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忻城县农业农村局2023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6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忻城县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人,其中,后勤2人,一般工作人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1《忻城县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要求: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专技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4.报名地点:忻城县农业农村局三楼党建人事股办公室(忻城县城关镇范团村廉租房小区前忻城县农业农村局办公楼)。

  联系人:潘** 电话:0772-5511446。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待遇

  招聘人员待遇:后勤月工资标准为1450元,一般工作人员月工资标准为200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出差按规定补助。

  五、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忻城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忻城县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忻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30日

广西来宾忻城县果遂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忻城县果遂镇人民政府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忻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实施办法》和实际工作需要,果遂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专业

  岗位:果遂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名额及专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不限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户籍在本县内或本县常驻人口。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七)熟悉电脑操作。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04月27日至2022年05月0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忻城县果遂镇党建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上报名(邮箱a5672128@163.com)。

  (四)提供材料: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同时交以上证件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五)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确认。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李洪才,联系电话:15077298466。

  四、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

  五、岗位待遇

  面试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招聘单位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综合考核合格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待遇为每月145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劳动关系存续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签合同或解聘。

  六、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由果遂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忻城县果遂镇人民政府

  

2022年04月27日

  

广西来宾忻城县司法局招聘公告

  忻城县司法局2022年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忻城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编外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强制戒毒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至6月1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忻城县司法局组织人事培训股(地址:忻城县城南新区壮乡路司法局大院),联系电话:0772-5515528。

  (四)报名材料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以及《忻城县司法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材料实行现场审核。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招聘程序

  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笔试、面试、体检,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优先录用。

  笔试、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资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待遇: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每月2600元(不含五险),不统一安排食宿,差旅按在职人员规定给予报销。

  (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正常发放工资。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七、附则

  (一)凡在报名、笔试、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忻城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忻城县司法局

  

2022年6月6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来宾忻城县北更乡人民政府招聘简章

      忻城县北更乡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党政机关编外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北更乡人民政府决定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名额

      岗位:综合岗位

      名额及专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8名,专业不限。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户籍在本乡内或本乡常驻人口;

      (二)18—40周岁,男女不限;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七)勤劳肯干,能够吃苦耐劳。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北更乡党政办公室(北更乡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提供材料: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同时交以上证件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五)资格审查。乡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在报名地点领取)确认。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莫韦恒,联系电话:0772-5622226。

      四、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经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公布。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本人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经乡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将面试、考核和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乡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每月145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七、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忻城县北更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忻城县北更乡人民政府

      

    2022年1月5日

      附件:忻城县北更乡人民政府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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