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柳州市公安机关招聘辅警74人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柳州市公安机关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辅警74人,具体职位信息详见下图。
 
  在招聘过程中,如招聘岗位人数出现变化,以招聘环节中的后续公告为准。
 
  (点击查看大图)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聘年龄:
 
  应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7月25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26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5.身心健康,思想端正,无传染病和其他疾病特征,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因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纪、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酒驾、醉驾、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因违法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10.被银行、法院视为失信人员,或有其他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柳州市公安局或其他单位在职在岗人员;
 
  12.在校学生(函授在读生除外);
 
  13.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4. 2022年7月以来从柳州市区公安机关离职的;
 
  1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8:00至8月5日17:00。
 
  报名方式: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网站报考,也可登录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uzhou.gov.cn)或进入“柳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柳州警方”微信公众号关注相关招聘信息进行报考,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不收取费用。
 

 
  报名系统二维码
 
  (二)资格初审
 
  考生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进行,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自行关注报名及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2024年8月7日17:00起至8月11日8:00止,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形式
 
  柳州市公安局将通过“柳州警方”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考生知识考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等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知识考试
 
  知识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的方式进行,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复习范围(见附件2)将于7月25日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柳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柳州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时统一公开,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
 

 
  附件2.知识考试复习范围
 
  用人单位将于知识考试当天,在考生报到后开展资格复审工作,考生须携带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考试前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参加考试,同时,取消后续所有应聘环节资格。
 
  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8月上旬(或考试前一周)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柳州警方”微信公众号。
 
  (二)体能测试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试人选1∶4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知识考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知识考试人数达不到1∶4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见附件3),分别为男子组: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组: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三个项目均达标的,体能测试方为合格;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8月上旬公布。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三)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运用等相关内容;
 
  专业技能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
 
  考生在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报到时须携带有关证件、专业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在符合其他职位要求条件下,按照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至其他应聘人数比例不足的职位后,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环节)。如各职位比例人数均已满额,则不再对超出职位比例人数的考生进行调剂,不予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8月中旬公布。
 
  (四)面试
 
  根据柳州市公安机关2024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知识考试成绩、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果,按照考生所报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按体能测试合格考生的知识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划定参加面试人员范围,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由我局统一对考生进行调剂,考生参加调剂后的职位面试。考生应按照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符合职位要求条件下,调剂至应聘人数比例不足的职位;如各职位比例人数均已满额,则不再对超出职位比例人数的考生进行调剂,不予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8月中旬公布。
 
  (五)考试成绩计算
 
  1.普通考生考试成绩=知识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考生考试成绩=知识考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五、体检、政审、公示及签订聘用合同
 
  (一)体检
 
  各用人单位原则上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体检依据《柳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4)。
 

 
  附件4.柳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8月下旬公布。
 
  (二)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柳州市公安局对其进行政治考察,各用人单位配合进行政治考察。
 
  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政审合格的人员,经柳州市公安局研究后,通过“柳州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暂定于9月上旬发布。
 
  (四)签订聘用合同
 
  对经知识考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在试用期间及新入职当年度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岗位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
 
  聘用工作暂定于9月上旬进行。
 
  六、候录库
 
  ?本次招聘设置候录库,候录对象为通过面试但未进入体检、政审环节的人员。如入围体检、政审的考生不合格,或考生在签订合同前弃权或者聘用后离职,以及柳州市公安局2024年内其他岗位因辅警离职出现职位空缺,且岗位要求与候录库人员招聘条件相符的,可从候录库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的确定人选。
 
  七、薪酬待遇
 
  (一)辅警试用期间月工资待遇为4181.61元,其中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个人绩效奖金(按年度发放)等部分。在试用期间及新入职当年度内辞职或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的人员,无绩效奖金。
 
  (二)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柳州市公安机关辅警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八、相关事项
 
  (一)柳州市公安局将“柳州警方”微信公众号及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发布关于招聘、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二)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保证提供的通讯号码正确,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知识考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政审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准考证是参加知识考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需要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其本人诚信档案,今后不再予以应聘。
 
  (五)凡被柳州市公安局正式录用但未按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聘用及后续报考柳州市公安局其他辅警岗位资格。
 
  (六)柳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柳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72-3892021,3892123
 
  监督电话:0772-3892030

2024年广西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8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桂林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度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80名(详见附件1《职位计划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3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被桂林市公安局,各县(市)、分局或其他单位开除、辞退、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含合同期未满辞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属桂林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的;
 
  11.全日制在校生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设置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桂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桂林市金鸡路11号)
 
  报名时提交《桂林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附件2)、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须提供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以上材料未带齐,不接受报名。
 
  3.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4.资格审查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设置见附件3。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参加者凡有其中一项不达标或放弃,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仅为1次。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上机考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上机考试。上机考试时限45分钟,满分100分,现场评分,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上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原则上按照报考人员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于考场外公布,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五)个人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政治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信用记录、应聘资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桂林警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凡在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公告薪酬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每月3000元(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根据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确定工资。享带薪年假、四险一金、年度健康体检、人身意外险等待遇。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我局可结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其它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已通过桂林市公安机关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不得再次报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773—8995187。
 
  附件:
 
 
 
 
  桂林市公安局
 
  2024年9月9日

2024年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公告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系国家教育部同意,广西人民政府批准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农科类职业技术大学。学校共有招生备案专业 88个,其中四年制职业本科专业 36个,二年制职业本科专业9个,高职专科专业43个,全日制在校生25000多人。近年来,学校入选国家农业农村部、教育部“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教育部首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专题“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立项建设单位、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区域合作(国际合作)试点学校,由学校牵头建设的广西农业职业教育集团成功入选教育部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具有踏实敬业的工作态度、勇于担当的奉献精神、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具有团队协作精神、高效的工作习惯和创新意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博士研究生要求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博士学位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能胜任专业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
 
  5.若博士学位人员在国(境)外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前述国(境)外大学原则上应是引进当年最新版四大权威排名(即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英国THE世界大学排名、美国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前1000名的高校。
 
  引进人才类型及待遇
 

人才类型

序号

职称级别

生活补助(税前)

科研启动经费

过渡期租房补贴(享受期两年)

自然科学类

人文社会科学类和教改类

紧缺专业博士学位人员

1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50万

10-30万

5-15万

1500

元/月

2

中级及以下职称

(含无职称)

40万

非紧缺专业博士学位人员

1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5万

2

中级及以下职称

(含无职称)

35万

 

其他待遇及情况说明:

1.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

2.入职后,可申请购买学校福利房及南宁市政策性住房。

3.生活补助发放办法:学校与引进的人才签订8年服务协议后,发放生活补助总额的60%;中期考核合格后,发放生活补助总额的20%;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剩余的20%。

4.对业绩突出、特别优秀的紧缺专业人员,可按照“一事一议” “一人一策”确定待遇。

5.工资按学校聘任的岗位等级兑现。中级及以下职称(含无职称)博士学位人员,自入职之日起三年内,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给予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副高级)的津贴及福利待遇,三年后按实际岗位计发工资福利待遇。

6.如获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每半年认定一批),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A层次人才:每年2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购房补助200万元,科研补助“一事一议”。

(2)B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3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2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30万元,连续补助5年。

(3)C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2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6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20万元,连续补助5年。

(4)D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5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7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2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10万元,连续补助3年。

(5)E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0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5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1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8万元,连续补助3年。

7.如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广西杰出人才(每2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150万元,科研补助500万元(可一事一议额外申请)。

(2)广西八桂学者(每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300万元(科技创新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3)八桂青年拔尖人才(每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45万元,科研补助60万元(科技创新类)、3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4)广西人才小高地(每年遴选一批):每个团队1000万元建设经费。

8.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人才团队,具体引进条件及待遇面谈商议。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年有效,直至相关专业录满为止,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中国邮政EMS)纸质材料报名。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填写《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报名表》,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近期1寸电子照片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电子版是PDF格式)。
 
  电子邮件主题设定为“具体专业类别名称+姓名+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纸质材料请在邮寄时备注“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材料”。
 
  招聘专业方向
 

序号

专业大类

具体专业类别

备注

1

农林牧渔大类

农业类(现代种业方向、作物遗传育种水稻、玉米研究方向)、畜牧业类、渔业类、林业类(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方向)、农业工程类

 

2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粮食类、药品与医疗器械类

 

3

医药卫生大类

中医药类、药学类

 

4

土木建筑大类

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土木工程类

紧缺专业

5

装备制造大类

机械工程类、电气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紧缺专业

6

电子与信息大类

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通信类

紧缺专业

7

交通运输大类

交通运输工程类

 

8

财经商贸大类

电子商务类、经济贸易类、财务会计类、工商管理类、金融类、物流类、财政税务类

紧缺专业

9

旅游大类

旅游类

 

10

文化艺术大类

艺术设计类

紧缺专业

11

教育与体育大类

语言类(英语)

 

12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公共管理类

 

13

新闻传播大类

新闻出版类、广播影视类

紧缺专业

14

化学类(研究方向需与食品类、药学类相关)

 
 
 
  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771-3249289
 
  电子邮箱:gxnzdrsc@163.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76号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广西交通运输学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8人公告

广西交通运输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将2024年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8名,具体招聘岗位、应聘条件和要求详见《广西交通运输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勤奋敬业;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2024年9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岗位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的,则为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30周岁以下的,则为199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他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7.报考人员所取得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中专业名称须一致,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须一致。

8.高校毕业生,包括2023年、2024年内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

(二)具体岗位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经历、年龄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广西交通运输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或公职、辞退、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处分的;

3.已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未满或未达单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其中,在读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低一级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现役军人;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

9.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三、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增加招聘计划或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gxzf.gov.cn)、广西交通运输学校网站(http://www.gxjtysxx.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结果、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考试通知、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gxzf.gov.cn)、广西交通运输学校网站(http://www.gxjtysxx.com)发布。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本次招聘根据岗位类别确定具体考试、考核方式,同一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的考试、考核方式一致。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8:00至2024年9月2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接受电话、现场报名等其他形式报名,以报名截止时间收到邮件为准。

3.报名要求

报名材料务必压缩打包并以“2024实名+岗位+姓名”的格式命名(例如:2024实名+饭店运营与管理专业教师+李XX),发送至renshike003@126.com。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广西交通运输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一式1份(Excel文档发送)。

(2)《广西交通运输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1份(需粘贴近期免冠蓝底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承诺手写签名后扫描)。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技能证、执业(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劳动合同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扫描及彩色全身照片扫描件。海外留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扫描件。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5)报考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单位组织部门或基层党组织公章)扫描件。

以上报名材料需提前备齐,在考核面谈前统一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我校收到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报名结束1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回复邮件,请联系学校人事科进行咨询。

(二)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和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审核应聘报名人员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工作经历等材料是否真实有效;重点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进行匹配性审查,报考人员具备的资格条件必须与公告的岗位招聘计划一致。报考人员具有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所对应的本级学历学位层次或上级学历学位层次的,可以通过学历学位和专业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具有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下一级学历学位层次的,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通过。报考人员的第二(双)学位、辅修专业可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学位查询网站上查询认证,可以以第二(双)学位的专业、辅修专业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发布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gxzf.gov.cn)、广西交通运输学校网站(www.gxjtysxx.com)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同时公布开考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不进行个别通知,请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结束后自行查询。

(四)考试

1.考试形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需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低于1:3比例的岗位,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因特殊原因需降低开考比例的,报学校主管部门核准同意,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后方予开考。

当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超过1:6时,考试形式为试讲/结构化面试的岗位将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方式、内容和分值另行通知。

在发布考试通知时,同时发送准考证至个人邮箱,由本人自行下载打印。

2.面试公告

学校将于面试前3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gxzf.gov.cn)、广西交通运输学校网站(www.gxjtysxx.com)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不再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如岗位增加笔试环节,面试人选确定方式: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因考生缺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3.面试形式

(1)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试讲内容范围为应聘岗位相应专业的专业课程内容,试讲内容将提前3天在广西交通运输学校网站(http://www.gxjtysxx.com)公布。不再个别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考试公告。试讲时间为20分钟,100分制评分。

(2)管理岗位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5分钟,采取100分制评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经主管部门核准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进入招聘的下一个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分值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教师岗位人员面试成绩=试讲成绩×100%。

管理岗位人员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

4.比例内报考人员出现末位成绩并列时,当场对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再次组织面试,最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

5.面试成绩发布:每个考场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考场考生面试成绩及相应岗位排名,考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名。面试全部结束后,面试成绩和相应岗位面试成绩排名3天内在公告发布网站和学校工作区域发布,供考生查询。

(五)组织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首先,对考核对象进行是否符合教职员工准入条件查询、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其次,与符合条件的考核对象所在单位(部门)主管领导、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服务对象等进行谈话,查阅档案,与考核对象面谈;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等,以及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查阅档案重点审核个人档案“三龄两历”,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如有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考核资格的,则按面试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由学校依据最终的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

经考核后,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考核、体检合格并经学校批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和体检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学校领导班子审议,领导班子审议通过的拟聘名单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八)提交学校党委会审定拟聘人员

根据公示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学校党委会进行审定。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党委会审定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执行试用期制度。不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入职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聘用人员应服从学校在工作校区、岗位调整方面的安排。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一)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考核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各考试、考核工作人员要严格考核纪律,一经发现查实有违规违纪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纪检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0771-3243360、gxjxjjjb@163.com。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0771-3276901、renshike003@126.com。郑老师、周老师

附件1广西交通运输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广西交通运输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xlsx

附件3广西交通运输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6考生个人报考材料目录.docx

广西交通运输学校

2024年9月9日

原文标题:广西交通运输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sydw.gxrc.com/Sydw/ArticleDetail/b4a87964-fa1b-4bd2-ba9e-d0161a58817c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