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商业经济研究所、广西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4人公告

广西商业经济研究所、广西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广西商业经济研究所(以下简称“商研所”)、广西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以下简称“12312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商业经济研究所是隶属自治区商务厅的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全区商业经济研究相关工作。办公地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五象新区平乐大道10号。

(二)广西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是隶属自治区商务厅的财政拨款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12345商务举报投诉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办公地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五象新区平乐大道10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其中商研所3名、12312中心1名,具体岗位详见《广西商业经济研究所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和《广西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岗位条件详见《广西商业经济研究所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和《广西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6.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2024年8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则为1988年8月28日(不含当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8月28日(不含当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7.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现役军人;

8.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官网(http://swt.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面试公告、公布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官网(http://swt.gxzf.gov.cn)发布。

(三)本次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官网(http://swt.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程序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8:30至9月5日24:00。9月5日24:00后将不再接受报名(以邮箱收到信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wtrsc@163.com)。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9月5日24:00前发送电子邮件,上传个人相关信息资料、证明材料。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上传报名表、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报考人员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5.考试收费: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资格审查

本单位根据各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官网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结束5个工作日后自行查询。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者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形式

1.岗位1、岗位2(商研所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12级岗位),直接面试。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超过10人,增加笔试环节,按照1:5比例进入面试。

2.岗位3(商研所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13级岗位)、岗位4(12312中心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13级岗位),笔试+面试,按照1:5比例进入面试。

(四)笔试

1.笔试公告

笔试公告由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笔试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官网发布笔试公告,公布笔试时间、地点,不再个别通知。

2.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2024年9月9日18:00前到自治区商务厅办公楼一楼领取准考证。

3.笔试

考试由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5的职位方可开考。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教材。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考核,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笔试公告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5天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官网上公布。

(五)面试

1.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1)笔试岗位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直接面试岗位

确认开考的岗位,所有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加试笔试的直接面试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确定办法与笔试岗位相同。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本单位统一组织开展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面试资格复审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报名申请相关材料的原件,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报名时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经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实施,面试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官网发布。公布面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相关事项。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宣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考官按评分标准给予打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5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成绩公布

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所有岗位面试结束后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官网上公布成绩。

(六)考核

面试结束后,本单位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齐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本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官网、广西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等。

(九)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已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自治区商务厅机关纪委:0771-2211716;自治区商务厅人事处:0771-2211695。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老师0771-2211685、2211690。

附件1:广西商业经济研究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广西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3:广西商业经济研究所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广西12312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4年8月27日

原文标题:广西商业经济研究所、广西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广西人才网-广西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024年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招聘编外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7人(岗位一4名;岗位二2名;岗位三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一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PPT等)进行文字、图像等编写和制作。

  (二)岗位二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规划、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优秀的文档编辑能力,熟练运用Word进行专业文档编排;熟练掌握Excel的基础操作、熟悉常用的函数和公式、掌握Excel的高级功能,能对表格数据进行组织和数据分析。

  (三)岗位三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和信访工作经历者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有一定的公文知识,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等)进行文字编撰工作。

  三、上述岗位所招聘的人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四)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薪酬

  按市财政局有关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管理规定和参照市教育局同等条件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

  五、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请在2024年9月19日24:00前将报名表、信息表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1053974389@qq.com邮箱,文件命名为“某某某应聘材料”,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根据招聘公告所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报多个岗位,均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面试

  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梁老师,0777-3216289。   

  附件:

  1.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表

  2.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信息表

  附件1、2

  原标题: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qinzhou.gov.cn/zw/zfxxgk/fdzdgknr/tzgg/t18966430.shtml

2024年广西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8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桂林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度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80名(详见附件1《职位计划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3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被桂林市公安局,各县(市)、分局或其他单位开除、辞退、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含合同期未满辞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属桂林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的;
 
  11.全日制在校生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设置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桂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桂林市金鸡路11号)
 
  报名时提交《桂林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附件2)、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须提供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以上材料未带齐,不接受报名。
 
  3.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4.资格审查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设置见附件3。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参加者凡有其中一项不达标或放弃,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仅为1次。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上机考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上机考试。上机考试时限45分钟,满分100分,现场评分,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上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原则上按照报考人员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于考场外公布,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五)个人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政治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信用记录、应聘资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桂林警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凡在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公告薪酬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每月3000元(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根据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确定工资。享带薪年假、四险一金、年度健康体检、人身意外险等待遇。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我局可结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其它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已通过桂林市公安机关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不得再次报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773—8995187。
 
  附件:
 
 
 
 
  桂林市公安局
 
  2024年9月9日


2024年广西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招聘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7人(岗位一4名;岗位二2名;岗位三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一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PPT等)进行文字、图像等编写和制作。
 
  (二)岗位二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规划、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优秀的文档编辑能力,熟练运用Word进行专业文档编排;熟练掌握Excel的基础操作、熟悉常用的函数和公式、掌握Excel的高级功能,能对表格数据进行组织和数据分析。
 
  (三)岗位三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和信访工作经历者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有一定的公文知识,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等)进行文字编撰工作。
 
  三、上述岗位所招聘的人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四)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薪酬
 
  按市财政局有关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管理规定和参照市教育局同等条件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
 
  五、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请在2024年9月19日24:00前将报名表、信息表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1053974389@qq.com邮箱,文件命名为“某某某应聘材料”,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根据招聘公告所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报多个岗位,均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面试
 
  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梁老师,0777-3216289。
 
  附件:1.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表
 
  2.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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