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台州临海市中小学招聘新教师75人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5〕140号)等有关规定,临海市教育局决定公开择优招聘中小学教师(含会计,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临海市中小学公开招聘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教师75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报考人员可登录临海教育网(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linhai.tzedu.net.cn/,下同)公告公示栏目查询,该网站为发布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网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
 
(二)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会计岗位除外)。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和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可参加应聘,但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逾期未提供的,予以解聘;其他人员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三)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执业资格等条件。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学位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即本科对应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对应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对应博士学位)。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会计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27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户籍不限。
 
(五)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六)台州市内正式在编教师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临海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职工。
 
2.临海市教育系统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已签约人员。
 
3.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缴费等有关情况。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6日8时—4月29日17时。
 
报名系统:钉钉APP。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方法详见《2024年临海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操作手册》若有调整,将于报名时间前在临海教育网上另行发布。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6日8时—4月30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方可缴费。
 
1.缴费时间:2024年5月7日9时—5月9日17时。
 
2.缴费方法: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有关规定,每一科目考试费为50元(两科目考试费为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凭手机收到的短信缴款单号,通过浙江政务服务APP平台(浙里办)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pay.zjzwfw.gov.cn)办理缴款手续,若在2024年5月7日未收到缴款单号短信的,请及时与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576-8531118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款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缴费确认人数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临海教育网上另行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5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联系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76-85311186,地址:临海市古城街道高埠路2号四楼421室)进行改报,逾时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退还考试费。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已达到开考条件的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1.打印时间:2024年5月16日9时—5月18日17时(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笔试科目:会计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会计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总成绩的30%,《会计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
 
各科目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折算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缺考或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现场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不同比例分别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1-2个按1:3,招聘计划数3个及以上的按照1:2。
 
会计岗位若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以《会计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会计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一并列入面试(下同);其他岗位若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一并列入面试(下同)。若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面试前,临海市教育局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临海教育网。报考人员根据网站上公布的现场资格复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须出具书面委托书(签名须手签)、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当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的材料为: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注明全日制性质、学历、学位、专业)、学信网注册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网签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其他报考人员应提供的材料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暂不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台州市内正式在编教师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赴台陆生按大陆高校毕业生有关要求办理。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确认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或确认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递补人员放弃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后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实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六)面试
 
1.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等方式,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折算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点公布。各招聘岗位面试方式如下: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会计岗位采用技能测试加结构化面试方式,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70%和30%;其他岗位仅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临海教育网上公布。
 
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会计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会计岗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总成绩也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会计岗位为《会计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总成绩 、《学科专业知识》(会计岗位为《会计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其他岗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总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
 
(八)验证
 
拟列入体检对象进行招聘条件与资格验证。验证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验证地点: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如现场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其他报考人员如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逾期的或验证不合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出现报考人员放弃验证或验证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如放弃递补的,不再递补。
 
(九)体检
 
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均在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按百分制计算)及以上且招聘条件与资格验证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临海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自理,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在体检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有关部门对体检标准或程序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因体检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临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录)用的依据。
 
考察前,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到临海市教育局或临海市人才交流中心,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凡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考察为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录)用。因考察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聘(录)人员名单将在临海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因公示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二)择岗
 
拟聘(录)人员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可聘(录)用对象。择岗实行单向选择,根据可聘(录)用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择岗。由于工作需要,择岗时先由首批可聘(录)用对象进行择岗,由于体检、考察或公示未能及时结束的人员暂不参加择岗,待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后在相应空余岗位择岗。可聘(录)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聘(录)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择岗后,报考人员提出放弃聘(录)用而导致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三)办理聘(录)用手续
 
临海市教育局将可聘(录)用对象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被聘(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择岗的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录)用资格。办理聘(录)用后,放弃聘(录)用资格、逾期不报到或解聘的,不再递补。
 
四、其它事宜
 
1.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对报考人员一律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录)用,对未达到临海市教育局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均为60分)的不予聘(录)用。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的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7月19日;留学人员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4月26日,其中非2024年毕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4月26日;其他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4月26日。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和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可参加应聘,但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逾期未提供的,予以解聘。
 
会计岗位要求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4月26日。
 
3.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留学人员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招聘要求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和解释,并进行资格审核。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对于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专业,若和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明显相符的,由报考人员提供主干课程后,由教育局审核研究是否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认定为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向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名的学历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另外,军队院校、党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的毕业生以及辅修专业、第二学位的有关认定参照《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相关条款的口径执行。
 
4.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验证、体检、择岗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5.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资格复审、验证等任何环节中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应聘资格。新聘(录)教师在聘(录)用后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验证、体检、考察、公示、择岗、聘用及其他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查实后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聘(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7.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报考时须经现工作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务必确认与本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遵守行业、系统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聘用合同有关义务。
 
8.新聘(录)用教师试用期为1年。新聘(录)用教师试用期满,由临海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着重考核教师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教育教学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经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由学校报临海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解聘,并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9.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市人力社保、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凡有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10.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临海市教育局(传真号码:0576-85311930),经审核后免考试费。
 
11.为确保我市教师队伍的稳定,有利于促进新教师的专业成长,新聘(录)用教师在临海市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周年。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临海市教育局会同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酌情研究处理。本公告由临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临海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76-85311961、85311981、85311962、85311186、85311600,报名系统咨询电话:4001019018。
 
临海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6-85118161;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76-85308193。
 
 
 
 
临海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7日


2024年广东湛江廉江市招聘中小学教师130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落实教师长效补充机制,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教师共130人,其中城区中学教师48人,城区小学教师9人,乡镇中学教师73人。
 
具体招聘学校、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专业要求等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
 
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2024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7.2024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证书。
 
8.加分政策。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教师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如不填报符合加分政策情况及上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视为放弃加分。
 
9.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6.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参加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或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的人员。
 
7.现身份为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聘用后与招聘学校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应聘材料不实或不齐全的人员。
 
10.公费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待遇
 
获聘人员使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相关的政策规定。
 
四、发布公告、公示、通知
 
按照招聘教师工作的要求和程序,招聘公告、公示、通知等事项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rlzyhshbzj/index.html)和廉江市教育局版块(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jyj/index.html)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8日9:00至2024年5月7日16:00。
 
(二)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k.cn/gdjzljeduzp2024。
 
(三)报名流程
 
注册账号→填写应聘信息及上传证件材料→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在报名前,须认真、细致阅读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要求,确认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先阅读《网上报名须知》(附件3)。
 
2.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组)应聘。应聘多个岗位(岗位组)的,均取消报名资格。
 
3.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取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以及学位证书上的学位种类不作为专业依据。如所学专业为专业参考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应聘。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应聘,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4.应聘人员须上传的证件材料:
 
(1)基本证件材料:个人近期免冠彩色白底或蓝底的正面大一寸证件照(文件不得大于50KB)、身份证、毕业证书(2024届毕业生上传学生证及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2024届毕业生无需上传)、教师资格证书(2024届毕业生上传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持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需上传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选择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相近专业应聘的,还须上传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毕业院校相关部门公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还须上传《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相关证书。
 
(5)报考体育教学兼游泳教练岗位的,还须上传游泳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
 
5.应聘人员上传的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是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版面须完整、端正、清晰,每个证件的扫描件大小约500KB)。因上传证件材料无效或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6.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保证所填写信息和上传证件材料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工作人员无法联系,致使应聘人员错过考试等事项的,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2024年4月28日10:00至5月5日24:00,报名系统可查询各招聘岗位当前报名人数。
 
3.报名时间一旦截止(2024年5月7日16: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六)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8日、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资格初审地点:廉江市体育馆(廉江市第二中学运动场旁)。
 
3.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带上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上传的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参加现场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报名成功。5月9日17:00还未到达现场参加资格初审的,视为放弃笔试,报名不成功。
 
(七)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天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教师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切勿遗失。
 
六、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全部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19日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4.笔试成绩公示。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网上公示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确定为面试对象。
 
(二)资格复审及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依照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每个岗位(岗位组)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入围面试人员本人必须亲自到达现场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当场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如有未通过资格复审及主动放弃的,在同一岗位(岗位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网上进行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网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
 
2.面试组织。面试采用上课的形式进行(应聘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的须同时进行才艺测试),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考生现场抽取面试题目,并当场备课。每名面试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含才艺测试时间),最后2分钟提醒考生注意。面试用语为普通话(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用英语)。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四)确定名次。
 
同一岗位(岗位组)考生,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岗位组)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七、公布体检对象名单
 
根据面试合格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网上公布体检对象名单及有关体检要求等事项。
 
八、选择岗位及签订协议
 
应聘同一岗位组(有2个以上不同招聘学校的岗位)的体检对象,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自主选择其中的一个招聘学校(不得挑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并在体检前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体检对象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的,不得参加体检。选择岗位、签订协议的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九、体检
 
体检工作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执行。
 
十、考察
 
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入围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廉江市教育局版块进行公示。
 
十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及岗位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放弃聘用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人选。递补人选只进行一次。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教师不收取考生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廉江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由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及投诉电话
 
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报名期间的正常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拨打电话(见附件4)咨询或投诉。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江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3日


2024年浙江丽水龙泉市招聘教师4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43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要求以2024年4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六)龙泉市外定向委培生报考需经委托培养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定向委培生不得报考。
 
(七)须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4年4月28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九)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要求。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统一在龙泉市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2:00
 
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6:00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2: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四)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7: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址办理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科,共5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4月30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送至龙泉市教育局人事科505室(0578-7266708)或以电子照片、扫描件等形式发送至rsk7763727@163.com邮箱,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无需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其中小学语文教师2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追加给小学语文教师1岗位;学前教育教师1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追加给学前教育教师2岗位;学前教育教师3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追加给学前教育教师4岗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退回已缴考试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16日-5月18日。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和对应学科专业知识。所有岗位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地点: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龙泉市创业大道199号),因西门道路施工,请从龙泉市广济街学校南门(丽水职业技术学院龙泉分院校门)进。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并请带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等,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七)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若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入围面试人员及其参加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八)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预先下载并按规定格式填写好《2024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粘贴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并提供以下材料: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其他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龙泉市外定向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九)面试
 
学前教育教师岗位、中小学体育教师岗位和机电一体化教师(电气方向)岗位采取“技能测试(70%)+模拟上课(30%)”面试形式,其余岗位均采用模拟上课面试形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考生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人员按以下公式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低于60分为总成绩不合格,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然后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若招聘岗位总成绩合格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按实际总成绩合格人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学前教育教师体检标准除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外,还需根据《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且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十二)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满相应最低工作服务期限(详见计划表)。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二)学历和学位所对应的专业均需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四)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及审核均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龙泉市教育局、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和资料推荐。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龙泉教育局 0578-7768067、0578-7266708
 
监督电话:
 
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0578-7763729
 
 
 
 
 
 
龙泉市教育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7日


2024年广东湛江廉江市招聘中小学教师130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落实教师长效补充机制,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教师共130人,其中城区中学教师48人,城区小学教师9人,乡镇中学教师73人。
 
具体招聘学校、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专业要求等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
 
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2024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7.2024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证书。
 
8.加分政策。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教师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如不填报符合加分政策情况及上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视为放弃加分。
 
9.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6.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参加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或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的人员。
 
7.现身份为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聘用后与招聘学校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应聘材料不实或不齐全的人员。
 
10.公费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待遇
 
获聘人员使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相关的政策规定。
 
四、发布公告、公示、通知
 
按照招聘教师工作的要求和程序,招聘公告、公示、通知等事项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rlzyhshbzj/index.html)和廉江市教育局版块(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jyj/index.html)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8日9:00至2024年5月7日16:00。
 
(二)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k.cn/gdjzljeduzp2024。
 
(三)报名流程
 
注册账号→填写应聘信息及上传证件材料→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在报名前,须认真、细致阅读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要求,确认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先阅读《网上报名须知》(附件3)。
 
2.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组)应聘。应聘多个岗位(岗位组)的,均取消报名资格。
 
3.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取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以及学位证书上的学位种类不作为专业依据。如所学专业为专业参考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应聘。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应聘,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4.应聘人员须上传的证件材料:
 
(1)基本证件材料:个人近期免冠彩色白底或蓝底的正面大一寸证件照(文件不得大于50KB)、身份证、毕业证书(2024届毕业生上传学生证及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2024届毕业生无需上传)、教师资格证书(2024届毕业生上传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持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需上传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选择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相近专业应聘的,还须上传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毕业院校相关部门公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还须上传《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相关证书。
 
(5)报考体育教学兼游泳教练岗位的,还须上传游泳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
 
5.应聘人员上传的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是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版面须完整、端正、清晰,每个证件的扫描件大小约500KB)。因上传证件材料无效或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6.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保证所填写信息和上传证件材料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工作人员无法联系,致使应聘人员错过考试等事项的,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2024年4月28日10:00至5月5日24:00,报名系统可查询各招聘岗位当前报名人数。
 
3.报名时间一旦截止(2024年5月7日16: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六)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8日、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资格初审地点:廉江市体育馆(廉江市第二中学运动场旁)。
 
3.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带上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上传的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参加现场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报名成功。5月9日17:00还未到达现场参加资格初审的,视为放弃笔试,报名不成功。
 
(七)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天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教师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切勿遗失。
 
六、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全部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19日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4.笔试成绩公示。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网上公示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确定为面试对象。
 
(二)资格复审及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依照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每个岗位(岗位组)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入围面试人员本人必须亲自到达现场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当场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如有未通过资格复审及主动放弃的,在同一岗位(岗位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网上进行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网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
 
2.面试组织。面试采用上课的形式进行(应聘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的须同时进行才艺测试),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考生现场抽取面试题目,并当场备课。每名面试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含才艺测试时间),最后2分钟提醒考生注意。面试用语为普通话(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用英语)。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四)确定名次。
 
同一岗位(岗位组)考生,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岗位组)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七、公布体检对象名单
 
根据面试合格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网上公布体检对象名单及有关体检要求等事项。
 
八、选择岗位及签订协议
 
应聘同一岗位组(有2个以上不同招聘学校的岗位)的体检对象,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自主选择其中的一个招聘学校(不得挑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并在体检前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体检对象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的,不得参加体检。选择岗位、签订协议的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九、体检
 
体检工作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执行。
 
十、考察
 
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入围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廉江市教育局版块进行公示。
 
十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及岗位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放弃聘用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人选。递补人选只进行一次。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教师不收取考生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廉江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由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及投诉电话
 
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报名期间的正常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拨打电话(见附件4)咨询或投诉。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江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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