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11月份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紧缺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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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科室、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招聘条件 | ||||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职称 | 其他资格条件 | |||
检验科医师 | 2 | 临床检验 | 35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 | 有医师执业证书,检验技师证书,PCR上岗证和新冠核酸检测上岗证,并通过国家住培医师结业考试 |
临床心理科 心理治疗师 | 2 | 心理学 | 35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证。有心理咨询师工作经验优先 | ||
埌东医院中药师 | 1 | 中药学 | 35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有中药师资格证和有二级以上医院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
南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医医师 | 1 | 中医或中西医专业 | 40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 | 有规培证优先 | |
青秀分院内科医师 | 2 | 临床医学 | 40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 | 有规培证、、执业医师证,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专业优先 |
青秀分院外科医师 | 4 | 临床医学 | 40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 | 有规培证、、执业医师证,普外、泌尿、神外及创伤骨科方向。具备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硕士学历或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岁 |
青秀分院妇产科医师 | 3 | 临床医学 | 40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 | 有规培证、、执业医师、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具备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有腔镜证者优先考虑;硕士学历或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岁 |
青秀分院儿科医师 | 4 | 临床医学 | 40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 | 有规培证、,执业医师证,具备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硕士学历或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岁 |
青秀分院医保科干事 | 1 | 临床医学 | 40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 | 有执业证;有医保管理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 |
青秀分院病案科质控医师 | 1 | 临床医学或医学相关专业 | 40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有临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
青秀分院感染性疾病科医师 | 3 | 临床医学 | 40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 | 有规培证、、执业医师;感染科专业优先 |
青秀分院康复科医师 | 2 | 临床医学、 康复医学 | 40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 | 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执业范围为康复医学;有康复科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
青秀分院康复科技师 | 1 | 针灸推拿、康复、临床医学相关 | 30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技师及以上 | 能准确熟练掌握基础理论经络腧穴;持有推拿师证书 | |
青秀分院放射科技术员 | 1 | 医学影像技术 | 30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技士及以上 | 有CT大型设备上岗证或相关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 |
青秀分院预防保健科医师 | 1 | 预防医学、临床医学 | 40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 | 有、执业医师证;有预防保健科工作经验者优先 |
青秀分院超声科医师 | 3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40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 | 有超声执业医师证、超声执业资格证者 |
青秀分院检验科技术员 | 3 | 医学检验 | 40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技师及以上 | 有新冠核酸检测资质者优先 |
青秀分院信息科工程师 | 1 | 计算机、软件相关 | 35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熟悉数据库、开发语言、云计算技术及主机虚拟化软件;有大型医院信息化项目实施、管理经验优先 | |
枫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医师 | 1 | 临床医学 | 40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 | 执业范围为儿科 |
枫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科保健医师 | 1 | 临床医学 | 40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 | 执业范围为妇产科 |
枫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预防保健医师 | 1 | 预防保健、公共卫生、流行病学 | 40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 | 有公共卫生工作经验者优先 |
枫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全科医师 | 2 |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相关专业 | 40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医师及以上 | 执业范围为全科 |
枫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药师 | 1 | 药学 | 45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药师及以上 | 中药师优先 | |
相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药师 | 2 | 中药学相关专业 | 40岁及以下 | 中专及以上 | 药师及以上 | 有毒麻证者优先 | |
相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检验技师 | 2 | 医学检验专业 | 40岁及以下 | 中专及以上 | 技士及以上 | ||
相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收费员 | 1 | 财会相关专业 | 30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
合计 | 47 | ||||||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11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2023招聘工作人员
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为江南区教育局的直属二层机构,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以及贷后管理工作;落实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资助政策。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主要协助文秘、档案管理及相关学段资助业务、资助信息化建设、数据统计等业务类工作。
二、岗位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要求范围: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统计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9月18日至2005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5.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大局意识,能吃苦耐劳,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
6.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具备较好的电脑操作基础,具备较好的文字表达、写作能力;
7.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7.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8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详尽填写《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应聘登记表》,并将《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应聘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应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以电子档发送至报名邮箱zzb6066@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XXX(姓名)+XX岗位。报名人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考核形式。考核形式主要为面试。在掌握报名信息的基础上,评估应聘者的综合能力与岗位适应度,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面试名单。入围面试的人选由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负责通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入围面试的,不再另行通知。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业务能力、写作(操作)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聘用。经统一面试、考察、体检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形式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不予继续聘用。
四、福利待遇相关说明
1.工作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西二里11-2号);
2.薪酬待遇:综合工资约为4500元/月/人(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
3.享受缴纳五险一金,伙食补助,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等待遇。
广西南宁市武鸣区委部招聘公告
武鸣区委部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合同聘用制)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8日至2001年12月18日期间出生)。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含大专)毕业,不限专业。
(五)普通话标准,口齿伶俐、吐字清晰,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六)熟悉word或wps和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二、工资待遇及工作时间、地点
(一)工资待遇。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及管理按南宁市武鸣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工资按岗位分类实行统一标准:技术行政辅助岗位工资2353元/月·人(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保五险部分),合同期限按年度签订(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续签合同,不合格则终止合同)。
(二)工作时间。按行政班时间。
(三)工作地点。南宁市武鸣区委部(武鸣区城厢镇建设街260号)
三、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7日。
四、报名方式
将个人简历填写好后发至南宁市武鸣区委部邮箱wmtzb@163.com,经过初步审核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五、面试需提供材料
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相关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1张,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直接送达南宁市武鸣区委部(武鸣区城厢镇建设街260号)。
六、面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一)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南宁市武鸣区委部(武鸣区城厢镇建设街260号)
(三)面试内容:考核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办公软件操作能力等。
咨询电话:18176851227,0771—6222246
南宁市武鸣区委部
2021年9月30日
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公告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男性司法若干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司法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及职业技能;
(三)符合司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年龄、身体等条件。
聘用司法主要从事与审判相关的警务保障工作,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素质和理论水平,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吃苦耐劳;
2.年龄在在25周岁以下(199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招聘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
4.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复原、转业军人文凭放宽至高中学历;
5. 具有C1以上驾驶执照。持有B1以上(含B1)驾驶执照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
6.在同等条件下,人民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中员、高学历、或具有其他体育、文艺特长者优先择聘;
7.具备招聘的其他要求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一)曾因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由南宁市财政支付,按南宁市委编办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计发基数和计发比例的通知》(南人社发〔2020〕42号)文件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通过现场报名提交相关材料,本次招聘不接受邮寄及网上投递简历。
3.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竹溪路88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217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679121。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除提交复印件外,须提供原件核对;)
(1)报名表(附照片);
(2)自荐书;
(3)身份证;
(4)户口本;
(5)学历书;
(6)驾驶证;
(7)其他证件、证书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面试。
(三)面试、体能考核
面试考察应聘人员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体能考核:10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四)体检
根据个人表现综合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用人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六)公示
综合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广西法院内外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本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七)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中院党组审批。
(八)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审批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