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桂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公告(107名)

  为鼓励更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林市大学毕业生士兵征集激励办法》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工作,全市共计划招聘10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意识形态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符合2024年下半年应征入伍条件,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并于2024年8月23日前毕业且取得毕业证书。

  (五)符合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招聘对象年龄应符合全国征兵网明确的男(女)兵征集年龄范围。

  (七)自愿从桂林市应征入伍且符合征兵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标准。

  (八)根据国家征兵政策规定,女性青年应为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审查确定公布的2024年下半年应征女青年预征对象(届时本人可通过全国征兵网查询)。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桂林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应征报名、体检政考、报名和资格审查、招聘考试、役前训练、人选确定及公示、签订聘用协议、退役上岗等环节进行。

  三、网上应征报名

  1.时间:网上征兵报名开通日起至8月10日18时(女兵网上报名时间截止至8月10日18时)。

  2.方式:个人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应征地所在县(市、区)的事业单位岗位。网上应征报名时,选择“应征地”即选择了报考该“应征地”所在县(市、区)的事业单位岗位。“应征地”包含以下三种情况:

  ①应征公民户籍所在地;

  ②应征公民户籍所在地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但取得桂林市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在经常居住地应征;

  ③在桂林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征兵所在地应征。

  四、体检政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适时组织报考的应征男青年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对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发放预定兵通知书,并签订服现役承诺书。

  8月中旬,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将公布2024年下半年应征女青年预征对象名单,进入预征对象名单的女青年由桂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集中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对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发放预定兵通知书,并签订服现役承诺书。未进入预征对象名单的女青年,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uilin.gov.cn/)、桂林人才网(https://www.glrcw.com/)发布招聘公告及招聘计划表。

  (二)事业单位招聘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征大学毕业生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双合格”后,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备审(原件审查后退回、交复印件),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应征地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具体地址详见附件1)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和《服现役承诺书》(附件3)。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中的告知信息,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和个人意愿。《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的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在桂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本《公告》要求,报名时当场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公告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不设1:3开考比例的限制,均予以开考。

  六、招聘考试

  对已签订服现役承诺书的预定兵对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组织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分值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哲学基本原理、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历史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等。

  3.笔试时间:2024年8月31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笔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入围人选。考生可到应征地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考生无须缴纳考试费。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9月1日(星期日)。

  面试地点: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标注信息为准,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不低于45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有0分、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七、役前训练

  男兵的役前训练,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征兵工作程序确定的时间和要求为准,时间不少于7天。未参加役前训练或役前训练期间主动放弃入伍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政考复查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女兵的役前训练,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其余事项同上。

  八、人选确定及公示

  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带编入伍”人选。同一职位招聘数内出现两人以上总分并列时,面试合格成绩高分者确定为“带编入伍”人选。如果此时出现面试合格成绩也相同,以增加面试环节的方式确定,加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带编入伍”人选。综合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审批定兵结束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合相关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协议。公示有异议的人选,经查实后,取消“带编入伍”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女兵的审批定兵由桂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其余事项同上。

  九、签订聘用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人选,与入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桂林市“带编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附件4),而后参军入伍。

  十、退役上岗

  “带编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士兵服役期满正常退役后,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和《桂林市“带编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到入伍地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按照人岗相适、公平公正原则,参考本人专业特长和功绩量化评分,最迟在退役下一年度第一季度前安排到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带编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再实行试用期,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入工龄。

  以下情形协议自动终止:1.服现役不满2年的,服现役超过5年的;2.服役期间选拔为军官的;3.服役期间受到部队纪律处分、除名,或受到党纪处分、刑事处罚的;4.服役期间因公、因战、因病致残且丧失劳动能力的;5.退役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6.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7.不服从安排的;8.本人自愿放弃“带编入伍”退役安排的(放弃后不影响其他方式就业);9.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政策规定的;10.其它与国家新出台安置政策不一致的情形,以国家新出台的安置政策为准。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咨询举报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最终解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73-2866296;

  桂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2834344、2282260;

  灵川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49100;

  兴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213331;

  全州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69180;

  灌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7909222;

  资源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7919280;

  龙胜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7929300;

  永福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39366;

  荔浦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89380;

  平乐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79456;

  恭城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99491;

  阳朔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8822187;

  临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29560;

  象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2111580;

  秀峰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2138900;

  叠彩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2103620;

  七星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2189688;

  雁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3820052。

  举报电话: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3-2827168

  桂林警备区纪委:0773-2282236

  附件:

  1.桂林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岗位表

  2.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报名表

  3.服现役承诺书

  4.桂林市“带编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

  2024年8月15日

  原标题:桂林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guilin.gov.cn/xwzx/tzgg/202408/t20240815_2728252.html

2024年广西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8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桂林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度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80名(详见附件1《职位计划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3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被桂林市公安局,各县(市)、分局或其他单位开除、辞退、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含合同期未满辞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属桂林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的;
 
  11.全日制在校生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设置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桂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桂林市金鸡路11号)
 
  报名时提交《桂林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附件2)、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须提供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以上材料未带齐,不接受报名。
 
  3.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4.资格审查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设置见附件3。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参加者凡有其中一项不达标或放弃,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仅为1次。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上机考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上机考试。上机考试时限45分钟,满分100分,现场评分,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上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原则上按照报考人员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于考场外公布,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五)个人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政治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信用记录、应聘资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桂林警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凡在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公告薪酬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每月3000元(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根据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确定工资。享带薪年假、四险一金、年度健康体检、人身意外险等待遇。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我局可结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其它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已通过桂林市公安机关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不得再次报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773—8995187。
 
  附件:
 
 
 
 
  桂林市公安局
 
  2024年9月9日

2024年广西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招聘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7人(岗位一4名;岗位二2名;岗位三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一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PPT等)进行文字、图像等编写和制作。
 
  (二)岗位二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规划、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优秀的文档编辑能力,熟练运用Word进行专业文档编排;熟练掌握Excel的基础操作、熟悉常用的函数和公式、掌握Excel的高级功能,能对表格数据进行组织和数据分析。
 
  (三)岗位三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和信访工作经历者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有一定的公文知识,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等)进行文字编撰工作。
 
  三、上述岗位所招聘的人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四)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薪酬
 
  按市财政局有关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管理规定和参照市教育局同等条件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
 
  五、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请在2024年9月19日24:00前将报名表、信息表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1053974389@qq.com邮箱,文件命名为“某某某应聘材料”,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根据招聘公告所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报多个岗位,均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面试
 
  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梁老师,0777-3216289。
 
  附件:1.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表
 
  2.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信息表
 


2024年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招聘编外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7人(岗位一4名;岗位二2名;岗位三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一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PPT等)进行文字、图像等编写和制作。

  (二)岗位二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规划、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优秀的文档编辑能力,熟练运用Word进行专业文档编排;熟练掌握Excel的基础操作、熟悉常用的函数和公式、掌握Excel的高级功能,能对表格数据进行组织和数据分析。

  (三)岗位三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和信访工作经历者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有一定的公文知识,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等)进行文字编撰工作。

  三、上述岗位所招聘的人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四)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薪酬

  按市财政局有关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管理规定和参照市教育局同等条件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

  五、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请在2024年9月19日24:00前将报名表、信息表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1053974389@qq.com邮箱,文件命名为“某某某应聘材料”,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根据招聘公告所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报多个岗位,均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面试

  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梁老师,0777-3216289。   

  附件:

  1.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表

  2.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信息表

  附件1、2

  原标题: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qinzhou.gov.cn/zw/zfxxgk/fdzdgknr/tzgg/t189664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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