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48人公告

  
 
  根据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平凉市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市教发〔2024〕55号)精神,现将我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岗位
 
  2024年,我县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48名(含2023年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3名),聘期为3年。招聘岗位设置详见附件1《泾川县2024年“特岗计划”学科岗位设置表》。
 
  二、基本原则
 
  1.招聘工作由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2.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
 
  3.设岗学校为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4.“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由市级统筹组织、以县为主,实行公开选拔、按岗招聘、合同管理,明确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6.落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甘肃省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具体措施》(甘退役军人发〔2023〕30号)要求,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特岗计划”。
 
  三、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具有农村教育情怀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3.报考初中学段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报考小学学段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4.泾川县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或泾川县生源。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8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二)教师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
 
  1.报考“特岗计划”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尚未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考生,应参加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且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认定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高中、初中学段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可以报考初中、小学相应学科、岗位,具有小学学段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不得报考初中学段岗位。
 
  (三)其他要求
 
  1.已签约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
 
  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参加2018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且支教合格的考生,凭《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实习支教鉴定表》的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面试成绩加10分。
 
  4.考生根据“泾川县2024年“特岗计划”学科岗位设置表”(附件1)选择报考岗位和笔试科目试卷类型。笔试试卷类型分文科、理科、音体美三大类,各科目试卷类型由市级统一规定如下:语文、政治为文科类;数学、物理为理科类;音乐、美术为音体美类;英语、信息技术学科由考生自主选择文科或理科类报考。
 
  四、实施程序
 
  (一)报名
 
  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全程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做出承诺,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和考试后教育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并签署报名系统中的《“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与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对编造报考条件,骗取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8:00
 
  (1)考生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2024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特岗计划’服务考试”,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码(需保持畅通)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上传照片。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并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大小应小于2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报名不能通过,照片上传成功后不能修改。
 
  (3)签定《“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特岗计划”实施文件和《“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在诚信承诺的基础上确认承诺书内容并提交,提交后立即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4)填写报考信息。符合泾川县2024年“特岗计划”招聘报考条件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三支一扶”“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三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选择填报其中一项后不得改报;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取消报考资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信息确认
 
  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8:00
 
  (1)报考信息提交。“特岗计划”报考信息提交后,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信息自动进行确认(非人工审核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点击“报名结果”,查看系统确认结果,仅保存报考信息但未提交的,报名不成功。
 
  (2)信息修改
 
  ①个人身份信息修改
 
  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个人身份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个人身份信息不予更改。
 
  修改流程: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填写《“特岗计划”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现场向县教育局提交修改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汇总,上报时间截止为2024年5月31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因信息修改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向县教育局提交修改申请后,无需等待修改信息结果,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先按照正常流程完成报名,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②其他报考岗位信息修改
 
  除“个人身份信息修改”中的两类个人身份信息外,经报名系统确认通过的其他报考信息,如有填写错误,报考人员可点击“填写报考信息”中的“修改”按钮自行修改,一旦点击“修改”按钮并保存后,必须重新提交报考信息进行报名确认,并点击“报名结果”查看系统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重新提交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则报名不成功。
 
  3.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6月24日9∶00至6月29日9∶3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准考证打印”栏目,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
 
  (二)笔试
 
  1.笔试组织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全省“特岗计划”考试报名系统维护、信息汇总、命题制卷、试卷保管、考场编排、阅卷登分、雷同处理、成绩查询等考务组织工作。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2024年6月29日9:00-11:00;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2024年6月29日14:00-16: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3.笔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考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各占100分,总分200分。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文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类测试内容为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相关知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5.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由人社部门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
 
  6.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7月15日左右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是“特岗计划”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的唯一官方网站,考生请勿登录点击山寨网站、虚假网站不明链接填写个人身份信息,以免造成信息泄露。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审核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7月18日(如有调整,以公告为准)
 
  审核地点:泾川县教育局人事股。
 
  笔试结束后,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取得学位证的同时提供学位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甘肃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
 
  已参加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报考相应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证书遗失的,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取消招聘资格。
 
  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代理人进行审核,审核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严格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120%划线,笔试成绩按照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小数点后第三位及之后数字进行四舍五入,下同)排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20%的学科,根据全县该学科所在大类(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考生平均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划定进入面试最低分数线,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可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人社局在市教育、人社部门的统一安排下组织进行,严格面试程序,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面试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县财政承担,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五)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各岗位学科,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200分)/2×7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笔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在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录用人员自愿选择岗位。
 
  如拟录用人员达不到计划数时,在设岗不变的前提下,由市教育局组织跨县(市、区)同学段同学科进行调剂,跨县(市、区)调剂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我县设置的本岗位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调剂不更换岗位、不跨学科。如调剂结束后仍有剩余岗位,由省教育厅进行全省补录。
 
  (六)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人社局按照事业单位录用人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审和公示
 
  体检结束后,由县教育局和人社局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逐级上报市、省相关部门复审并公示。
 
  (八)录取并签订聘用合同
 
  全省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布录取通知文件,县教育局与拟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九)岗前培训与上岗任教
 
  1.全县统一组织特岗教师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育教学业务培训,对特岗教师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系统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2.特岗教师须根据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
 
  五、保障政策
 
  (一)特岗教师享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33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64号)要求,从2024年1月1日起,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2万元提高至4.18万元 ,按规定参加“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本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除中央工资性补助外的部分,由市县财政负责补齐。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三年服务期满后由县教育、人社部门组织进行岗位考核,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由服务单位、县教育局会同人社、编制部门通过直接考察或考核等专项公开招聘方式,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实习期或试用期,发放《教师服务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四)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公开通报。
 
  联系人:泾川县教育局人事股
 
  咨询电话:0933-5928809
 
 
 
  泾川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24日


2024年安徽蚌埠高新区高层次优秀教师招聘25人公告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和《蚌埠市引进和培养教育人才实施办法》(蚌政办〔2021〕10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蚌埠高新区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
 
2024年蚌埠高新区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共25名(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s://htz.bengbu.gov.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gbu.gov.cn/)、蚌埠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bengbu.gov.cn/)统一发布。
 
后续相关通知及公告将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s://htz.bengbu.gov.cn/)发布。
 
三、招聘条件
 
同时具备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岗位表中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83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聘任在高级职称岗位或获省级及以上优质课比赛一等奖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6.具有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现仍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岗位(不含中职学校、幼儿园)。
 
7.从教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8.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6月19日(含)之前取得所在单位确认的同意报考意见书(其中:蚌埠市公办中小学在编人员须在报名之前取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认的同意报考意见书)。(同意报考意见书见附件2)
 
9.具备相应或高于招聘学段,并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10.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任教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获得市厅级及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含市级教育部门面向全市中小学教师的评比表彰: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师、最美教师、优秀班主任、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青年骨干教师等相应层次的表彰)。
 
2.参加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电教部门组织的“数据驱动因材施教”优质课、教师“四赛”市级总决赛(不包括单项比赛),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3.享受市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4.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市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核心成员。
 
5.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在教育、文化、体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省级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第五名及以上的个人名次(或市级及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第三名及以上的个人名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查处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蚌埠市教育局、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等媒体发布。后续相关通知及公告将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考生登录2024年蚌埠市辖区中小学校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bbrcjt.pzhl.net)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9:00至6月19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审核人员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6月20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6月20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6月20日12:00前改报。
 
(四)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s://htz.bengbu.gov.cn/)。
 
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其中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要求学位的岗位需提供学位证书。
 
(3)岗位要求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等级证书。
 
(5)资格条件中符合要求的相关业绩佐证材料。
 
(6)同意报考意见书。
 
以上所需证件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现场资格审查后一日内进行一次改报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单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s://htz.bengbu.gov.cn/)公布。
 
(五)专业测试
 
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专业测试的组织按照蚌埠市《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等文件要求进行。本次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考生免缴专业测试考试费用。
 
1.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2.专业测试形式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专业测试时间15分钟。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90分,答辩10分,设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专业测试分数当场公布。
 
根据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依次以试讲成绩、答辩成绩排序。若考生试讲、答辩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需按规定要求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1.体检工作参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报考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遇同一招聘岗位专业测试成绩并列的,依次以试讲成绩、答辩成绩排序。若考生试讲、答辩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考察公告发布七个工作日内,拟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须在考察前解除与原单位聘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s://htz.bengbu.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公示后不再递补。对不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蚌埠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2024年蚌埠高新区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s://htz.bengbu.gov.cn/)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
 
0552-4099875(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监督电话:
 
0552-4099230(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纪委)
 
0552-4099117(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蚌埠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蚌埠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0日


2024年广西贺州市直学校教师招聘18人简章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贺人社发〔2020〕37号)等文件精神,顺利开展2024年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市直学校2024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6月11日至2006年6月11日期间出生)。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取得中级教师以上职称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执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见《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考生在报名时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具有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贺州市在职教师(指编内教师、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8.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我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含教师),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报考方可报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验)、“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6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其它报考条件详见《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
 
  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报考人员从2024年5月30日开始可以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查询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联系。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1.报名方式。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报名地址(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从严处理。
 
  《考试大纲》等材料详见本简章附件。
 
  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7日17:30。
 
  3.资格审查。市直各相关学校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 18 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考生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6月17日报名的必须在6月18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7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6月17日17:30至6月18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
 
  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报名地址(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登录报名系统统一支付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即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已缴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贺州市教育局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据不影响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9日17:30。
 
  5.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见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公告),可于2024年6月20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每个岗位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可以开考)。资格审查单位于2024年6月20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已缴纳考试费的,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回。
 
  无人报考和未获批准开考的岗位及报名人数过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均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一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一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后,必须于笔试前一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如确有需要更改笔试时间,另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告。
 
  上午 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3:00-5: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成绩查询。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5.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之和。即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
 
  6.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2024年7月上旬)。由贺州市教育局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7月中旬至下旬)。
 
  面试时间详见本次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公告。
 
  1.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市教育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拟入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不接受传真或邮递等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送达所报考的市直学校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单位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见《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面试拟入围人选需提供的材料包含:(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若学校尚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则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有本人签名的学籍在线核验报告;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暂不需要提供),同时提供原件核验;(3)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属我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定向委培生才需提供);(4)《核心课程证明》(毕业院校盖章)原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自认所学核心课程与所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需提供;否则视为专业不符,取消面试资格);(5)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必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复审要求同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的时间安排等事项由考生自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查询,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要求提交材料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递补考生如因本人电话不畅通或不接电话等原因造成招聘工作人员不能及时联系到其本人而错过提供资格复审材料时间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责任由考生个人自负。
 
  笔试总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由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贺州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开考;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于面试前三个工作日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能力等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考试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核
 
  本次招聘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总成绩的40%加面试成绩的60%(即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优先;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均相同时,则以全日制学历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高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则以先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及准入查询。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1.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时,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确定考核人员办法处理)。
 
  2.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市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编制、人社部门按规定流程及时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因报考人员自身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简章)、招聘岗位要求而在招聘各个环节被发现导致被取消报考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人员,应当回避。
 
  (四)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一)笔试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计入笔试成绩。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审查,复印件1份上交。
 
  (2)“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等服务基层人员,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称职)的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注:此项不累计加分)。须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1份上交。
 
  以上(1)(2)项照顾加分不累计加分,只取最高分。
 
  提交材料要求:加分材料必须于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提交给资格审查单位(报考市直学校岗位者提交到相关市直学校)。
 
  (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报名开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贺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请应聘人员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注意时间节点,以免错过有关事项。
 
  (七)具体招聘事宜由贺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贺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30日


2024年广东茂名市直属学校招聘教职员30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适应茂名市直属学校发展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属学校(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余学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教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对象
 
各学段学科教职员共302名,本次招聘对象为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相应的学士以上学位,且符合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茂名市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从事相关专业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和技能要求等;岗位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4日后出生)。博士或副高级(副教授)以上职称者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4日后出生)。年龄等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首日前。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均截至报名首日前。
 
三、招聘程序
 
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方式进行,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报名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环节均不作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上午9:00至6月12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提示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时间、程序进行报名,应详细、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信息,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后,由“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实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系统是以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为基础数据审核,应聘人员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三)报名确认
 
为有效做好笔试工作,合理安排考试场地,已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6月13日上午9:00至6月15日下午17:30前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确认参加笔试的操作方式: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茂名市”——搜索——选择报考岗位并填报——确认参加考试。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和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在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6月23日上午10:00—上午11:30;
 
应聘人员须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采用百分制。教师岗位主要考核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非教师岗位主要考核基本能力。应聘人员凭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进行查询。
 
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统筹考虑市直属学校人才需求和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予以划定。
 
(五)资格复审
 
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入围面试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茂名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于笔试后、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由茂名市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茂名市教育局申请复核。茂名市教育局将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入围面试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料如下:
 
(1)报名表;
 
(2)学历和相应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有效的学历、学位鉴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往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合格及认定证明材料);
 
(5)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样式);
 
资格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资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取消面试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由市教育局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递补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资格复审,逾期将取消递补资格。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入围面试人员密切留意。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教或实操测试形式进行,非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见岗位要求(附件1)。试教主要测试职业认知、心理素质、教学实施、语言表达、仪表仪态、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实操测试主要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素养和技能;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数,在面试结束当天完成统分后由考生现场签领,如考生需提前离开的,届时请登录茂名市教育局网站查看成绩公布。
 
(七)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数。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笔试合格线成绩×50%+面试合格线成绩×50%)分以上。
 
2.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的,则对该岗位同分数的应聘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
 
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由茂名市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工作,本次体检项目和标准分两类执行:报考教师岗位人员按《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规定执行,报考非教师岗位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依规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入围体检人员密切留意。茂名市教育局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在资格复审环节未能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核验的应聘人员,考察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核验(因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进行核验),否则不予聘用。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没有影响聘用的情形,经茂名市教育局复审,报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按照规定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落实相应待遇。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于6月24日至6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到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507办公室提供政策加分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5分。
 
(四)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本次招聘岗位表(附件1)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设置,请自行查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方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或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或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茂名市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茂名市事业单位人员的薪酬待遇。
 
六、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招聘工作若有变动,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保持关注,及时应对。
 
(四)本公告由茂名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0668-2278744)。
 
 
 
 
茂名市教育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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