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桂平市事业单位招聘161人公告

  

2021广西桂平市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决定组织有关事业单位到区内部分高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61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普通高校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乡镇中学教师岗位可放宽到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或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

  桂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控制数人员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及对象。

  二、招聘条件

  应聘者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同时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要求。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桂平市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具体岗位计划按各个招聘站点时间先后顺序,完成签约核减后,剩余岗位计划视实际情况现场公布。

  三、招聘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工作将分别在钦州市、桂林市、贺州市、玉林市、南宁市、柳州市有关地点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招聘站点一:北部湾大学滨海校区

  活动时间:2021年11月19日(星期五)

  招聘站点二: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活动时间:2021年12月4日(星期六)

  招聘站点三:贺州学院

  活动时间:具体时间以该校发布的招聘会时间为准。

  招聘站点四:玉林师范学院

  活动时间:具体时间以该校发布的招聘会时间为准。

  招聘站点五: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

  活动时间:2022年1月8日(星期六)

  招聘站点六: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

  活动时间:2022年1月15日(星期六)

  招聘站点七:广西科技大学东环校区(柳州市)

  活动时间: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

  招聘站点八:广西医科大学(卫生系统招聘)

  广西医科大学招聘时间、地点以广西医科大学专场招聘会为准。具体时间、地点自行到广西医科大学网站查询了解。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等程序进行。其中对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招聘活动当天上午8:30至11:30。

  2.提供材料:《2021年桂平市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并亲笔签名、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

  研究生同时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生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证明(如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必须在聘用前取得学历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及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复印件1份,并现场核验原件。

  3.应聘者在一个招聘站点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三)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面谈和应聘人员的政治道德品质、学历条件、资格条件、专业能力、毕业生综合素质排名等方面条件择优选择,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复核后,按不少于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开考。

  (四)组织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同级组织人社部门进行监督。卫生系统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教师类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天在招聘现场公布。

2021年广西桂平市事业单位招聘161人公告

  (五)签订意向协议书

  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定签约人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与拟聘人员签订《签约协议书》。

  (六)聘用

  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防疫要求

  (一)应聘人员进入招聘活动现场前,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和当地“健康绿码”查验。持“健康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招聘现场;持非绿码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进入招聘现场,否则不能进入。

  应聘人员现场检测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需到隔离观察区等候,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不能进入招聘现场。

  (二)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活动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谈、面试答题等必要情况下按要求摘口罩外,进出活动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三)招聘活动结束后,应聘人员按要求及时离开活动现场,外校的应聘人员不允许在校园私自逗留。

  六、其他事项

  (一)中共桂平市委员会组织部、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须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有变化应及时通知招聘单位,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三)本公告在贵港市人事人才(https://gg.gxrc.com/)、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gxgg.gov.cn/)、桂平人才网(https://gp.gxrc.com/)等相关政府网站发布。

  本公告由桂平市委人才办、桂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桂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75-3382401

  桂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0775-3325216

  附件1:2021年桂平市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

  附件2:2021年桂平市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中共桂平市委员会组织部

  

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9日

2021年平南县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一)法律顾问助理2名;

  (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服从安排;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六)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七)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聘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处于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日-3月10日(周末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址

  平南县司法局5楼508办公室(平南县龚州大道与行政副轴交汇处)。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现场报名须提供资料

  应聘者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1)《平南县司法局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

  (4);

  (5)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三)面试

  采用单独面试办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聘用

  根据面试结果择优聘用,聘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正式聘用工资的8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为平南县司法局聘用制劳动合同工。劳动合同书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视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优先续聘。

  四、工资待遇

  签订合同正式聘用后,法律顾问助理工资2300元/月,调解员工资2100元/月,并按照规定办理五险。

  聘用人员不享受年终绩效奖,食宿自理,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五、其他

  联系人:平南县司法局政工股

  联系电话:0775-7863048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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