职位空缺的,从入围人选中按照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补录。

  2.上岗培训(5月中旬)

  由市委组织部、两新组织党工委负责组织对选聘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统一进行上岗培训。

  六、待遇和保障政策

  北海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如下待遇和保障政策。

  1.比照当地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及时足额发放。

  2.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3.本次聘用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为北海市公开选聘的两新组织党组织特设岗位人员,不适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两新组织党工委公布的《2020年选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简章》第五点第(二)条:聘用在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岗位或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基层岗位的,聘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2年以上且在岗的,报考广西公务员,可享受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同等优惠政策和待遇。

  七、管理和服务

  1.选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由聘用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负责日常管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由市、县(区)两新组织党工委和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考核。

  2.聘用期间,选聘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人事档案,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代管。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工作单位,户籍关系原则上不变。

  3.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聘期为3年,聘用期满后,如聘用单位需要且本人愿意,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续聘期间的待遇不变。最多只能续聘1期。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自主就业创业。

  4.各用人单位为所聘用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提供必要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条件。

  5.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期间原则上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或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

  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9-3186318。

  

北海市委组织部

  

2021年2月22日

  

2021年北海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职位需求表

  

  选 聘 单 位

  

  需求人数(名)

  

  合浦县(16名)

  

  廉州镇

  

  1

  

  常乐镇

  

  1

  

  公馆镇

  

  1

  

  沙田镇

  

  1

  

  西场镇

  

  1

  

  白沙镇

  

  1

  

  石康镇

  

  1

  

  党江镇

  

  1

  

  沙岗镇

  

  1

  

  乌家镇

  

  1

  

  星岛湖镇

  

  1

  

  石湾镇

  

  1

  

  闸口镇

  

  1

  

  山口镇

  

  1

  

  合浦县工业园区

  

  1

  

  合浦县“小个专”党委

  

  1

  

  选 聘 单 位

  

  需求人数(名)

  

  铁山港区(5名)

  

  兴港镇

  

  1

  

  南康镇

  

  1

  

  营盘镇

  

  1

  

  铁山港区两新组织党工委

  

  2

  

  北海工业园区(7名)

  

  企业联合党委

  

  7

  

  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

  (1名)

  

  党群工作部

  

  1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名)

  

  铁山港区“小个专”党委

  

  1

  

  合 计

  


  30

  

  

2021年广西隆安县定向招聘县直公立医院紧缺医技人才简章

  

  2021年隆安县定向招聘县直公立医院紧缺医技人才简章

  为适应隆安县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国卫办人函〔2019〕329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隆安县拟定向招聘县直公立医院急需紧缺医技人才9个岗位47名。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隆安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招聘所需条件的人员。县内外符合招聘条件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技人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x.gov.cn)查看《2021年隆安县定向招聘县直公立医院急需紧缺医技人才计划表》(详见附件1),下载并填写《2021年隆安县定向招聘县直公立医院急需紧缺医技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表(一式2份并贴上小2寸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2001年以后取得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书、医师执业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等到指定地点报名。上述报名材料经现场资格审验确认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应在《报名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8:30至7月23日17:00(工作日)。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隆安县卫生健康局3楼302室(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403号)。

  4.报名及资格审查期间疫情防控: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持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入场报名,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报名人员报名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工作人员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当场提出是否通过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的,应对报考者说明原因;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时间即为资格审查时间。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7月19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7月20日至2003年7月19日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资格证、毕业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19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经报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后在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x.gov.cn)和县卫生健康局工作区域内公布。

  四、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可采取直接考核或面试(技术操作)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为1:1比例以内的,直接考核招聘;超过1:1比例的,采取量化评分面试进行招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隆安县卫生健康局以书面形式通知。

  五、考察

  直接考核招聘的岗位,考生可直接进入考察环节;面试招聘的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内容主要为报考者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面试招聘的岗位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x.gov.cn)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提交隆安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联系方式:

  1.有关岗位条件、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0771-6529350。

  2.监督电话:0771-6527366、0771-6522631。

  

隆安县卫生健康局

  

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5日

  附件1:2021年隆安县定向招聘县直公立医院急需紧缺医技人才计划表.xls

  附件2:2021年隆安县定向招聘县直公立医院急需紧缺医技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pdf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zip(此附件为压缩文件,请在电脑端下载查看)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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