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煤田地质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8人公告

  

甘肃煤田地质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甘肃煤田地质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3年局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8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岗位列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野外地勘岗位要求能适应长期野外地质工作,无色盲、色弱;吃苦耐劳,勤奋敬业。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同一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五)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高校特设专业、专业硕士经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六)年龄要求: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本科毕业生为1992年9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中级职称为1987年9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82年9月以后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3.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4.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近三年参加我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录用后放弃聘用或见习期内辞职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08∶30至9月15日18∶00。应聘人员需登录甘肃煤田地质局网站(www.gsmtmkt.com),点击甘肃煤田地质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专业方向)信息,应为同一个毕业证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为确保招考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应聘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省煤田局劳动人事处进行审核、修改,截止日期为9月15日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

  

2.网上资格审查

  

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于报考申请提交48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3年9月15日18∶00,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考试费用缴纳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应聘人员在收到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短信后48小时之内,按提示缴纳报名考试费(计划9月18日-19日发送缴费信息)。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提供的手机畅通,如提供手机号码有误,造成缴费信息不能及时准确送达,后果自负(特别提示考生取消手机骚扰信息拦截功能)。应聘人员如未按规定时间、规定标准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在领取准考证前必须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根据甘肃煤田地质局的相关要求,携带能反映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2张近期正面免冠白底1寸证件照等进行资格复审。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同意报名的证明进行资格复审。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职人员不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将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聘用资格,所缴纳报名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在甘肃煤田地质局网站另行公布。

  

6.领取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由甘肃煤田地质局印制、发放,领取时间、地点在我局网站通知。请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笔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无本人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试题命制和阅卷、监考均由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相近专业合并命题。应聘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开考比例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不低于1:3确定,不足1:3的,由甘肃煤田地质局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通知应聘人员。此次公开招聘不设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确定。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预计于2023年10月下旬举行,具体开考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甘肃煤田地质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体检由甘肃煤田地质局组织。体检通知在甘肃煤田地质局网站公布,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有体检不合格者,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甘肃煤田地质局安排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笔试缺考应聘人员不得递补,笔试成绩为零或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线的应聘人员不得递补。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函调、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考察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按照招聘计划数量和体检、考察情况,由甘肃煤田地质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煤田地质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审批备案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省人社厅备案后,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四、其他事项

  

2.本公告由甘肃煤田地质局负责解释。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4.资格复审前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其他证书,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及在鼎力信等网站查证有失信行为的应聘人员,不予审批聘用。

  

5.甘肃煤田地质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公开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6.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体检等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7.资格复审、笔试、体检等通知将通过甘肃煤田地质局网站公告方式告知,请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8.招聘公告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甘肃煤田地质局网站公布。

  

报名咨询:0931-4911929

  

监督电话:0931-4911930

  

附件:

  

1.甘肃煤田地质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pdf

  

2.考生报名信息修改表.doc

  

甘肃煤田地质局

  

2023年9月7日

2023年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招聘公告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创办于1965年,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仅有的3所开展质量技术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之一。目前校址在南宁市龙亭路8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0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dglj.gxzf.gov.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 - 2023年11月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s://gxzlgc.gkzpfw.com)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阶段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注意事项: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并在确认报名前在线签署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应聘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均由我校统一组织。

  1.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发布通知。

  (2)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有关知识、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基础知识等,分值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不设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5)个别职位因报名人数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进人的(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我校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范围。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考核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学校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统一组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771-5900962。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5900886(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二)报考规则参考公务员考录管理,报考人员出现《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所附《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关于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

  

  

202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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