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枣庄市峄城区区直学校(幼儿园)招聘教师2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区直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教学工作实际,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2024年枣庄市峄城区区直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28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及其他证书须于2024年4月30日前取得;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及其他证书须在聘用公告发布前取得。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委培毕业生等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或违约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的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辞职证明。上述证明材料提供时间最晚截止到2024年4月29日。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 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峄城生源,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符合条件的峄城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2024年枣庄市峄城区区直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28名,详见《2024年枣庄市峄城区区直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采用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7日9:00—4月29日17: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27日11:00—4月30日17:00
 
  1.计算机端:登录峄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ycq.gov.cn/)网站报名;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选择“2024年枣庄市峄城区区直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报名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4月29日17: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件一致,毕业学校及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其中,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27日11:00—4月30日17:00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反馈。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并下载打印《峄城区区直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参加技能测试、笔试及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除应聘职业中专专业技术教师岗位人员外,其他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缴费时间:2024年4月27日11:00—4月30日17:00。
 
  经网上资格审查后,初审通过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定向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合并至同学校同学科非定向岗位;其他岗位核减和取消的计划数,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予以调剂)。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岗位计划取消及调剂情况,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明必须是学位验证报告);或就业推荐表(仅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教师资格证书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的,须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
 
  (5)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2023年、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除外);
 
  (6)已经就业的和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或违约的须提交辞职或违约证明(落款日期均为2024年4月29日及以前);
 
  (7)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作出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证书和认证材料的承诺);
 
  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还须提交相关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大学生村官身份报考的,须出具签订的大学生村官合同,以及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三支一扶”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以及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以及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四、考试
 
  (一)职业中专专业技术教师岗位考试程序
 
  职业中专专业技术教师岗位(见岗位汇总表序号1-8)采用先技能测试、后面试、再笔试的方式,技能测试、面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并分别按30%、40%、30%的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
 
  1.技能测试
 
  应聘职业中专专业技术教师岗位增加技能测试环节。技能测试在区教体局监督指导下,由区职业中专组织实施。具体要求、时间、地点登陆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根据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
 
  应聘职业中专专业技术教师岗位面试工作由峄城区教体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取消资格。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请登录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笔试
 
  笔试工作由峄城区教体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与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同步进行。采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重点考查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职业中专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打印准考证时,同时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笔试结束后,由峄城区教体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各项考试的规定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中专文化课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程序
 
  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见岗位汇总表序号9-21)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40%、60%。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峄城区教体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与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同步进行。采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重点考察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结束后,由峄城区教体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行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
 
  应聘中专文化课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工作由峄城区教体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应聘幼儿园、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增加专业技能测试(见岗位汇总表序号19-21)。模拟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取消资格。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请登录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面试结束后,在合格线内,按各项考试规定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全部考试结束后,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区教体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采取审查证书、网上验证、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档案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及处理不到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心理健康测试
 
  根据国家、省文件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确保新招聘教师身心健康。
 
  (四)选岗
 
  同一岗位涉及2所及以上学校的,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任教学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区教体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体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教体局统一发放招聘通知书,凭招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的有关规定,部分事业单位的新进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相关岗位已在《2024年峄城区区直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的备注栏中注明。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工作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所留联系电话应填写精准并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要及时登录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目,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2-7716029
 
  监督电话:0632-7711826
 
  附件:
 
 
 
 
  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17日


2024年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招聘教师18人公告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是隶属于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具有60年办学历史、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标、专门从事职业技术教育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学校,是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国家首批中职示范校、江苏省重点技师学院,第44至47届世界技能大赛“工业机械装调项目”和45至47届世界技能大赛“云计算”项目中国集训主基地、国家职业训练院建设试点单位。

 
学院占地面积526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设有紧密对接区域产业链、创新链的智能装备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信息服务学院、新能源学院、交通运输学院、医药康养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所设专业对接地方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以机械加工、数控技术、信息技术、电子电气、新能源技术、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生化制药等13个专业群49个专业。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员工586人,专任教师512人,中高级职称的占82%,实习指导教师中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达100%,“一体化”教师占79.5%。目前共有在册学生近1万人,其中高技班、技师班学生占10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8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到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6月2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4年6月2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止报名时)的,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截止报名时)的,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四)除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6月2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6月2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人事考试网(czks.czrsj.cn)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网(www.czjsy.com)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czks.czrsj.cn:8001/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6月17日9:00—6月21日12:00
 
提醒: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6月17日9︰00—6月21日1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提交审核意见,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5.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核减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6月21日14: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上的诚信协议,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考试前对报名成功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7月5日9:00——16:00。
 
2.资格复审地点: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常州市新北区嫩江路8号)15号楼一楼阶梯教室。
 
3.资格复审人员需带资料
 
(1)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他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审核人员当场确认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2)国(境)外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3)资格复审合格,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方式为操作技能或笔试,面试方式为说课和现场答辩。
 
(一)专业测试
 
1.内容:根据招聘岗位分专业进行专业测试。其中03岗专业测试方式为操作考试(操作技能占100%),其他岗位的专业测试方式为笔试,内容涵盖与专业相关的理论和技能。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
 
2.时间:2024年7月6日7:00起。
 
3.地点: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二)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专业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该岗位人员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
 
1.内容:根据招聘岗位分专业进行。
 
2.时间:2024年7月7日7:00起。
 
3.地点: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三)综合成绩计算
 
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按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
 
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学校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应聘人员聘用后二年内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不能取得者予以解聘。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咨询及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1162012
 
监督举报电话:0519-81162007,0519-85681925
 
招聘工作举报邮箱:czsyzpjb@changzhou.gov.cn
 
七、本公告由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公告

  
 
  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创办于1989年,隶属海南省妇女联合会,财政预算管理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2000年被评为省级示范幼儿园。为进一步加强我园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园实际工作需要,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范围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3名,具体详见《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7日至2006年6月6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开招聘方案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在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6日。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报名时间及报名网址
 
  报名时间:2024年6月7日9:00至2024年6月13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报名链接: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542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清晰,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由本人签名贴照片并上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毕业证。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6)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所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附件4)。
 
  (7)《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并拍照上传,见附件3)。
 
  (8)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9)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10)3年(含)以上省级示范幼儿园工作经历证明(包括省级示范幼儿园评定通过证书或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11)专业属于教育学类但不属于学前教育的考生,需上传一级教师职称证书。
 
  (12)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4.资格审查及查询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2024年6月13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6月13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于2024年6月13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6月13日17时准时关闭。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是否发布延长公告,如仍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聘条件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
 
  (三)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考试由面试、笔试两部分组成,先组织笔试后组织面试。
 
  1.笔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范围为学龄前儿童保育教育知识与能力、学前教育基础理论等。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确定,但不低于本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公示3天。
 
  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工作经历证明、省级示范幼儿园评定通过证书或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开展面试工作。面试前,在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用五项技能测试、微格教学与现场答辩等形式进行。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
 
  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面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在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
 
  4.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省妇联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省妇女联合会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妇女联合会机关纪委:0898-6534766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办公室:0898-65354732
 
  (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7:30)
 
  五、联系方式
 
  1.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人事部门:0898-65383189
 
  (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55313,0898-6673890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注:节假日及周末休息)
 
 
 
 
 
 
  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
 
  2024年5月30日


2024年广西贺州市直学校教师招聘18人简章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贺人社发〔2020〕37号)等文件精神,顺利开展2024年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市直学校2024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6月11日至2006年6月11日期间出生)。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取得中级教师以上职称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执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见《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考生在报名时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具有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贺州市在职教师(指编内教师、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8.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我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含教师),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报考方可报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验)、“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6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其它报考条件详见《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
 
  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报考人员从2024年5月30日开始可以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查询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联系。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1.报名方式。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报名地址(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从严处理。
 
  《考试大纲》等材料详见本简章附件。
 
  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7日17:30。
 
  3.资格审查。市直各相关学校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 18 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考生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6月17日报名的必须在6月18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7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6月17日17:30至6月18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
 
  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报名地址(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登录报名系统统一支付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即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已缴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贺州市教育局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据不影响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9日17:30。
 
  5.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见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公告),可于2024年6月20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每个岗位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可以开考)。资格审查单位于2024年6月20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已缴纳考试费的,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回。
 
  无人报考和未获批准开考的岗位及报名人数过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均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一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一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后,必须于笔试前一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如确有需要更改笔试时间,另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告。
 
  上午 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3:00-5: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成绩查询。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5.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之和。即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
 
  6.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2024年7月上旬)。由贺州市教育局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7月中旬至下旬)。
 
  面试时间详见本次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公告。
 
  1.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市教育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拟入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不接受传真或邮递等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送达所报考的市直学校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单位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见《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面试拟入围人选需提供的材料包含:(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若学校尚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则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有本人签名的学籍在线核验报告;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暂不需要提供),同时提供原件核验;(3)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属我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定向委培生才需提供);(4)《核心课程证明》(毕业院校盖章)原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自认所学核心课程与所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需提供;否则视为专业不符,取消面试资格);(5)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必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复审要求同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的时间安排等事项由考生自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查询,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要求提交材料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递补考生如因本人电话不畅通或不接电话等原因造成招聘工作人员不能及时联系到其本人而错过提供资格复审材料时间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责任由考生个人自负。
 
  笔试总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由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贺州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开考;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于面试前三个工作日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能力等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考试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核
 
  本次招聘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总成绩的40%加面试成绩的60%(即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优先;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均相同时,则以全日制学历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高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则以先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及准入查询。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1.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时,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确定考核人员办法处理)。
 
  2.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市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编制、人社部门按规定流程及时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因报考人员自身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简章)、招聘岗位要求而在招聘各个环节被发现导致被取消报考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人员,应当回避。
 
  (四)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一)笔试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计入笔试成绩。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审查,复印件1份上交。
 
  (2)“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等服务基层人员,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称职)的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注:此项不累计加分)。须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1份上交。
 
  以上(1)(2)项照顾加分不累计加分,只取最高分。
 
  提交材料要求:加分材料必须于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提交给资格审查单位(报考市直学校岗位者提交到相关市直学校)。
 
  (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报名开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贺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请应聘人员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注意时间节点,以免错过有关事项。
 
  (七)具体招聘事宜由贺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贺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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