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西贺州市慈善总会招聘工作人员1人公告

  贺州市慈善总会是1999年11月8日经贺州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非营利性的民间慈善组织,主要业务范围:接收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款和物资,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慈善服务,对捐款和物资进行管理和使用。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慈善总会办公室工作。

  (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基本条件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端正。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

  2、熟悉慈善政策、法律法规,能敏锐挖掘和捕捉行业信息。

  3、热心慈善事业,具有政府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业经历优先;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2年以上公益服务项目管理经验,有慈善、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同等条件下,中员优先、大学应届毕业生优先。

  四、岗位专业资质要求

  汉语言文学专业,具有较强写作能力的优先。

  五、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每月工资3000元(含五险),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

  六、招聘方式和聘用手续

  有意向报名者,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电子版材料发送贺州市慈善总会邮箱。由贺州市慈善总会组成资格审核小组对报名者进行面试,依照招募条件对报名者的思想、信用记录、身体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核,择优录用。

  面试确定人选后,按照贺州市慈善总会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试用期1个月。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简历投递方式:。

  联系电线。

  

贺州市慈善总会

  

2023年9月13日

2023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45人公告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4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素质与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0日至200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年龄条件遵照本公告附件1招聘计划表所列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3月2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二)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3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

  查阅招聘公告及《招聘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访问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的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拟聘用考核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报考人员报考时,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4),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民来往通行证直接到相应资格审查单位报名,并附标准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招聘资格审查单位应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考生情况报送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由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8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各资格审查单位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和《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责任自负。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9日17:00。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所涉及的考生,如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退还其考试费。

  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3月29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减免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五)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

  1.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按要求向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时间为2023年4月5日前。

  2.改报及相关工作。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成功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可于2023年4月7日8︰30至17︰0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改报岗位的人员不需重新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打印时间:2023年5月1日8:30—5月7日8:30。

  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分值满分150分。

  笔试实行分类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的考试类别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参见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2年版)。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点设在贺州市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应是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自行准备。

  (三)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所有的发放资料。

  (四)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查询时间:2023年7月上旬。

  笔试合格分数线月上旬。

  四、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需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实操测试人选1:5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实操测试人选。实操测试前,实操测试实施机关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实操测试公告。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实操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实操测试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实操测试或者实操测试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实操测试结果当天公布。实操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实操测试时间:2023年7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实操测试实施机关另行发布。

  五、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7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布。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

  1.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告时间:2023年7月中下旬。

  2.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人选(需实操测试岗位在实操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

  3.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区招聘岗位主管部门为县区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

  1.拟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核公告为准。

  2.资格审核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单位。

  3.资格审核材料:面试拟入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要求出具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国外、境外的学历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证件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2023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4)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及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的人员须提供);

  (5)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审批表(报考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的人员须提供);

  (6)《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7)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面试拟入围人选可采取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有关材料提交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并及时联系确认。邮寄材料的报考人员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材料提交时间以资格审核公告为准。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2023年7月下旬。

  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门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资格审核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四)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资格复审

  1.发布面试公告。经对面试拟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一般距面试前7天发布,暂定2023年7月下旬。

  2.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在面试前3-5天内进行。

  (五)实施面试

  1.面试工作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开展工作以面试公告为准),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2.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递补申请并通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相关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九、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候聘库

      将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合格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岗位类别纳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候聘库,自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有我市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招聘,按管理权限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发布招聘公告,可直接接受候聘库人员的报名,免笔试直接面试。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不少于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十、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核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本公告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线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联系方式栏)。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83;考试相关技术服务: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774--5136517;监督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74--5123322。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查看附件>>>

  附件:1.附件1: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附件2: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doc

  3.附件3:核心课程证明.doc

  4.附件4:2023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港澳台报考人员).docx

  5.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6.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2023广西贺州市八步区自然资源局招聘编外人员6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贺州市八步区自然资源局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范围

  招聘工作人员6名,详见《贺州市八步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无违法犯罪历史记录;

  (二)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岁至45岁之间;

  (四)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公文处理软件,熟悉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操作;

  (五)存在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报名。

  三、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下午18时。本次招聘可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包括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发送至贺州市八步区自然资源局邮箱。

  2.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交到贺州市八步区自然资源局人事处(联系方式:5670220,联系人:**。双休日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需提供材料:个人信息表及相关材料(含学历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近期彩色照片1张等)。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由贺州市八步区自然资源局人事处收集汇总有关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核验合格后方能参加面试,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应聘者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

  (三)体检

  根据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应聘人员自行前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人员、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聘用与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后,按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政策法规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按基本工资执行,按照劳动法购买五险,具体情况面议。

  五、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不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未尽事宜,请向贺州市八步区自然资源局人事处咨询。咨询电话。

  查看附件>>>

  贺州市八步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贺州市八步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9日

2023广西贺州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14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充实基层党建工作力量,不断提高贺州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选聘一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

  一、选聘数量、职位和聘期

  (一)选聘数量

  今年贺州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共14名。其中,市本级10名,八步区4名。

  (二)选聘职位

  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为贺州市委组织部、市两新组织党工委公开选聘,专职从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特设岗位人员,原则上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和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主要职责是协助抓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具体岗位由市两新组织党工委、八步区两新组织党工委统筹安排,聘期内需服从本级两新组织党工委岗位调配。

  (三)聘期

  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聘期为3年。

  二、基本条件和选聘资格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2.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作风踏实。

  3.工作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选聘资格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2.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中员(含预备党员)。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8月15日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符合选聘条件的对象,在8月15日前登录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gxhz.gov.cn)或贺州先锋网(www.hzdjw.gov.cn)下载《2023年贺州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登记表》《2023年贺州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1、2),如实、准确填写表格(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于8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报,提供真实信息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公布进入能力素质测试人员名单(8月20日前)

  报名结束后,贺州市委组织部、市两新组织党工委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的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能力素质测试的人员名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测试。初审合格进入能力素质测试人员名单以及能力素质测试有关注意事项于8月20日前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贺州先锋网、贺州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面试通知书将同步发送至报考人员个人电子邮箱。

  四、能力素质测试和体检

  (一)能力素质测试(8月下旬)

  1.测试方式和科目。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贺州市委组织部、市两新组织党工委统筹命题,不指定辅导用书。

  2.测试时间、地点。测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面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能力素质测试成绩和体检、考察入围人选名单公布

  能力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

  能力素质测试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公布成绩,按照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选名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环节第一个测评要素得分高低排序;如果第一个测评要素得分仍相同,以第二个测评要素得分高低排序,以此类推。

  (三)体检

  公布入围名单次日组织入围人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资格复审(9月上旬)

  贺州市委组织部、市两新组织党工委组织各用人单位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主要是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奖惩等方面的情况。对应届毕业生或主要工作地、主要居住地不在贺州的人选,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考察。在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盖章的《2023年贺州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3)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则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推荐表及盖章的《2023年贺州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3)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贺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406室(市委组织部组织五科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和培训上岗

  (一)确定聘用人选和签订合同(9月中旬)

  1.确定聘用人选。贺州市委组织部、市两新组织党工委根据测试、考察、体检综合情况,按照好中选优原则确定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职位拟聘用人选,并在规定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2.签订聘用合同。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后,贺州市委组织部、市两新组织党工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最后由聘用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未到岗的,视为自愿放弃。如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出现职位缺额的,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经考察、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

  (二)上岗培训(10月初)

  选聘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由贺州市委组织部、市两新组织党工委负责统一组织上岗培训。

  六、待遇和保障政策

  本次选聘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如下待遇和保障政策:

  (一)比照当地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聘用在基层岗位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聘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2年以上且在岗的,报考贺州市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享受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同等优惠政策和待遇。

  (三)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党建工作组织员岗位工作时间计算工龄。

  七、管理和服务

  本次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管理暂行办法》(桂组发〔2018〕20号)和《贺州市市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暂行管理办法》(贺组通字〔2017〕74号)执行。

  (一)选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由聘用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负责日常教育管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管理考核由市县两级两新组织党工委分别负责。

  (二)聘用期间,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人事档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管,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户口关系原则上不变。

  (三)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聘期3年,聘用期满后,如聘用单位需要且本人愿意,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续聘期间的待遇不变,最多只能续聘1期。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后,聘用单位可以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及时出具相关鉴定材料。

  (四)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为所聘用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提供必要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条件。

  本简章由贺州市委组织部、市两新组织党工委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请与贺州市委组织部组织五科联系,联系电线,电子邮箱:。通讯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4楼406室,邮政编码:542800。

  查看附件>>>

  附件:1.2023年贺州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登记表

   2.2023年贺州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汇总表

   3.2023年贺州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资格审查表

  

贺州市委员会组织部贺州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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