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招聘1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为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所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城市园林绿地管理与维护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的相关研究、科研成果推广、科普宣传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本次为定向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招聘中有涉及年龄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1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告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网站(http://szyl.nanning.gov.cn)和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办公区域。
招聘后续事宜(如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网站(http://szyl.nanning.gov.cn)、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办公区域内。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21号三楼人事科一室。
现场报名要求: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等与岗位要求相符的证件原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及《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名材料一经提交,不再允许任何修改。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或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等)的,不予受理或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单位人事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
报考岗位有年龄时间以及相关资格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12月20日(报名首日,例如18-30周岁,即1991年12月21日至2003年12月20日出生)。报考人员必须在2021年12月20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书等。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将在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办公区域进行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结合岗位实际确定题本范围,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本次招聘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岗位比例内笔试末位同分人员一同列为面试人选。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须在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网站以及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办公区域公布。面试人选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2.时间及地点: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书面(短信)形式通知面试人员。
3.面试形式:以招聘单位面试通知为准。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在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网站以及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办公区域公布。
(五)考察
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对他们的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人选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及聘用
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考察、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在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网站(http://szyl.nanning.gov.cn)及单位办公区域。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人事考试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34号)等文件精神,报名人员进入场所需出示三码(电子健康码、个人行程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配合做好体温测量。没有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人员需提供开具的暂缓接种或接种禁忌医学建议书证明后,方可进入场所。
以下人员须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进入报名现场
1.区外低风险地区来(返)邕人员,持来(返)邕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进入。
2.区内其他地市来(返)邕人员,出示三码(电子健康码、个人行程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即可进入。
(二)进入笔试面试等工作区域
1.区内其他地市来(返)邕人员,持来(返)邕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进入。
2.区外低风险地区来(返)邕人员,持来(返)邕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抵邕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进入。
现场报名期间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全程佩戴口罩。当天如出现发热、干咳、呼吸急促或其他不适症状的,不得进入招聘场所。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按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报考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最终解释权归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
(三)联系方式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2412589;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贺 娟,0771-2412582。
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3日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1:
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岗位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说明 | 招聘人数 |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 是否免笔试 | 是否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职称或职业资格 | 其他条件 | |||||||||
1 | 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 | 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 | 宣传员 | 管理 | 负责中心工作信息的采写和编辑、工作简报的编印及对外宣传等工作 | 1 | 汉语言文学专业、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新闻传播学专业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18-30周岁 | 无 | 中员(含预备党员);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 否 | 否 |
备注: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
附件2: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原文标题:2021年广西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9da2fe44ba130384ed6212027a35902d)
2021年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47人公告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桂教人〔2016〕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及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始建于1979年。现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是广西唯一一所公办电力类高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全国电力类高职院校中办学规模最大、实力较强、办学前景好的高校。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本部校区位于南宁市高新区核心地带,正在建设的新校区位于国家级新区五象新区。办学41年来,学校秉承厚德笃学 砺能敏行的校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3000余人,成为全国电力类高职院校中办学规模最大、实力较强、办学前景好的高校。学校设置有电力工程学院、能源动力与环境工程学院、人工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财经与管理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设置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等50个专业,建成对接发、输、变、配、用电力产业链和电力装备制造领域的专业体系。拥有4个国家级骨干专业。分别与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广西科技大学、贺州学院合办能源电力类应用型本科专业。特聘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为高级校事顾问。建成3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7个自治区级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主持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1个,主持自治区级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拥有省部级教学成果13项。成为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主持单位、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职业院校学生信息化职业能力提升和认证项目院校、教育部工业机器人职业教育项目合作院校、教育部首批1+X 证书制度试点学校、广西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试点院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47名。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详见《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控制数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4.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条件。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5.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6. 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具体见《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控制数人员岗位信息表》;报考人员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的当月,按照足年足月计算。
7. 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学籍的或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 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 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 曾出现严重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的人员。
9.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学校网站(www.gxdlxy.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学校网站(www.gxdlxy.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7个工作日)
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4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上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过期恕不受理。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3. 报名网址:学校官方网站(www.gxdlxy.com),报名入口为学校人才招聘系统(zp.gxdlxy.com)。
4. 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不能多报,多报者则作为无效报名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网上报名时应提供以下附件材料的电子版
①应聘人员须在系统上填写《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证和、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及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应聘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拿到毕业证书之前可凭学信网学籍证明或在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参加报名,并在2021年9月30日前补齐毕业证书、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机会。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请应聘人员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③职称证、、党员身份证明(报考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必须提供)、技能证书以及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
④报考具有1年及以上高校或企业或科研院所工作经历的岗位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相关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应聘者在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⑤上传近期白底或蓝底1寸电子照片。
请将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版材料文件命名为姓名+岗位号+岗位名称+材料名称(例如:张三+1+专业教师+身份证)。
(3)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5. 疫情期间报名须知
按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来自高风险、中风险地区的考生暂不参加本次线下公开招聘考试,所有考生凭健康绿码、通信行程卡参加现场考试,没有健康绿码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活动。
6. 资格审查
(1)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者材料提交后,学校人事处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统计各岗位应聘人数。岗位招聘
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引进人员的,必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后方可开考。
(4)资格审查结果在学校网站发布,公布内容包括开考岗位及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三)考试和考核
1. 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期间考试程序及工作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7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等文件精神执行,所有考生进入考场考试时,人与人之间均应保持1米间隔,主动出示健康绿码和通信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2. 考试
(1)公开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的方式,专任教师需进行试讲,辅导员需进行结构化面试。
辅导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4及以上比例的,增加笔试考试环节。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及运用能力,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人员未达到岗位与应聘人数1:3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面试或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后降低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如某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含70%)分值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面试时间: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考场安排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学校人才招聘系统、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通知,学校招聘系统会通过手机短信或系统站内信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形式: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两大类岗位进行面试。即:
①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总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仪表教态、教学基本功、试讲整体效果等几个方面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试讲内容范围为学校要求的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有关的专业课程内容,具体事宜在学校网站公布。
②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确认并签字,于面试当天结束后24小时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3.考核
(1)确定考核对象:考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2)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采取访谈、调查等方式由公开招聘考评组组织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②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③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④应聘者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重要信息存疑无法认定清楚的,或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
⑤考核结果不合格。
(4)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在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考核结果,经学校党委研究,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由我校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不得随意增减。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则在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公示
学校将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应聘岗位等信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审批、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通过本次招聘入职的人员,按报考岗位进行岗位聘任。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不含寒暑假)。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高校非实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
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政策执行,与本单位在编在职的同级同类人员同工同酬。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学校在职教工凡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员(含中层领导)的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凡与学校校级领导有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分管部门岗位。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210709;举报邮箱为:dlxyjwjc@163.com。
七、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gxdlxy.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科园大道39号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人:黎老师,联系电话: 0771-3215367。
附件: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控制数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2021年广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21人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民生机关办公区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民生机关办公区服务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自治区民乐路机关办公区和其他区直机关集中办公区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五象机关办公区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五象机关办公区服务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自治区五象机关办公区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宅区综合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宅区综合服务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共租赁住房、集中周转房住房以及区直未售公有住房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房保障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房保障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行政用地等国有资产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管理事务性工作。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湖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湖服务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南湖小院、新民小院、星湖小区、星湖公寓、青秀小区和青秀老干部活动中心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青秀湖公园及水库的管理工作;承担青秀湖公园及周边自治区人民政府后续用地的规划、建设、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青秀湖公园及周边园林绿化工作。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区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和处置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全区公务用车使用情况、配备更新的统计工作;承担全区公务用车使用监管和运行成本监控技术工作,以及自治区公务用车平台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自治区重大活动公务用车调度具体工作;协助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做好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车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车队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为:承担自治区四大班子和省部级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自治区重大会议、公务接待、调研应急等公务用车以及自治区省部级领导干部机动用车服务保障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素质好;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六)本公告中高校毕业生包含2021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2021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七)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八)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被开除公职人员、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7.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现场报名等其他形式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7月26日8:00至7月30日18:00期间登陆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介中心考试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com/User/UserLogin.aspx)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提交报考申请。2021年7月30日18:00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规定,需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上缴纳考试费50元,缴费时间为2021年8月3日8:00-8月4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不需笔试直接面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需缴纳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7月29日8:00至8月2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后可查询)。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后仍未查询到审查结果的,请及时向招聘单位反映,并提供报名材料及报名成功的网站截图,经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可视为报名成功。
4.需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17日8:00—8月21日9:30。
(三)考试。
考试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或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实际情况,当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0时,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当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超过1:10时,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若出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超过1:10,但由于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未按时缴费,导致最终报名成功人员未超1:10的,该岗位报名成功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该岗位已缴费考生考试费将退回考生。
1.笔试 。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教材,60分(含)以上为合格。笔试人员须同时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可于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阅。
2.确定面试人选。
(1)需笔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不需笔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组织开展面试资格复审工作。进入面试人员需按照面试公告中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从报名系统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书;
(3)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
(4)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5)报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本人户口、档案、组织关系证明;
(6)其他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4.发布面试公告。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发布面试公告,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请报名人员自行关注。
5.实施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宣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成绩计算
(1)有笔试环节的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直接面试岗位的总成绩为结构化面试成绩。
(四)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有笔试环节的岗位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比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考核中若出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考核人选自愿放弃考核和聘用资格、考核人选所在单位不配合导致考核工作无法完成的情况,则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确需进行递补的,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有笔试环节的岗位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2.在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个人重要档案资料不齐全或不真实,个人履历、经历情况不清,不能进行有效考核的。
3.自愿放弃考核或聘用资格的,须提交书面材料至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则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确需进行递补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组织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和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2810883。
(四)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陆** 0771-2803046;田** 0771-2805487。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7月14日
2021年南宁市江南区水利局公开招聘水管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水管单位编外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江南区水利局水管单位编外工作人员15名,工作地点: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延安镇、江西镇农村地区,岗位详见《2021年江南区水利局水管单位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中专),专业不限,详见附件1。
3.有相关工作经验及驾驶经验者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4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中心A座6楼613办公室(南宁市江南区水利局),联系电话:0771-4977145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报名形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交材料形式,江南区水利局对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面试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根据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统一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聘用公示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到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政审、试岗、实务操作等,考察试用期为一个月,待局属领导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二、三类岗位标准执行,二类岗位工资标准为2730元/月,三类岗位工资标准为2530元/月,均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附件1:2021年江南区水利局水管单位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