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交通运输局2023招聘工作人员

  

南宁市兴宁区交通运输局招聘公告

  南宁市兴宁区交通运输局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内容

  1.兴宁区交通运输局路长办行政辅助岗1名(聘用制):主要负责路长办日常办文办会、工程材料收集报送、档案管理、后勤保障及完成其他交办事项等工作。

  2.兴宁区交通运输局治超办行政辅助岗1名(聘用制):主要负责负责公路巡检,超载超限车辆治理,执法卡点驻守,应急处置,创城创卫,整治畅通有序大行动(扬尘治理)等工作及完成其他交办事项等工作。

  二、招聘总体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

  2.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兴宁区交通运输局路长办行政辅助岗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兴宁区交通运输局治超办行政辅助岗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交通运输类、法律类或体育类专业。

  4.党员优先。年龄35周岁以下,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优先,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5.综合素质好,沟通协调能力强,有较强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2023年8月2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将个人简历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岗位发送至本单位邮箱:jiaotongju@nnxn.gov.cn。

  (二)考察

  1.身份核验。考试当天考生需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考察形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结构化面试同时进行的形式,以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录用人员。

  3.考察资格。报名后我局将根据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初审名单,并通过电话形式通知进入笔面考察环节的人员。

  4.考察内容。先进行笔试,后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以及处事的应对能力等,综合成绩取结构化面试+笔试按照8:2总成绩的平均值。

  5.考察时间。通过简历初审后,面试时间将电话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6.考察报到地点。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人民政府(3号门)。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南宁市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四)聘用

  通过考试及体检并按规定程序通过审批的,在收到面试通知后一周内办理入职手续,由政府派遣单位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要求工作一年以上,聘用人员实行两年一考核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1.工资待遇: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含五险一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

  2.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报名咨询电话

  0771-329069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南宁市兴宁区交通运输局招聘公告.pdf 

  

南宁市兴宁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13日

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公告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男性司法若干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司法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及职业技能;

  (三)符合司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年龄、身体等条件。

  聘用司法主要从事与审判相关的警务保障工作,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素质和理论水平,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吃苦耐劳;

  2.年龄在在25周岁以下(199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招聘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

  4.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复原、转业军人文凭放宽至高中学历;

  5. 具有C1以上驾驶执照。持有B1以上(含B1)驾驶执照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

  6.在同等条件下,人民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中员、高学历、或具有其他体育、文艺特长者优先择聘;

  7.具备招聘的其他要求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一)曾因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由南宁市财政支付,按南宁市委编办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计发基数和计发比例的通知》(南人社发〔2020〕42号)文件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通过现场报名提交相关材料,本次招聘不接受邮寄及网上投递简历。

  3.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竹溪路88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217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679121。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除提交复印件外,须提供原件核对;)

  (1)报名表(附照片);

  (2)自荐书;

  (3)身份证;

  (4)户口本;

  (5)学历书;

  (6)驾驶证;

  (7)其他证件、证书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面试。

  (三)面试、体能考核

  面试考察应聘人员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体能考核:10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四)体检

  根据个人表现综合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用人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六)公示

  综合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广西法院内外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本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七)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中院党组审批。

  (八)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审批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日

  附件: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司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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