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平市水利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桂平市水利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桂平市水利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人员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劳务派遣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奉献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熟悉电脑操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三)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年龄:35周岁以下。
(五)性别:男女不限。
(六)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纳入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2年11月28日起至2022年12月2日的法定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桂平市水利局一楼人事股,电话:0775-3392225;
4.报名须提供资料:
(1)提供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各一份);
(2)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桂平市水利局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及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
(二)初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经初审通过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桂平市水利局公示栏公布并同时电话通知本人)。
(三)组织面试:面试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总分值为100分,不达60分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四)确定聘用人员:
1.考核:根据面试情况,由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对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组织体检。体检人员按桂平市水利局通知要求,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关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聘者承担。有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聘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正式聘用。经聘用后,与桂平市盛天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盛天公司派遣到市水利局工作,试用期3个月。
(2)聘用待遇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市人民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
五、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桂平市水利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桂平市水利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75-3392225。
桂平市水利局
2022年11月24日
广西桂平市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专业森林消防员13人公告
桂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森林消防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桂平市应急管理局(桂平市综合应急救援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森林消防员。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岗位
招聘市专业森林消防员13名。
二、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西山风景区的森林火灾扑救等应急救援任务,兼顾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地震灾害、洪涝和干旱等自然灾害救援工作,参加常态化应急救援演练,负责日常值班值守等工作。协助市应急管理局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嗜好,在思想上、上积极要求进步,吃苦耐劳,热爱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限男性,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具有特长或复员退伍军人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大疾病、无传染病、家族无精神病史,本人无酗酒、等不良嗜好。
4.复员退伍军人符合条件的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及家庭成员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身体原因或其他不适合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情形。
7、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2022年7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通信、电话、网络等方式报名。
报名地点:桂平市应急管理局一楼办公室。
报名须提供资料:应聘者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退役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桂平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森林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及《桂平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森林消防员报考承诺书》各一份。(由应聘者本人事先下载并如实填写好,报考者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所有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职位要求和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进行面试。
(三)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情况,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请按桂平市应急管理局通知要求,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关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聘者承担。
(五)考核
对面试、体检合格的聘用对象进行考核。
(六)公示
对被确定的体检、考核合格的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正式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正式聘用。经聘用后,由桂平市应急管理局与聘用人员按照劳动部门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八)聘用待遇
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提高全市警务辅助人员待遇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五险手续。
(九)解聘
合同期内,有如下情形之一的,桂平市应急管理局可与被聘用者解除聘用关系:
1、劳动合同期内,被聘用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劳动合同期内,被聘用者违反桂平市应急管理局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3、团队意识差、不听从安排的;
4、劳动合同期内,被聘用者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桂平市应急管理局秘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5、被聘用者因身体原因被确认不再适宜从事桂平市应急管理局工作的;
6、被聘用者思想堕落、品行不端正、行为有损桂平市应急管理局形象的;
7、被聘用者自动辞职的。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桂平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桂平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5-3392322。
注意事项: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应聘者现场报名时佩戴好口罩,配合我局做好出入登记工作。
附件1:桂平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森林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桂平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森林消防员报考承诺书.docx
桂平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1日
广西桂平市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专业森林消防员公告
桂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森林消防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桂平市应急管理局(桂平市综合应急救援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森林消防员。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岗位
招聘市专业森林消防员13名。
二、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西山风景区的森林火灾扑救等应急救援任务,兼顾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地震灾害、洪涝和干旱等自然灾害救援工作,参加常态化应急救援演练,负责日常值班值守等工作。协助市应急管理局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嗜好,在思想上、上积极要求进步,吃苦耐劳,热爱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限男性,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具有特长或复员退伍军人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大疾病、无传染病、家族无精神病史,本人无酗酒、等不良嗜好。
4.复员退伍军人符合条件的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及家庭成员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身体原因或其他不适合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情形。
7、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2日—2022年7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通信、电话、网络等方式报名。
报名地点:桂平市应急管理局一楼办公室。
报名须提供资料:应聘者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退役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桂平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森林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及《桂平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森林消防员报考承诺书》各一份。(由应聘者本人事先下载并如实填写好,报考者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所有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职位要求和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进行面试。
(三)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情况,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请按桂平市应急管理局通知要求,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关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聘者承担。
(五)考核
对面试、体检合格的聘用对象进行考核。
(六)公示
对被确定的体检、考核合格的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正式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正式聘用。经聘用后,由桂平市应急管理局与聘用人员按照劳动部门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八)聘用待遇
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提高全市警务辅助人员待遇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五险手续。
(九)解聘
合同期内,有如下情形之一的,桂平市应急管理局可与被聘用者解除聘用关系:
1、劳动合同期内,被聘用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劳动合同期内,被聘用者违反桂平市应急管理局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3、团队意识差、不听从安排的;
4、劳动合同期内,被聘用者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桂平市应急管理局秘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5、被聘用者因身体原因被确认不再适宜从事桂平市应急管理局工作的;
6、被聘用者思想堕落、品行不端正、行为有损桂平市应急管理局形象的;
7、被聘用者自动辞职的。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桂平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桂平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5-3392322。
注意事项: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应聘者现场报名时佩戴好口罩,配合我局做好出入登记工作。
附件1:桂平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森林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桂平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森林消防员报考承诺书.docx
桂平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22日
广西桂平市交通运输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桂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桂平市交通运输局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岗位(专业不限,1人)。
三、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奉献和团队合作精神。
2、熟悉电脑操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3、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4、年龄:20周岁-35周岁(1986年6月至2021年6月)。
5、性别:男女不限。
6、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7、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6日—2021年7月23日( 不含双休日、节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报名时间截止2021年7月23日下午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桂平市西山镇郁江东路84号(桂平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股)。
联系人:莫海勇 联系电话:0775-3362992。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及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桂平市交通运输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1份。
五、招聘方式
1、初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经初审通过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桂平市交通运输局党务公开栏公布并同时电话通知本人)。
2、面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主要测试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人际合作与协调、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六、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本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有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根据综合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三)聘用:确定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食宿自行解决。
七、其他
工资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十三届市委会第83次扩大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
岗位待遇:所聘用人员岗位与相关工作均由市交通运输局提供及安排,日常管理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并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的业务培训资格和差旅费待遇。
未尽事宜,请与桂平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股联系,联系电话:0775-3362992。
桂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