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贺州昭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

  

为了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推进平安昭平建设,根据《昭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公开招聘20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其中交管大队1名、县森林公安局1名、基层派出所8名、县局机关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2月15日至2004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的公民。基层派出所勤务辅警职位、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排爆、散打、射击、游泳等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文化程度;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心理素质好;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收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2年12月15日起,可通过互联网昭平在线、昭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zpol.cn)的通知公告栏目或昭平公安公众号 查阅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附件1)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

  

报名方式: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昭平县公安局政工室(昭平县昭平镇兴安路13号;昭平县公安局办公楼7楼707室),联系电话:0774-6697667。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提交《昭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贴好相片。(2)报名时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昭平县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其中,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昭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四、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2023年1月3日上午9:00开始,在昭平县体育场进行。

  

(二)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请各考生持身份证于2023年1月3日上午8:30前到达昭平县体育场报到和现场验证。

  

(三)体测项目和标准

  

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试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本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0

  

  ≤14″3

  

  1000米跑

  

  ≤4′40″

  

  ≤4′50″

  

  纵跳摸高

  

  ≥265厘米

  

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5″0

  

  ≤15″3

  

  800米跑

  

  ≤4′35″

  

  ≤4′45″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其中中专或高中学历人员体能测评需三项合格的视为合格,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具体测评实施规则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实施规则》。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机试

  

(一)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具体内容见《昭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附件3)。

  

(二)机试采取上机形式进行,统一组织,分组实施,电脑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45分钟。机试合格分数线由县公安局划定,原则上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原则上不得进入面试。

  

(三)机试时间:2023年1月4日上午9:00。个人凭身份证准时参加机试考试。

  

(四)考试地点:昭平县公安局七楼。

  

六、面试

  

(一)面试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领导小组按规定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选按照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如该职位应聘人数少于职位数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通知本人。

  

(二)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应变和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政审考察程序。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1月6日上午8:30开始,在昭平县公安局六楼会议室进行。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于当天上午8:10到达昭平县公安局七楼会议室候考,经核验无误后进入面试顺序抽签等工作。

  

(四)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未被聘用的人员进入侯录库,供以后补缺使用。

  

七、体检与政审考察

  

总成绩=机试成绩+面试成绩,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总成绩达到120分以上(含120分)的人选,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中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2023年1月9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如对自身在县级医院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到市级医院进行复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昭平县公安局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昭平在线网站(http://www.zpol.cn)的通知公告栏目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县公安局可以从候录库中根据空缺职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对初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1月中旬

  

九、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职权,在人民的带领下开展勤务工作,不办理公安政法专项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考虑可以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1.获聘人员试用期岗位层级工资每月约2100元(有五险一金,且一金为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试用期为2个月)考核合格的,确定新的岗位层级,岗位层级工资每月最低可达到约2250元,按照《昭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及薪酬待遇岗位保障标准实施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的相关规定可按年限由八级逐级晋升至一级,有一定的职业发展和待遇提升空间。

  

2.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3.聘任单位为聘任辅警配备工作必须的统一及执勤装备。

  

十、其他事项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贯彻落实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不正之风的干扰。昭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昭平县公安局督察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昭平县公安局政工室咨询电话:0774-6697667

  

昭平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774-6691922

  

昭平县公安局督察大队监督电话:0774-6697666

  

附件1:职位计划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附件3: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

  

昭平县公安局

  

2022年12月14日

2022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委部招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委部2022年度公开招聘外聘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并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行政辅助岗位编外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党,具备较强的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职位要求;

  (二)年龄23-40周岁;

  (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汉语言文学、新闻信息及相关专业等专业的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操作及应用,打字熟练,工作踏实认真,能独立完成分配的任务;

  (五)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吃苦耐劳,工作认真细致、执行力强;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21日— 2022年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报名程序:可登录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qingxiu.gov.cn),在南宁市青秀区委部门户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及毕业证、、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以扫描件PDF压缩打包形式发送到邮箱:qxqwtzbzp@126.com,文件命名格式:姓名+招聘单位。经网上审核通过后,招聘单位会致电或短信通知考生(请务必保证手机通讯畅通),考生按要求带上相关材料参加现场笔试。

  (四)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注意事项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核聘用

  (一)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二)考核:根据笔试50%和面试50%成绩折算总分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三)体检:到南宁市指定医院(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与青秀区直属国有平台企业广西南宁晟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人员专用),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中国党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部工作。

  六、聘用期限

  与聘用人员签订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不合格者直接给予解聘。

  七、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薪酬福利按照青秀区《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工资: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由我部做好聘用人员纪律考勤、工作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八、其他

  (一)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我部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二)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南宁市青秀区委部。

  联系人: 甘明兰 ,联系电话:0771-5826080。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南宁市青秀区委部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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