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1人公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共计划招聘1个岗位、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21年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三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6月2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2日至2003年6月2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2021年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广西·桂林人才网(gl.glrcw.com)、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lgw.guilin.gov.cn)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日至6月3日(共2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23号,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3楼328室,联系电话:0773—3196116、3196308。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各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2021年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核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按技术职称、学历、从事文秘、档案管理等工作年限、现工作岗位、发表学术论文、著作、荣誉奖励等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计算总分并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但总分未达70分的不能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3。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依次以技术职称分、学历分、从事文秘、档案管理等工作年限分、现工作岗位分、发表学术论文、著作分、荣誉奖励分逐项比对得分高者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组应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成,考察组成员3到5人。
(三)考察内容:
1.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
2.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
(四)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三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提交复检申请,经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根据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册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广西·桂林人才网(gl.glrcw.com)、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lgw.guil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自到聘用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2021年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有关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加大监督力度。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
本《公告》由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电话:0773-3196116。
相关网站: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http://lgw.guili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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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战略处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xlsx
2021年战略处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分细则.doc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25日
原标题:2021年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gl.gxrc.com/Article/info/2dfeb4af-cd87-45aa-a672-17cde260e99b
2021广西百色右江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因工作需要,右江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工作时间及待遇按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办理,具有本地户口,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求职者,请到右江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报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招聘岗位:后勤1名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单位保安、门卫工作。
其他要求:男性,6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责任感强,能服从安排。
招聘岗位:后勤1名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单位门卫工作。
其他要求:男性,60岁以下,持有残疾证,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责任感强,能服从安排。
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时间。
工作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西路1号右江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工资待遇:2200元/月(公益性岗位补贴1800元/月,单位支付400元/月),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缴纳。
三、安置对象及条件
符合从事公益性岗位条件的持有《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下列人员:残疾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的人员、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难以实现就业情形的人员。
尚未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请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咨询办理,认定所需材料:1.个人申请表、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3.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报名需提供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
(二)《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五、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30日
报名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西路1号右江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方昆,联系电话:13817404645。
右江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1年3月31日
2021广西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二批)
根据《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拟聘用121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9月14日至9月18日)。如对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1年9月1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逾期不予受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西环路3巷23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邮政编码:547000;监督电话:0778-255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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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二批).xls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4日
原标题: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7912068e-dfc5-4159-93ba-b20e6262eb75
2021广西贵港市桂平市交通运输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桂平市交通运输局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岗位(专业不限,1人)。
三、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奉献和团队合作精神。
2、熟悉电脑操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3、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4、年龄:20周岁-35周岁(1986年6月至2001年6月)。
5、性别:男女不限。
6、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7、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6日—2021年7月23日( 不含双休日、节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报名时间截止2021年7月23日下午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桂平市西山镇郁江东路84号(桂平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股)。
联系人:莫海勇 联系电话:0775-3362992。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及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桂平市交通运输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1份。
五、招聘方式
1、初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经初审通过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桂平市交通运输局党务公开栏公布并同时电话通知本人)。
2、面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主要测试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人际合作与协调、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六、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本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有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根据综合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三)聘用:确定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食宿自行解决。
七、其他
工资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十三届市委会第83次扩大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
岗位待遇:所聘用人员岗位与相关工作均由市交通运输局提供及安排,日常管理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并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的业务培训资格和差旅费待遇。
未尽事宜,请与桂平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股联系,联系电话:0775-3362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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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16日
原标题:桂平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gp.gxrc.com/Article/info/0d307196-c713-40f3-8d15-bfbb8ec5644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