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西河池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招聘见习人员6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河池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人员6名。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社会保险业务辅助见习人员(见习地点:市社保中心本部和市政务中心)。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二)毕业学年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和16-24岁已登记失业青年,男女不限。

  三、薪酬待遇

  就业见习期为3-12个月,就业见习补贴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0】2号)文件规定执行,单位适当额外补助。

  四、报名办法

2022广西河池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招聘见习人员6人公告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月20日

  (二)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等扫描件发送至hc邮箱;现场报名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河池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304办公室报名。

  (三)报名人员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河池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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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河池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河池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1月11日

2022广西河池金城江区司法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5名,用于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勤奋敬业,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处分期间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逃避服兵役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需求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18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可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工作日可将报名材料送至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政工科(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乾宵路735-25号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四楼);也可将报名表(Word格式及亲笔签名扫描成PDF格式)及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扫描成PDF格式)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区司法局政工科电子邮箱:jcjqsfj@163.com,邮件和报名表统一命名为政府购买人员招聘+姓名+电话。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⑴《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原件(详见附件);⑵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审核);⑶近三年的学习或工作总结;⑷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由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政工科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于报名时间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应聘者。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专业知识、处理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组织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体检合格情况确定聘用人员。

  五、待遇和管理

  (一)工资待遇

  按照《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金城江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金政办发〔2018〕7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聘用管理

  1.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由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为1年。

  2.由金城江区司法局使用部门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合同期满后,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

  六、有关说明

  (一)凡在报名、面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由负责联系的工作人员如实登记,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政工科咨询,咨询电话:0778-2200289。

  附件: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2022.2.18

  

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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