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聘23人公告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第一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文件精神,经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校2022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3名教师,具体岗位、人数、专业情况见《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第一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列入实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身心素质;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及相关资历;

  (四)身体健康;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时,请在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中注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第一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应聘岗位+姓名”。

  (二)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交身份证、所获最高级别的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等的电子扫描件。

  注:请将相关应聘材料分类命名,按winrar格式压缩后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21日下午16时整

  网上报名邮箱:rsc_rcjlk@163.com

  联系电话:0773-2230593、0773-2292296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

  (四)应聘者报名时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

  (五)资格审查

  我校人事处负责受理报名并根据应聘者电子邮件报名提供材料,对照其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岗位条件人员,并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主页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注:应聘人员应根据上述规定格式及要求发送招聘报名材料,不按规定报送材料的,不予接受报名。

2022年广西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聘23人公告

  六、考核

  本次招聘人员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等高层次人才,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根据公开招聘相关文件规定采用直接考核方式进行。

  考核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由人事处组织考核。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进入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查。经考核后,初步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体检

  由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到医院进行体检(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按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关于指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160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以聘用。

  八、确定拟聘人员

  人事处将拟聘人员名单提请学校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情况和拟聘岗位等,在我校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在招聘中如有违纪行为,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咨询电话:0773-2230593,监督举报电话:0773-2290659。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2022年3月8日

  附表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第一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表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2022年广西桂林市永福县招聘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20名公告

  

  永福县2022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发改委、财政厅、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永福县公开考试招聘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工作,共计划招聘 13个职位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聘用条件详见《永福县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九)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以2022年 6 月 20 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2年6月 20日前取得学历、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 6月20日至2004年6 月20日期间出生)。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方式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规定,招聘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公共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

  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并经县人力资源和保障局核准,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以上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调剂、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 6 月 20 日至 6 月 22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永福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股(永福县永福镇向阳路茶岭街4号),联系电话:0773—6756819。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永福县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毕业证、、身份证、职业资格证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书面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按照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人事考试工作要求,请各位考生现场报名时,出示防疫健康信息码,并全程配戴医用口罩。居住在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或1个月内到过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或报名当天有发热症状的考生采取委托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永福县医疗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永福县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要说明理由,并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永福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报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永福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情况。

  五、专业笔试

  (一)专业笔试人员的确定

  1.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

  2.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永福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并报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由永福县卫生健康局、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取消开考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需参加专业笔试的报考人员,未按专业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专业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专业笔试的内容

  专业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急救知识等。

  (三)专业笔试的形式

  专业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考试期间报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须在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

  (四)专业笔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笔试时间:2022年6月25日。

  2.专业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五)专业笔试成绩公布

  专业笔试结束后,在永福县卫生健康局院内公布成绩。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1.报考职位需进行专业笔试的,笔试结束后,由永福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2.经过现场资格审查,并经核准为免笔试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3.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永福县卫生健康局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为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程序。同一职位招聘数内出现两人以上得分并列时,以面试试题第一条得分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如再相同,以面试试题第二条得分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依此类推,重新确定排序,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程序。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七、调剂

  面试结束后,如存在因生源不足而没有按招聘计划开考的岗位,在征集考生同意调剂的前提下,永福县卫生健康局可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进行调剂,并提出调剂方案,报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根据面试成绩以1:1的比例顺位调剂考生到因生源不足的岗位,并在相关网站公示5天,如无异议后,确定为考核人选;如没有专业对口的考生,或考生不愿意服从调剂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永福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和永福县卫生健康局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参与考察单位的公章。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

  (六)考察期间,考生自愿放弃考察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

  (七)考察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

  九、体检

  体检由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永福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同意拟聘人员名单的通知,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后到用人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乡镇卫生院招聘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进行管理,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基层单位用人新机制,同岗同酬,在工龄计算、工资套改等方面与实名编制人员享有同等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应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应按规定为其缴交住房公积金。

  十一、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将上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1.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2.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二、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参加此次招聘工作的各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参加此次招聘工作的各部门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单位职位要求专业的所学专业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以视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与招聘主管部门共同核准,报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本次永福县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福县卫生健康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永福县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福县卫生健康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永福县卫生健康局、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

  永福县卫生健康局0773-6756819,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3—2221095。

  附件1:永福县2022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职位计划表.xlsx

  附件2:永福县2022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附件4: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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