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面向社会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公告

  

报名时间:2021年7月30日前。

  

为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面向社会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直接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类型及等级人数条件招聘条件招聘对象范围
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工作年限其他
药品检验员1中药学、药学、生药学、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及以上/35周岁以下//全国范围内
食品检验员(满足条件之一)1食品工程、食品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有机化学、化学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及以上中级职称及以上40周岁以下2年以上食品检验经验/全国范围内
食品工程、食品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有机化学、化学本科以上学士以及以上副高职称及以上40周岁以下2年以上食品检验经验/全国范围内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才兼备;

  

(三)身体健康,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在《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20年直接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与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应聘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面试成绩作废,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一)报名方式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接受报名;外地不能到达现场报名的可将报名应提交材料扫描(A4纸规格),以电子邮件方式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发送到wzsspypjysrs@163.com邮箱。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7月30日前。

  

2.地点: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广西梧州市西环路中段198号二楼215室)。

  

3.联系电话:0774-3866022

  

4.收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16:00前。

  

(三)报名手续

  

1.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从附件下载,需本人签名)、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原件审验在面试前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原件审验的作放弃报名处理。

  

(四)直接面试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面试比例原则上为1:3,不达比例须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能面试。

  

(五)领取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查后的应聘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外地应聘人员不能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符合招聘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面试名单。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的组织和实施:由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组织实施。

  

(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分。

  

(五)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书面通知其本人。在规定的面试时间内,如有应聘者未能到达参加面试,作自愿放弃面试处理,面试将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达不到人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证件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六、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核工作由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查看档案、调查了解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五)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通过面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人员聘用

  

聘用及试用期。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按规定,工作不满一年的新招录人员必须有试用期。硕士研究生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21年直接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021年7月9日

2021年广西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笔试招聘公告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南宁市厢竹大道55号,占地面积35亩,是隶属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集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为一体的预防医学医疗机构。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9名,详见《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和南宁疾控微信公众号。招聘后续事宜(如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为: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及单位公示栏。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6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携带《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行到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712室(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55号)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表贴当年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二)资格审查

  单位人事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6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5月27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5月28日至2003年5月27日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5月27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各岗位对应考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直接面试以1:3的开考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单位将提前至少2个自然日,书面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面试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长15分钟左右,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直接考核以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入围人选,考核方式以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四)考察

  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面试成绩或直接考核结果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他们的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或考核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或直接考核结果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及聘用

  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考察、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及单位公告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室 0771-5679992

  (四)本次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陆老师 0771-5679372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5月27日

  附件1: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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