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公告

  贵港人事考试网2020年03月02日讯: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从事环境监测及科研工作,为环境保护提供技术保障。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我中心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六)现役军人、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列入报名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者请自行下载并填好《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连同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寄(报)至我中心,截止时间以邮件(邮戳)发送时间为准。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柬焦巷58号院;联系电话:0775--4229615,电子邮箱:gghbjcz@126.com,邮政编码:537100。

  (二)报名截止日期

  2020年3月15日

  (三)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我中心对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工作需要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待考核时再审核材料原件。

  (四)考核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言语表达、人际交往等能力。

  (五)组织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的岗位和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则不予聘用。

  (六)确定招聘人员

  将体检合格者列为试用对象,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各方面表现优秀的人员确定为编制外工作人员。

  五、工作待遇

  (一)待遇标准按照我中心招聘人员薪酬执行,待遇从优,具体可电话咨询。

  (二)签订合同后,由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三)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休假、培训等福利。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在职人员除需提供相关证件外,还需提供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证件不全的不予聘用。

  (三)如有特殊情况按双方协商约定的执行。

  (四)单位工作地址:广西贵港市建设西路柬焦巷58号院。

  联系电话:0775--4229615;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0年2月28日

2020年广西桂平市乡镇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贵港市委员会办公室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办通〔2018〕)6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2020年桂平市定向考核招聘9名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9名(具体见附件1《2020年桂平市定向招聘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 招聘条件

  (一)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 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资格和其他相应条件;

  (三) 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 2016年以来,通过考试选拔方式入选、在桂平市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间通过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离开原基层服务单位工作的时间累积不超过3个月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已考录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 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1月5日-6日;

  2.地点: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联系电话:3325216;如出现报名人员报考岗位过于集中的,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剂。

  四、 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五、 招聘程序

  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 现场报名

  应聘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应聘人员填写《2020年桂平市定向招聘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亲笔签名,也可网上下载填写现场亲笔签名;(2)身份证、毕业证、、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获奖证书等证件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3)填写《服务基层项目证明》(见附件3),并加盖服务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收复印件一份。应聘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应聘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不全的,取消应聘者的聘用资格。

  2. 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照《2020年桂平市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的岗位条件要求,严格审核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3. 考核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组成的评价组,对初步人选从服务期满考核结果、奖惩情况、工作经历、群众评价、服务单位评价、工作实绩等方面,结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人岗相适评价,按招聘核准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及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全面考察考核人选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等,并对考核人选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4. 体检

  组织考核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5.拟聘人员确定。

  经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6.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1)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桂平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775-3325216。

  附件:

  1.2020年桂平市定向招聘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2020年桂平市定向招聘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3.服务基层项目证明.doc

  

桂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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