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17人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以下简称“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教师(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应的专业技能。报考教师岗位须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于2024年8月底前提供通过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4.1988年8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到1983年8月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和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底前。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上述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非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网络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备注”栏目中主动说明相关信息,否则审核不通过。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通州湾示范区学校在职在编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2025年1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附件1:《2024年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快报名。
 
  报名地址:详见通州湾示范区官网。
 
  1.报名、照片上传:7月29日09:00~7月31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高度170像素、宽130像素,大小不超过20KB。
 
  2.资格初审:7月29日09:00~8月1日16:00。
 
  3.陈述申辩:7月29日~8月2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29日09:00~8月2日17:30。
 
  5.缴费确认:7月29日09:00~8月3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1680059、0513-81680388。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可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聘主管部门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诚信报考。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审核通过报名人数如未达到相应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通州湾示范区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8月5日9:00~16: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报考岗位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5.网上打印准考证。请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8月7日9:00~8月9日17:00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均需使用。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由通州湾组织人事局和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一)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包括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11日,具体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准时至规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于通州湾示范区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3.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未能提供相关证明、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通州湾示范区网公告。
 
  4.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需缴纳考试费100元,并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品德、知识结构、教育管理能力、课堂教学能力、专业基本技能及综合素质等。
 
  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技能测试内容为:排球、篮球、足球、田径和体育特长展示等。
 
  其他岗位的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
 
  模拟上课的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指定教材、指定课题。
 
  (四)面试成绩计算、公布方式
 
  报考体育学科教师岗位的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按模拟上课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60%计算面试成绩。其他岗位以模拟上课和现场答辩成绩作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本次招聘各阶段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六)体检考察
 
  1.体检
 
  体检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报体育岗位面试得分相同的,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如面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报考其余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通州湾示范区网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怀孕考生x光等检查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收取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毕业生收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教师资格证书,并明确体检、考察相关要求。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五、公示与备案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审核后在通州湾示范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聘用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以便及时办理进编和聘用手续,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公示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现场选择单位后不再递补,其他岗位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2024年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513-81680388(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
 
  监督电话:0513-81680036(通州湾示范区监察审计室)
 
 
 
 
  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
 
  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云南楚雄双柏县妥甸中学选调教师8人公告

 

根据中共双柏县委办公室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县管校聘改革工作方案》(双办通〔2021〕35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岗位需要,面向全县乡镇初级中学在编在岗教师中公开选调教师8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四)坚持综合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比例
 
报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
 
三、选调范围及岗位
 
面向全县各乡镇初级中学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调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3名、物理教师1名、化学教师1名。
 
四、选调条件
 
(一)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二)教龄满5年(新录用或聘用的需满最低服务年限)及以上(2019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特岗教师参加工作满8年及以上(服务期满3年加在编在岗5年,2016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三支一扶人员参加工作满7年及以上(服务期满2年加在编在岗5年,2017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三)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岗位的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四)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岗位教师与所教科目一致,且在县内有近三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的教学成绩可供核查和计算。
 
(五)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政策要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工作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方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选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初选、综合考核、体检、考察、办理调动手续、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
 
向全县各初级中学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同时向社会公布选调岗位、选调范围和人数、报名资格条件和选调程序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交:本人申请(需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结果、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艰苦地区工作证明、师德师风证明、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地点:双柏县妥甸中学行政办公室(综合楼三楼)。
 
(三)资格审查
 
2024年8月25日开展资格审查。由双柏县第一中学教育集团党委、妥甸中学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教师方可进入初选。
 
(四)初选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教师岗位的报名人员,按照《双柏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修订印发(试行)的通知》(双教通〔2022〕24号)要求实施。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教师岗位报名人员的教学成绩得分与加分项得分之和排名1:2进入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综合考核
 
1.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教师岗位综合考核内容及分值
 
说课成绩×60%+基本功考核×40%=综合考核得分。
 
综合考核由监督组抽取的考核小组临时命题,抽取相关考核内容,在规定的场所及时间内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7人组成,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考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5人量化总分进行平均算出个人得分。
 
2.总成绩计算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教师岗位总成绩=(教学成绩得分+加分项得分)×60%+综合考核得分×40%。
 
各项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得分相同,则按照教学成绩得分、说课成绩得分、基本功考核的顺序优先确定。
 
3.成绩公示
 
综合考核结束后,对综合考核成绩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体检
 
公示无异议后,按选调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双柏县妥甸中学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作为考察人选。
 
(七)考察
 
由双柏县第一中学教育集团党委组织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和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岗位匹配程度。
 
(八)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提出选调意见,办理调动手续。
 
(九)聘用
 
根据双柏县妥甸中学岗位设置实际情况,按照双柏县妥甸中学内部管理规定进行评聘。
 
如有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监督指导
 
整个公开选调过程严格按方案和程序进行,并在相关部门及县教育体育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
 
七、本公告由双柏县第一中学教育集团党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双柏县妥甸中学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举报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7712241;
 
县教育体育局0878-7711049,咨询电话0878-7712920。
 
联系人:黄老师18787887577
 
谭老师18987829327
 
双柏县妥甸中学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江西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木林森学院外聘非编教师招聘公告

  
 
  木林森学院是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的二级教学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外聘非编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机电一体化8人,电子6人、数控4人。
 
  二、应聘资格及条件
 
  1.道德品质良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积极上进。
 
  2.有教师资格证与相关职称者优先。
 
  3.任教科目相应专业,学历需为本科及以上,具有高级工证及相关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大专。
 
  4.年龄55岁以下。
 
  5.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
 
  6.工作地点:木林森学院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提交下列材料: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4日,请联系相应老师,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学院将组织统一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联系电话: 机电一体化专业 王老师15374280364
 
  电子专业    贺老师 18079619080
 
  数控专业    鞠老师18292001975。
 
  四、待遇
 
  录用后签订兼课教师协议书,无固定薪酬,按课时及职称情况计算薪酬,并按实际授课情况享受交通等补贴。授课地点在木林森学院,可提供宿舍住宿。
 
  木林森学院
 
  2024年8月19日


2024年湖北襄阳市南漳县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县委编委下达的用编计划和前期招聘情况,结合我县高中教学需要,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现面向社会为南漳县第一中学、南漳县第二中学、南漳县高级中学补充招聘6名教师。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高中学校教师6名。其中南漳县第一中学英语教师2名、地理教师1名,南漳县第二中学生物教师1名,南漳县高级中学化学教师、政治教师各1名。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南漳县2024年度补充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和职业资格;
 
  6.报考者除应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各岗位公布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学生;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
 
  6.南漳县在职在编的中小学校教师不得报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其他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7.有精神病、癫痫病及传染病聘用后不能正常工作的;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及有关问题说明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如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报考条件所对应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能提交的作自动弃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的高中教师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包括说课和答辩。对于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比例超过15:1的岗位加试笔试,另行公告。具体招聘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进行(https://pxks.hbnz.gov.cn/)。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9∶00至2024年8月28日17∶00。报名窗口于2024年8月28日17∶00准时关闭。届时,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在报名系统定期更新。
 
  2.资格初审。报名过程中,对报名人员填写(上传)的资料进行初审,审核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9∶00至8月28日18∶00,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
 
  3.缴费确认。缴费确认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9∶00至2024年8月29日12∶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直接在报名系统缴纳50元面试费用(每人每科50元),缴费确认成功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对于未列入目录或者未归入相应大类的相近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近相关的,考生可咨询招聘单位能否报考。招聘单位在保证审核尺度一致的前提下确定是否可以报考。
 
  3.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不诚信报考的,扰乱报名秩序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纳入考试诚信失信管理。
 
  4.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时要上传个人照片(近期小2寸红底彩色免冠电子登记照片)。
 
  5.报考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这个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审核是否通过的重要依据,请注意保存。如果因为填报信息不完整、照片未上传等原因导致没有通过审核的,可以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在报名时限内再次登录系统重新填报相关信息后再提交。
 
  6.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打印《报名登记表》且本人签字,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使用。
 
  7.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区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再申请退费。办理退费时,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乡村振兴)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证明由当地扶贫或乡村振兴部门出具、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证明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于资格复审时办理退费登记手续。
 
  8.网上报名有关操作详见《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指南》(附件2)。
 
  9.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缴费(退费)确认、考务事宜咨询南漳县人事考试院(电话:0710-5237687),报考条件、岗位等事宜咨询南漳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电话:0710-5245926)。
 
  (四)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开始前,对报名成功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重点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资料进行审查。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超过时间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考生确定。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最低可按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1:1的比例进行面试,加试笔试的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上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进入面试。面试通知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3.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水平、教学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面试形式为说课、答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80分,答辩2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的高中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加试笔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
 
  (六)成绩发布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的媒体发布。
 
  (七)体检考察
 
  1.考察、体检对象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察、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仍然相同以及只有面试成绩的,则以说课成绩高低确定。
 
  2.考察、体检统一组织。对进入考察、体检人选以函调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同时进行体检。
 
  考察主要以函调方式审核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考察前,考生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招聘单位结合个人自传,审核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应在县属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项目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在体检环节,妊娠生产期考生暂不进行妇科、放射等体检项目的检查,但应在体检表中注明原由,待妊娠生产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并由体检医院综合体检情况,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完成并合格后,再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拟聘用公示可与同批次考生一并进行。
 
  四、聘用和管理
 
  (一)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
 
  (二)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三)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五、其它
 
  (一)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及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南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为便于联系,报名考生在报考期内姓名、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不得变更,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
 
 
 
  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漳县教育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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