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肇庆广宁县招聘教师97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设置岗位35个,共招聘教师97名(详见附件1《2024年广宁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2024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往届毕业生指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8年4月26日至2006年4月25日期间出生);
 
7.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或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二级乙等以上成绩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
 
(二)不得报考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考生请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9:00至2024年5月6日下午17:00登录事业单位招聘系统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k.cn/gdgnjszp2024。
 
(二)报名流程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报名材料、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材料如下:
 
(1)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扫描在A4纸的同一面);
 
(3)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表扫描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在报名时还须同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扫描件;
 
(4)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二级乙等以上成绩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扫描件。
 
(5)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上传材料要求pdf格式,显示必须清晰、完整。
 
2.初步审核。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不作人工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详细了解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自行诚信报考。
 
3.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2024年5月10日9:00至5月11日17: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gn.gov.cn/)另行公告。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5.加分审核。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于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携带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加分申请表(附件3)到广宁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未按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6.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招聘对象类别对应报考,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在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的证明方为有效)。
 
(3)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用于报考的毕业证书、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由招聘单位按相近专业进行认定。
 
(4)报名成功者,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有关招聘信息。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3.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宁县教育局统一划定。
 
4.考生要按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生须知请以准考证的说明为准。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事项另行在广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gn.gov.cn/)发布。
 
3.面试由广宁县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在广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gn.gov.cn/)发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广宁县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报考岗位组(包括2个以上不同的具体岗位)的考生,考察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所报考岗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岗位(不得选择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和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经广宁县教育局研究同意后,报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设5年服务年限,聘用后需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可在本县教育系统内调动,服务期未满5年申请辞职者,须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见各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八、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3.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4.本次公开招聘由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由广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详细情况及考试成绩可查阅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gn.gov.cn)或事业单位招录网(https://www.sydwzk.cn/gdgnjszp2024)查询。
 
招考政策咨询:0758-8632084(广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58-8618002(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
 
 
 
 
广宁县教育局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河南开封市禹王台区教育体育局直属小学_幼儿园选招优秀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开封市委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汴发〔2019〕16号)和《中共禹王台区委 禹王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汴禹文〔2024〕29号)文件精神,2024年禹王台区教育体育局直属小学、幼儿园决定公开选招10名优秀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严格教师准入、提高入职标准、重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10个,其中小学语文4名,小学数学2名,小学英语1名,小学美术1名,幼儿教育2名。
 
  三、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
 
  2.在禹王台区直属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上工作5年及以上(2019年9月30日以前入职),目前仍在教学岗位任教的不在编教师。
 
  3.报考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本次选招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6月11日(8:30-18:30)到禹王台区教育体育局报名。
 
  2.报名时应提交打印《2024年禹王台区教育体育局直属小学、幼儿园公开选招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2份和近期本人1寸免冠照片两张,报名登记表通过禹王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uwangtai.gov.cn/)自行下载打印。
 
  3.报名时有加分申请的,应提交《2024年禹王台区教育体育局直属小学、幼儿园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加分申请表通过禹王台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打印。
 
  4.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任教时间节点证明及原始工资表复印件(自参加工作起始月以及每年5月和10月的工资表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单位公章。
 
  5.报考人员应按报考流程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采集个人信息。
 
  6.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本次选招教师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选招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作不良记录登记,5年内不准参加禹王台区公开招聘考试。
 
  五、加分
 
  获得省辖市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荣誉者;参加省辖市及以上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融合课,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小学教师素养大赛,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学科基本功大赛,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参加省辖市及以上幼儿教师“两项”比赛(案例分析、自制玩教具、游戏活动、说课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上述奖项分别为市级加1分、省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在校工作年限超出5年以上的,每多一整年加1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六、考试
 
  1.本次选招教师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2.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采取模拟课堂教学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的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成绩。
 
  5.本次选招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面试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禹王台区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禹王台区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察结果,经禹王台区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人员分配
 
  本次选招聘用的人员,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分配到区直属小学、幼儿园。分配原则:在区直属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分配到原单位。不服从分配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
 
  十、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选招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合格的按照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工作由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保证选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选招工作纪律
 
  1.所在单位协助考生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追究经办人员及单位领导责任。
 
  2.对在选招组织、审核工作中,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凡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其他事项
 
  禹王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uwangtai.gov.cn/)为本次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工作的专用网站,后续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不能按规定时间、程序执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开封市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解释权归禹王台区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1-23386977(转)813
 
  监督电话:0371-23386830
 
 
 
 
  禹王台区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2024年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招聘教师18人公告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是隶属于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具有60年办学历史、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标、专门从事职业技术教育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学校,是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国家首批中职示范校、江苏省重点技师学院,第44至47届世界技能大赛“工业机械装调项目”和45至47届世界技能大赛“云计算”项目中国集训主基地、国家职业训练院建设试点单位。

 
学院占地面积526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设有紧密对接区域产业链、创新链的智能装备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信息服务学院、新能源学院、交通运输学院、医药康养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所设专业对接地方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以机械加工、数控技术、信息技术、电子电气、新能源技术、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生化制药等13个专业群49个专业。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员工586人,专任教师512人,中高级职称的占82%,实习指导教师中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达100%,“一体化”教师占79.5%。目前共有在册学生近1万人,其中高技班、技师班学生占10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8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到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6月2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4年6月2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止报名时)的,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截止报名时)的,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四)除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6月2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6月2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人事考试网(czks.czrsj.cn)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网(www.czjsy.com)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czks.czrsj.cn:8001/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6月17日9:00—6月21日12:00
 
提醒: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6月17日9︰00—6月21日1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提交审核意见,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5.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核减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6月21日14: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上的诚信协议,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考试前对报名成功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7月5日9:00——16:00。
 
2.资格复审地点: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常州市新北区嫩江路8号)15号楼一楼阶梯教室。
 
3.资格复审人员需带资料
 
(1)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他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审核人员当场确认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2)国(境)外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3)资格复审合格,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方式为操作技能或笔试,面试方式为说课和现场答辩。
 
(一)专业测试
 
1.内容:根据招聘岗位分专业进行专业测试。其中03岗专业测试方式为操作考试(操作技能占100%),其他岗位的专业测试方式为笔试,内容涵盖与专业相关的理论和技能。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
 
2.时间:2024年7月6日7:00起。
 
3.地点: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二)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专业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该岗位人员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
 
1.内容:根据招聘岗位分专业进行。
 
2.时间:2024年7月7日7:00起。
 
3.地点: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三)综合成绩计算
 
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按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
 
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学校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应聘人员聘用后二年内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不能取得者予以解聘。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咨询及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1162012
 
监督举报电话:0519-81162007,0519-85681925
 
招聘工作举报邮箱:czsyzpjb@changzhou.gov.cn
 
七、本公告由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安徽蚌埠市龙子湖区高层次优秀教师招聘9人公告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和《蚌埠市引进和培养教育人才实施办法》(蚌政办〔2021〕10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蚌埠市龙子湖区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
 
2024年蚌埠市龙子湖区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共9名(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bblzh.gov.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gbu.gov.cn/)、蚌埠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bengbu.gov.cn/)统一发布。
 
后续相关通知及公告将在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bblzh.gov.cn/)发布。
 
三、招聘条件
 
同时具备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岗位表中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83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聘任在高级职称岗位或获省级及以上优质课比赛一等奖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6.具有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现仍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岗位(不含中职学校、幼儿园)。
 
7.从教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8.报考人员须在2024 年6月19日(含)之前取得所在单位确认的同意报考意见书(其中:蚌埠市公办中小学在编人员须在报名之前取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认的同意报考意见书)。(同意报考意见书见附件2)
 
9.具备相应或高于招聘学段,并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10.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任教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获得市厅级及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含市级教育部门面向全市中小学教师的评比表彰: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师、最美教师、优秀班主任、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青年骨干教师等相应层次的表彰)。
 
2.参加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电教部门组织的“数据驱动因材施教”优质课、教师“四赛”市级总决赛(不包括单项比赛),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3.享受市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4.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市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核心成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查处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蚌埠市教育局网站、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后续相关通知及公告将在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考生登录2024年蚌埠市辖区中小学校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bbrcjt.pzhl.net)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9:00至6月19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审核人员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6月20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6月20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6月20日12:00前改报。
 
(四)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蚌埠市龙子湖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bblzh.gov.cn/)。
 
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证书,其中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要求学位的岗位需提供学位证书。
 
(3)岗位要求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等级证书。
 
(5)资格条件中符合要求的相关业绩佐证材料。
 
(6)同意报考意见书。
 
以上所需证件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现场资格审查后一日内进行一次改报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bblzh.gov.cn/)公布。
 
(五)专业测试
 
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专业测试的组织按照蚌埠市《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等文件要求进行。本次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考生免缴专业测试考试费用。
 
1.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2.专业测试形式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专业测试时间15分钟。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90分,答辩10分,设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专业测试分数当场公布。
 
根据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依次以试讲成绩、答辩成绩排序。若考生试讲、答辩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需按规定要求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1.体检工作参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报考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遇同一招聘岗位专业测试成绩并列的,依次以试讲成绩、答辩成绩排序。若考生试讲、答辩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考察公告发布七个工作日内,拟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须在考察前解除与原单位聘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blzh.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公示后不再递补。对不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蚌埠市龙子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2024年蚌埠市龙子湖区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blzh.gov.cn/)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552-3040268(龙子湖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
 
0552-3010209(龙子湖区纪委监委)
 
0552-3040227(龙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蚌埠市龙子湖区教育局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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