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平南县科协招聘公告
平南县科协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平南县科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资格和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诚实守信,作风正派;
(二)有较强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大局观念,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三)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勤奋好学,积极向上;
(四)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五)中文、计算机、财会或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有从事行政工作经历,能力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有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形象龌龊、有文身的;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9月6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平南县科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直接到平南县城顶街1号县政府大院11号楼1楼科协办公室进行报名(双休日、节假日及下班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775-7822211。
(2)网上报名: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平南县科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和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的扫描件,发送到平南县科协邮箱(pnkx2211@163.com)。
(二)资格审查与筛选
按照招聘岗位的职位要求和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通知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考试的具体形式为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经核对无误后方能进行面试。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平南县科协公布栏上公布。
(四)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面试者,按程序进行公示。
(六)聘用时限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临时聘用制劳动合同工,聘用期限5个月。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工资2200元/月,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缴纳五险。聘用人员食宿自理。详情可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775-7822211。
平南县科协
2021年8月30日
附件:平南县科协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附件).doc
广西贵港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招募就业见习人员8人告
贵港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于2019年11月6日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成立,是贵港市医保局下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医保中心办公地址位于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885号。中心内设办公室、综合财务管理科、参保管理科、医疗待遇科、定点管理科、就医结算管理科、信息技术科、基金稽核科、档案管理科9个科室。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贵港市制定的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和退休干部医疗保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承担全市医疗保障经办业务。现因培训业务不断壮大,工作任务增加,急须招募见习人员8名。
一、招募人数及岗位要求见附件
二、招募条件
1.对象范围:符合上述岗位学历要求,且是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服从工作安排,能独立开展工作;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0年3月5日至3月20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的正常上班时间)。
2.地点: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885号。
3.需要材料:①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如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一并提供,所有证件需验原件留复印件;②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③《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见附件)。
4、报名方式:通过邮件的方式报名,邮箱:ggybzxbgs@163.com。
5.咨询电话:4525189 ;联系人:方植 ;联系电话:15078436305 (二)面试。经审核后,对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次序确定见习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三)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贵港市就业见习协议书》。
四、见习期限及待遇
(一)见习期限:一年。
(二)见习待遇:政府补贴1200元/月;见习单位生活补助 700元/月,并购买1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
五、见习地点
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885号。
贵港市医疗保障事业管事中心
2020年3月5日
广西贵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招聘辅警23人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退役军人中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桂公通〔2018〕240 号)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贵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贵政办发〔2017〕66号)精神,经贵港市公安局批准,我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辅警性质、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
(一)辅警性质。辅警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非公务员身份人员,不行使人民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招聘岗位。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岗位。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三)招聘名额。本次共招聘辅警2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详见《贵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2020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注:若在实际招聘过程出现个别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或实际符合招聘人员不足的现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剂各职位招考人数,具体情况将另行公告。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3.应聘年龄一般为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个别特殊、急需的职位可适当放宽,具体以职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4.勤务辅警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退役士兵学历可适当放宽;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其中文职辅警还应当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
6.身心健康,心理素质好;
7. 勤务辅警类职位的,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8厘米;文职辅警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5厘米,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55厘米。具体身高要求以职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为准;
8.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正在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从事公安交通管理辅助工作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3.配偶、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刑罚的,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4.曾因违规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或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的;
7.现役军人的;
8.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的;
9.属我局在职在岗辅警的;
10.在我局辅警岗位辞职或被辞退的,或参加我局辅警招聘进入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招聘资格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理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考生放弃、缺席、中途退出参加本次招聘的体能测评、理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任何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所有招聘环节,应聘者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经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方可参加。
四、薪酬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享受以下薪酬福利待遇:
(一)人员工资由市财政经费统一保障,月工资为3500元左右(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聘用后按贵港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层级、薪酬晋升。
(二)单位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伤害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
(三)工作满1年以上,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福利待遇。
(四)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批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因公(工)死亡后被依法评定为烈士的,其家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
五、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0年5月8日起,可以从贵港市人事人才网(Http://gg.gxrc.com)、贵港市公安局贵港公安(微信公众号: ggsgaj)、贵港警事(微信公众号:ggspolice)、贵港资讯(微信公众号:ggjjzx122)、贵港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gxgg.gov.cn)等查阅本次招聘公告、职位计划表相关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9日-- 5月15日期间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2.报名咨询电话:0775-4290087
3.报名地点: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1064号(贵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一楼大堂)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属于优先招聘人员的,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烈士证明、因公牺牲证明、士兵退役证等)。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应聘者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件经核验后退还本人。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计划表,理解岗位职责、性质任务,填写提交《贵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我支队本次招聘的两个以上(含两个)职位,也不得同时报考港北公安分局、港南公安分局、覃塘公安分局辅警招聘职位,否则将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其中,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贵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六、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一)体能测评项目
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
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
(二)体能测评成绩评定标准
按照《贵港市公安局辅警招聘体能测评成绩评分标准》(见附件3)执行。个能测评成绩按照各项目评分标准分别评定分数,每项目成绩须达35分以上且两项总成绩达到100分以上方为合格。体能测评合格者的综合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按比例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计算公式为:体能测评综合成绩=两项总成绩÷2。
(三)相关要求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签订《自愿参加体能测评承诺书》,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
七、理论考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可进入理论考试环节。
(一)考试范围和考试题型。题型包括4种: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信息化应用等。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公安基础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方面的知识,具体内容见《贵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理论考试复习题库》(附件4)。信息化应用主要是计算机日常办公相关内容。
(二)理论考试组织形式。采取统一组织,分组实施,电脑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三)理论考试成绩公布及结果运用。理论考试成绩于考试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成绩50分以上(含50分)的视为合格。合格者的理论考试成绩按比例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
八、面试
在理论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体能测评与理论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同一职位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成绩总和并列情况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人员举止仪表及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动机匹配性、专业能力、技术水平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为合格。合格人员的面试成绩按比例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九、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招聘总成绩包括体能测评、理论考试和面试成绩,三者权重分别为30%、30%、40%,即:总成绩=理论成绩×30%+体能测评成绩×30%+面试成绩×40%。
十、体检和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面试合格人员招聘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招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人选。
确定人选中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同一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体检参照人民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其中视力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
(二)考察。考察参照人民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考察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及劳动合同签订
(一)聘用前公示。根据政审情况,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贵港警事、贵港资讯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聘用为贵港市公安局辅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期合同,合同期三年。初聘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建立侯录库
体能测评、理论考试及面试均合格但本次招聘未聘用的考生全部纳入贵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警务辅助人员侯录库。一年内,如贵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出现空缺,根据人岗相适、择优录用原则,可直接从本侯录库中人员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执行同等人员待遇。
十三、有关纪律要求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应聘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十四、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通过 贵港警事、贵港资讯官方微信、贵港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或手机短信等形式统一发布理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等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通知以及各招聘环节考试考核结果的公告,不再另行采取其他方式告知。请考生保持密切关注贵港警事、贵港资讯官方微信、贵港市公安局网站。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手机号码有变动的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凡因个人原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理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次辅警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各类辅警招聘培训均与本次辅警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贵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2020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2.贵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4.贵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理论考试复习题库.pdf
贵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
2020年5月8日
广西贵港市会办公室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会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管理岗位编外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人员资格和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7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有一定的综合写作及文字表达能力,有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五)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0年3月27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者请填写《贵港市会办公室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从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网站http://www.ggrd.gov.cn/、贵港党建网站www.ggdj.com.cn或贵港人事人才网站https://gg.gxrc.com/下载),填好后将报名表发至贵港市会办公室邮箱:ggrd1996@163.com,同时将本人签名的报名表连同毕业证、、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全身照片等材料于2020年3月27日前邮寄或送达贵港市会办公室。截止时间以直接送达或邮件(邮戳)发送时间为准。现场报名的,请到贵港市行政中心B区B-111室报名并递交报名材料。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我办对递交的报名材料先进行审核,结合工作需要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有关材料原件待面试时再审核。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言语表达、人际交往等能力。
(五)组织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的岗位和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则不予聘用。
(六)确定招聘人员
我办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列为试用对象,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对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各方面表现优秀的人员确定为编制外工作人员。
(七)工作待遇
1.待遇标准按照我单位编外人员薪酬执行,待遇从优。
2.从正式录用当月起,由单位统一代扣代缴五险。
3.正试聘用期间,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公休、培训。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签订聘用合同前,在职人员除需提供相关证件外,还需提供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证件不全的不予聘用。
(三)因考生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的,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后,考生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港市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单位地址:贵港市行政中心B区B-111室,邮编:537100。
联系电话:4563580,4563570(传真)。
电子邮箱: ggrd1996@163.com。
贵港市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