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梧州市藤县就业培训中心招录就业见习岗位人员8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8〕5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 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藤县就业培训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录岗位和名额

  

就业见习人员岗位8个(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见附件一)。

  

二、招录条件及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到就业见习基地实践愿望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职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三)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三、具体招录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7月8日起。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

  

藤县就业培训中心(地址:藤县藤州镇津南路157号三楼,电话:0774-7295031);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藤县就业培训中心见习人员登记表》(在报名地点领取或在藤县人民政府网下载)一式两份;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以及相关最高学历证明;

  

(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4)两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三)审核及面试

  

由就业培训中心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就业培训中心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相应的面试。

  

实行开放式面试,根据面试确定录用人选。

  

(四)录用及培训

  

由就业培训中心根据具体情况对入选人员按岗位所需分配工作,并与就业培训中心签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协议书》。如就业培训中心或见习人员需要调整见习岗位,应双方协商同意后通过书面确认。

  

正式就业见习前由就业培训中心组织见习培训,培训时间由就业培训中心确定。

  

四、有关待遇

  

见习基地按规定吸纳见习人员的,按1500元/人·月的标准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以下简称见习补贴)。当月就业见习不足10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当月见习补贴,满10个工作日不足1个月的,按50%发放当月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期满见习人员留用率达到50%的见习基地,留用人员的实际就业见习月份补贴标准提高至2000元/人·月。留用当月就业见习不足10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当月补贴的增额部分,满10个工作日不足1个月的,按足月计算。

  

就业见习期满是指就业见习协议到期,见习基地提前留用见习人员的视同就业见习期满。留用率是指在1个考核期内(一般1个考核期为1个自然年),见习基地与就业见习期满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人数占该周期内就业见习期满人数的比例。

  

五、温馨提示

  

本次招录公告以及后续相关工作的公示等将在藤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我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我单位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六、请报名者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到藤县就业培训中心进行报名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出示健康码,全程佩戴医用一次性口罩。报名者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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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藤县就业培训中心就业见习岗位表.xlsx

  

2021年藤县就业培训中心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doc

  

藤县就业培训中心

  

2021年7月7日

  

原标题:2021年藤县就业培训中心招录就业见习岗位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engxian.gov.cn/xxgk/rsxx/zkzl/t9415501.shtml

2021广西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面谈)公告

  

根据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安排,现就下一步面试(面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面谈)名单

  

详见附件1。

  

二、面试(面谈)确认

  

请进入面试(面谈)的考生于2021年7月6日上午12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面谈),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nnhgrjc@163.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XX职位面试(面谈)(详见附件2),同时将资格复审需准备的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一并上传。

  

(三)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四)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谈)资格。

  

放弃面试(面谈)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面谈)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1年7月6日上午12时前发送扫描件至nnhgrjc@163.com。

  

三、资格复审准备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五)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近期5寸或6寸竖版生活照1张(全身彩色,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高、报考职位)。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详见附件4)复印件,其中2019、202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详见附件6)。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5)。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相关材料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面谈)资格。

  

四、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7月9日9:00。

  

资格复审地点:南宁海关滨湖办公区(南宁市滨湖路38号)。

  

请考生按照资格复审时间,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面谈)资格。

  

五、面试(面谈)安排

  

(一)时间。

  

1.面试:2021年7月10日9:00。

  

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报到完毕,逾期未报到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2.面谈:2021年7月10日。

  

参加面谈的考生务必于面谈当天下午14:00前报到完毕,逾期未报到的考生将取消面谈资格。

  

(二)报到地点。

  

南宁海关滨湖办公区(南宁市滨湖路38号)。

  

可乘地铁1号线在南湖地铁站下,由C2出口出站后步行615米即到。

  

六、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签到前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并提供健康码绿码和资格复审前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信息。本单位将视情况组织来自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及具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考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复测。凡经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参加现场集中面试,另行安排。

  

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取消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本地区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导致本单位无法如期举行面试的,将视情况另行安排。

  

七、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单位,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面试前,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我单位将及时更新发布面试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安排和最新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南宁海关官方网站和广西人才网,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三)请广大考生在备考和往返面试地点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和相关准备。如有异常情况,请及时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0771-5368272、5368161;nnhgrjc@163.com(电子邮箱)。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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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面谈)名单.docx

  

面试(面谈)确认内容.docx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docx

  

南宁海关

  

2021年7月2日

  

原标题: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面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sydw.gxrc.com/Sydw/ArticleDetail/95aebdb9-c288-4d42-929e-fcc26d135dce

2021广西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92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吸引一批优秀人才到桂林干事创业,根据《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92名,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18年6月以来的往应届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中的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第五类人才第11条,或者第六类人才第7条或第8条的相关条件。【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第五至第六类人才)详见附件2-1】

  

2.全国部分重点高校或2020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1000强高校毕业生,且所学专业属于桂林市2021年度急需紧缺专业目录范围。(高校名单分别详见附件2-2、2-3,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4)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党的领导;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七)在桂林市外学习(含驻桂林高校)或工作;

  

(八)报考年龄: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工作人员、原为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与拟招聘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方可报考(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核定)。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桂林人才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国相关招聘信息网、各大院校及高校媒体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对照《2021年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职位计划表》(附件1),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于2021年7月10日前将报名登记表扫描件等个人相关资料(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发送至职位计划表每个职位对应的邮箱。审核通过后,由招聘主管部门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4)。

  

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报名时间自2021年6月28日起,至2021年7月10日止。

  

(三)面试

  

面试时间初步安排在7月,届时详见面试公告。

  

(四)体检

  

面试结束当天,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并安排体检,体检时间视情况定于面试的第二天或第三天。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统一在桂林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国有企业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受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确定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享受待遇

  

正式聘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以享受桂林市相应高层次人才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认定为第五类高层次人才的可享受8万元的人才津贴,30万元的购房补贴,未购买住房的享受1000元/月的租赁补贴。

  

(二)硕士研究生认定为第六类高层次人才的可享受4万元的人才津贴,15万元的购房补贴,未购买住房的享受500元/月的租赁补贴。

  

(三)在我市无购房、未曾享受租赁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过渡,免租金1年。

  

(四)以上奖励中,具体奖励方式根据《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市办发〔2019〕19号)执行。

  

(五)试用期满后,博士在管理岗位的,可聘任为七级职员。硕士在管理岗位的,可聘任为八级职员。其中表现优秀者,可以通过先挂后任的方式,调入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

  

六、编制保障

  

经桂林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使用人才专项编制,专编专用。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市本级事业单位内流动的,编随人走;调入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以及辞职、调离市本级事业单位的,人才专项编制予以收回。

  

七、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厉查处各种不正之风和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违法违纪行为。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二)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愿放弃相应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对成功聘用的人员,按一定标准给予车旅、住宿费用补贴。

  

(四)本次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应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六)咨询电话:0773-2817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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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职位计划表.xls

  

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第五至第六类人才).docx

  

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名单.xls

  

2020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一千强高校名.xls

  

桂林市急需紧缺专业目录.xls

  

2021年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桂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桂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8日

  

原标题:2021年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glrcw.com/c_article-a_show-id_873.html

2021广西贵港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招募就业见习人员4人公告

  

贵港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于2019年11月6日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成立,是贵港市医保局下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医保中心办公地址位于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885号。中心内设办公室、综合财务管理科、参保管理科、医疗待遇科、定点管理科、就医结算管理科、信息技术科、基金稽核科、医保业务大厅9个科室。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贵港市制定的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和退休干部医疗保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承担全市医疗保障经办业务。现因培训业务不断壮大,工作任务增加,急须招募见习人员4名。

  

一、招募人数及岗位要求

  

见附件

  

二、招募条件

  

1.对象范围:符合上述岗位学历要求,且是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服从工作安排,能独立开展工作;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1年6月8日至6月22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的正常上班时间)。

  

2.地点: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885号。

  

3.需要材料:①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如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一并提供,所有证件需验原件留复印件;②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③《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见附件)。

  

4.咨询电话:4525189 ;联系人:方植 ;联系电话:15078436305 邮箱:ggybzxbgs@163.com。

  

(二)面试。经审核后,对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次序确定见习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三)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贵港市就业见习协议书》。

  

四、见习期限及待遇

  

(一)见习期限:一年。

  

(二)见习待遇:政府补贴1500元/月;见习单位生活补助 700元/月,并购买1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

  

五、其他

  

见习人员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到所在部门上岗见习,见习期满后,公司将结合见习人员考勤、见习期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招收为正式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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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docx

  

招募人数及岗位要求.doc

  

广西贵港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6月8日

  

原标题:广西贵港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gg.gxrc.com/Article/info/11efcdd8-9f25-45f7-a27d-88f43f1b2d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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