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贵阳市白云区面向区属双轨制教师招聘10人简章

  
 
  为切实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拓宽在编教师补充渠道,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和单位用人需求,决定开展白云区2024年面向区属“双轨制”教师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白云区2024年面向区属“双轨制”教师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学校初审、资格审查、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白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白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教师10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白云区2024年面向区属“双轨制”教师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连续担任白云区“双轨制”教师满2年及以上(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与白云区云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的在岗教师。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学历(详见岗位一览表)。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3.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5.有违背师德师风行为的。
 
  6.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符合报名条件的“双轨制”教师于2024年4月24日前向所在学校提交《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校初审
 
  根据招聘要求,学校就教师是否符合本次招聘要求,平时业绩、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审核。若同意推荐,学校主要领导在《报名表》(附件2)上填写现实表现、推荐意见并签字。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地点:白云区教育局十一楼1109、1110室。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4月26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期间。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4.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5.填写完整的《报名表》;6.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纳100元考务费(缴纳方式为现金缴纳)。未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获得笔试资格。资格审查情况将在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www.gzbaiyun.gov.cn)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取消。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笔试
 
  《笔试准考证》于2024年5月20日至24日前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到白云区教育局政工科领取。《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50分。
 
  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www.gzbaiyun.gov.cn)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五)试教
 
  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试教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试教人员。试教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试教满分为100分,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试教时间、地点及内容等事项另行通知。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40%、试教百分制成绩占60%计算。笔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白云区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人才引进)。
 
  (六)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按照1:1,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确定为体检人员,若试教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试教,以新一轮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岗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其他详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于《招聘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不合格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考核时间和具体详细事宜另行通知。
 
  (八)公示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作要求及其他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51—88307901
 
  政策咨询电话:0851—84607704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信息等将在“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www.gzbaiyun.gov.cn)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2024年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公告

  
 
  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创办于1989年,隶属海南省妇女联合会,财政预算管理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2000年被评为省级示范幼儿园。为进一步加强我园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园实际工作需要,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范围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3名,具体详见《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7日至2006年6月6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开招聘方案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在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6日。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报名时间及报名网址
 
  报名时间:2024年6月7日9:00至2024年6月13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报名链接: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542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清晰,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由本人签名贴照片并上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毕业证。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6)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所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附件4)。
 
  (7)《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并拍照上传,见附件3)。
 
  (8)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9)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10)3年(含)以上省级示范幼儿园工作经历证明(包括省级示范幼儿园评定通过证书或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11)专业属于教育学类但不属于学前教育的考生,需上传一级教师职称证书。
 
  (12)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4.资格审查及查询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2024年6月13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6月13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于2024年6月13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6月13日17时准时关闭。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是否发布延长公告,如仍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聘条件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
 
  (三)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考试由面试、笔试两部分组成,先组织笔试后组织面试。
 
  1.笔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范围为学龄前儿童保育教育知识与能力、学前教育基础理论等。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确定,但不低于本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公示3天。
 
  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工作经历证明、省级示范幼儿园评定通过证书或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开展面试工作。面试前,在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用五项技能测试、微格教学与现场答辩等形式进行。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
 
  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面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在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
 
  4.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省妇联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省妇女联合会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妇女联合会机关纪委:0898-6534766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办公室:0898-65354732
 
  (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7:30)
 
  五、联系方式
 
  1.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人事部门:0898-65383189
 
  (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55313,0898-6673890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注:节假日及周末休息)
 
 
 
 
 
 
  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
 
  2024年5月30日


2024年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招聘教师18人公告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是隶属于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具有60年办学历史、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标、专门从事职业技术教育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学校,是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国家首批中职示范校、江苏省重点技师学院,第44至47届世界技能大赛“工业机械装调项目”和45至47届世界技能大赛“云计算”项目中国集训主基地、国家职业训练院建设试点单位。

 
学院占地面积526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设有紧密对接区域产业链、创新链的智能装备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信息服务学院、新能源学院、交通运输学院、医药康养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所设专业对接地方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以机械加工、数控技术、信息技术、电子电气、新能源技术、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生化制药等13个专业群49个专业。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员工586人,专任教师512人,中高级职称的占82%,实习指导教师中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达100%,“一体化”教师占79.5%。目前共有在册学生近1万人,其中高技班、技师班学生占10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8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到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6月2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4年6月2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止报名时)的,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截止报名时)的,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四)除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6月2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6月2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人事考试网(czks.czrsj.cn)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网(www.czjsy.com)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czks.czrsj.cn:8001/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6月17日9:00—6月21日12:00
 
提醒: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6月17日9︰00—6月21日1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提交审核意见,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5.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核减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6月21日14: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上的诚信协议,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考试前对报名成功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7月5日9:00——16:00。
 
2.资格复审地点: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常州市新北区嫩江路8号)15号楼一楼阶梯教室。
 
3.资格复审人员需带资料
 
(1)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他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审核人员当场确认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2)国(境)外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3)资格复审合格,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方式为操作技能或笔试,面试方式为说课和现场答辩。
 
(一)专业测试
 
1.内容:根据招聘岗位分专业进行专业测试。其中03岗专业测试方式为操作考试(操作技能占100%),其他岗位的专业测试方式为笔试,内容涵盖与专业相关的理论和技能。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
 
2.时间:2024年7月6日7:00起。
 
3.地点: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二)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专业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该岗位人员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
 
1.内容:根据招聘岗位分专业进行。
 
2.时间:2024年7月7日7:00起。
 
3.地点: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三)综合成绩计算
 
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按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
 
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学校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应聘人员聘用后二年内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不能取得者予以解聘。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咨询及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1162012
 
监督举报电话:0519-81162007,0519-85681925
 
招聘工作举报邮箱:czsyzpjb@changzhou.gov.cn
 
七、本公告由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安徽蚌埠高新区高层次优秀教师招聘25人公告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和《蚌埠市引进和培养教育人才实施办法》(蚌政办〔2021〕10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蚌埠高新区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
 
2024年蚌埠高新区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共25名(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s://htz.bengbu.gov.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gbu.gov.cn/)、蚌埠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bengbu.gov.cn/)统一发布。
 
后续相关通知及公告将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s://htz.bengbu.gov.cn/)发布。
 
三、招聘条件
 
同时具备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岗位表中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83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聘任在高级职称岗位或获省级及以上优质课比赛一等奖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6.具有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现仍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岗位(不含中职学校、幼儿园)。
 
7.从教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8.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6月19日(含)之前取得所在单位确认的同意报考意见书(其中:蚌埠市公办中小学在编人员须在报名之前取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认的同意报考意见书)。(同意报考意见书见附件2)
 
9.具备相应或高于招聘学段,并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10.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任教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获得市厅级及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含市级教育部门面向全市中小学教师的评比表彰: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师、最美教师、优秀班主任、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青年骨干教师等相应层次的表彰)。
 
2.参加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电教部门组织的“数据驱动因材施教”优质课、教师“四赛”市级总决赛(不包括单项比赛),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3.享受市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4.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市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核心成员。
 
5.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在教育、文化、体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省级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第五名及以上的个人名次(或市级及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第三名及以上的个人名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查处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蚌埠市教育局、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等媒体发布。后续相关通知及公告将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考生登录2024年蚌埠市辖区中小学校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bbrcjt.pzhl.net)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9:00至6月19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审核人员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6月20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6月20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6月20日12:00前改报。
 
(四)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s://htz.bengbu.gov.cn/)。
 
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其中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要求学位的岗位需提供学位证书。
 
(3)岗位要求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等级证书。
 
(5)资格条件中符合要求的相关业绩佐证材料。
 
(6)同意报考意见书。
 
以上所需证件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现场资格审查后一日内进行一次改报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单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s://htz.bengbu.gov.cn/)公布。
 
(五)专业测试
 
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专业测试的组织按照蚌埠市《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等文件要求进行。本次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考生免缴专业测试考试费用。
 
1.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2.专业测试形式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专业测试时间15分钟。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90分,答辩10分,设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专业测试分数当场公布。
 
根据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依次以试讲成绩、答辩成绩排序。若考生试讲、答辩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需按规定要求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1.体检工作参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报考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遇同一招聘岗位专业测试成绩并列的,依次以试讲成绩、答辩成绩排序。若考生试讲、答辩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考察公告发布七个工作日内,拟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须在考察前解除与原单位聘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s://htz.bengbu.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公示后不再递补。对不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蚌埠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2024年蚌埠高新区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s://htz.bengbu.gov.cn/)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
 
0552-4099875(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监督电话:
 
0552-4099230(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纪委)
 
0552-4099117(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蚌埠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蚌埠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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