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招聘教师9人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教师9名(其中正式事业编制2名、备案制7名,详见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6日至2006年8月12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专业设置。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技工院校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按照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招聘。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招聘岗位中要求学历学位证书等条件,除有特殊要求以外的,须于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暂时无教师资格证者须自试用期起3年内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2025年2月1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网址: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qhrss.suqian.gov.cn/。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工作由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8月6日9:00-8月12日16:00。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遇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84353885)。
 
  2.资格初审:?2024年8月6日9:00-8月13日16:00。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联系,联系电话见《岗位表》。
 
  3.陈述和申辩:2024年8月6日9:00-8月14日16:00。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陈述申辩,联系电话见《岗位表》。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8月6日9:00-8月14日18:00。
 
  5.缴费确认:2024年8月6日9:00-8月15日12:00。
 
  (三)网上确认
 
  1.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等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最后一天报名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和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应聘人员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应聘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8月20日9:00-8月23日24:00。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84353885)。
 
  四、招聘办法
 
  (一)专业技能测试
 
  07-09岗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24年8月24日,地点等其他安排见准考证。
 
  1.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确定:对于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实有人数开考。
 
  2.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专业技能测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应聘人员成绩须达到5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但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须达到60分为合格。
 
  3.专业技能测试内容:详见《岗位表》。
 
  专业技能测试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二)笔试
 
  笔试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有技能测试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6,按照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1:6进入笔试,无技能测试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所有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实有人数开考。?
 
  1.笔试时间: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笔试的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师德规范等。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合格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但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
 
  4.笔试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
 
  (三)报名资格复审
 
  1.排名成绩合成。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结束后,排名成绩按下列规则计算:
 
  (1)笔试岗位:排名成绩=笔试成绩。
 
  (2)技能测试+笔试岗位:排名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2.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根据应聘人员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同进入)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复审。
 
  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的复审工作由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复审时间、地点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满足《岗位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满足《岗位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3)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含非在编教师)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满足《岗位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4)机关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单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满足《岗位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招聘单位审核。
 
  4.递补规则:经招聘单位现场审核,认为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条件的,招聘单位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应聘人员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5.面试缴费。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通过之后,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6.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完成后,面试人选名单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面试
 
  面试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演课。
 
  2.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5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但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五)总成绩合成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规则如下:
 
  ①笔试+面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②技能测试+笔试+面试岗位: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公告。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人选确定。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无技能测试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有技能测试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仍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若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未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结束前,除资格复审已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外,其余应聘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查实后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自2018年1月1日起,应聘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公告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政策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527-84353885(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27-84359865。
 
  招聘工作举报电话:0527-84359272。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2日


2024年云南楚雄双柏县妥甸小学选调教师16人公告

 

根据中共双柏县委办公室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县管校聘改革工作方案》(双办通〔2021〕35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岗位需要,面向全县乡镇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调教师16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四)坚持综合考核与全面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比例
 
报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
 
三、选调范围和岗位
 
(一)面向全县乡镇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调小学语文教师7名,小学数学教师7名。
 
(二)面向全县乡镇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调音乐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
 
四、选调条件
 
(一)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9月1日(含9月1日)以后出生,教龄满5年(新录用或聘用的需满最低服务年限)及以上(2019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特岗教师参加工作满8年及以上(服务期3年加在编在岗5年,2016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三支一扶人员参加工作满7年及以上(服务期2年加在编在岗5年,2017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三)报考语文、数学教师岗位与所教科目一致且在县内有近三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教学成绩可供核查和计算,没有对应年限成绩的依次往前计算(如近两年任一二年级、请产假、长期培训、借调、支教等对应的年限依次往前计算),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音乐岗位需全日制专科及以上音乐类专业,体育岗位需全日制专科及以上体育类专业。
 
(四)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政策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方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选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初选、综合考核、体检、考察、办理调动手续、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
 
向全县乡镇中小学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同时向社会公布选调岗位、选调范围和人数、报名资格条件和选调程序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选调条件,自愿报考的教师于2024年8月23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持本人申请(需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招考教师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课赛获奖证书(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安排的获奖证书)、教育质量奖证书、履职考核证书、师德师风证明和艰苦地区加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妥甸小学办公室报名。
 
(三)资格审查
 
2024年8月25日由双柏县第一中学教育集团党委、妥甸小学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小学语文教师、小学数学教师、中小学音乐、中小学体育专业教师方可进入初选。
 
(四)初选
 
1.语文、数学教学岗位的报名人员,按照《双柏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修订印发(试行)的通知》(双教通〔2022〕24号)要求实施。语文、数学教师岗位报名人员的教学成绩得分与加分项得分之和排名1:2进入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通过资格审查的中小学音乐、中小学体育教学岗位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综合考核
 
1.语文、数学教师岗位综合考核内容及分值
 
基本功考核成绩得分×50%+试讲考核成绩得分×50%=综合考核得分。
 
2.音乐教师岗位综合考核内容及分值
 
识谱能力考核得分×5%+钢琴自弹自唱考核得分×10%+手风琴演奏考核得分×15%+舞蹈编排和表演考核得分×15%+声乐演唱考核得分×15%+才艺展示考核得分×10%+试讲考核得分×30%=综合考核得分。
 
3.体育教师岗位综合考核内容及分值
 
篮球考核得分×25%+足球考核得分×25%+立定跳远考核得分×20%+试讲考核得分×30%=综合考核得分。
 
综合考核由监督组抽取的考核小组临时命题,抽取相关考核内容,在规定的场所及时间内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7人组成,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考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5人量化总分后平均算出个人得分。
 
4.总成绩计算
 
(1)语文、数学岗位总成绩=(教学成绩得分+加分项得分)×70%+综合考核得分×30%。
 
考核各项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若综合考核得分相同,则按照教学成绩得分、试讲考核得分、基本功考核得分的顺序优先确定。
 
(2)音乐岗位总成绩=综合考核得分+艰苦地区加分。
 
考核各项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若综合考核得分相同,则按照试讲考核得分、识谱能力考核得分、钢琴自弹自唱考核得分、手风琴演奏考核得分、舞蹈编排和表演考核得分、声乐演唱考核得分、才艺展示考核得分的顺序优先确定。
 
(3)体育岗位总成绩=综合考核得分+艰苦地区加分。
 
考核各项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若综合考核得分相同,则按照试讲考核得分、篮球考核得分、足球考核得分、立定跳远考核得分的顺序优先确定。
 
5.成绩公示
 
综合考核结束后,对总成绩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体检
 
公示无异议后,按选调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双柏县妥甸小学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作为考察人选。
 
(七)考察
 
由双柏县第一中学教育集团党委组织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和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岗位匹配程度。
 
(八)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提出选调意见,办理调动手续。
 
(九)聘用
 
根据双柏县妥甸小学岗位设置实际情况,按照双柏县妥甸小学内部管理规定进行聘用。如有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监督指导
 
整个公开选调过程严格按方案和程序进行,并在相关部门及县教育体育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
 
七、本公告由双柏县第一中学教育集团党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双柏县妥甸小学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举报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7712241
 
县教育体育局:0878-7711049
 
咨询电话:0878-7712245 15974780323
 
双柏县妥甸小学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江西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木林森学院外聘非编教师招聘公告

  
 
  木林森学院是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的二级教学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外聘非编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机电一体化8人,电子6人、数控4人。
 
  二、应聘资格及条件
 
  1.道德品质良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积极上进。
 
  2.有教师资格证与相关职称者优先。
 
  3.任教科目相应专业,学历需为本科及以上,具有高级工证及相关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大专。
 
  4.年龄55岁以下。
 
  5.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
 
  6.工作地点:木林森学院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提交下列材料: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4日,请联系相应老师,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学院将组织统一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联系电话: 机电一体化专业 王老师15374280364
 
  电子专业    贺老师 18079619080
 
  数控专业    鞠老师18292001975。
 
  四、待遇
 
  录用后签订兼课教师协议书,无固定薪酬,按课时及职称情况计算薪酬,并按实际授课情况享受交通等补贴。授课地点在木林森学院,可提供宿舍住宿。
 
  木林森学院
 
  2024年8月19日


2024年广东中山市三角镇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57人公告

 

根据我镇教育发展需要,需面向社会自主招聘57名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中山市三角镇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共57名。具体岗位和招聘人数详见《中山市三角镇2024年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招聘学校、实际学科与人数可适当调整。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按三角镇临聘教师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已满一年及以上的报考人员,需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聘岗位相对应(或相近)(附件2)。
 
3.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社会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9日后出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9日后出生):
 
(1)取得应聘岗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
 
(2)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
 
(3)获得市级课堂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
 
4.所学专业必须与所聘岗位相对应。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相同的专业名称),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相关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判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5.若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不相符,但应聘学科教学业绩突出的〔近五年内曾获镇(区)级以上(含)教学比赛奖励或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或取得应聘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或具有应聘学科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以合同、社保或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为准),可报考相关学科岗位。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
 
报名方法:请将报名需提交的相关资料按要求排序扫描成一份PDF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应聘学段学科+姓名+三角镇临聘教师报名资料”(如:A202401初中语文张三三角镇临聘教师报名资料)。
 
3.报名资料
 
(1)《中山市三角镇2024年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报名表》(填写附件3并由本人签名);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教师资格证(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应聘应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5)公告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获奖材料、学习成绩单、专业方向证明、党员证明等);
 
(6)所有报考者须提交5分钟以内的模拟教学视频。
 
视频要求:模拟教学内容结合所报岗位的学段学科,呈现报考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仪态等,格式:mp4、3gp、mov、m4v,视频大小限制在150M以内,视频名称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学段学科+姓名”。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若重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必须通过网络报名;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逾期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视作放弃报考;
 
(3)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弄虚作假者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确定考核人选
 
由我镇招聘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核,根据报名人员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业绩(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特长和任职等情况,结合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综合评价,按岗位招聘人数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数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果报考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入围考核环节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面试有关考核事项。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没有入围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报考全过程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三)资格复审
 
我镇招聘小组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四)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试教)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1.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并注意查看手机信息。
 
2.考生须带身份证参加面试,并提前到达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分数线及成绩公布
 
(1)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若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主评委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完毕后,评委组当场评分、统分,然后向考生公布个人成绩,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政审对象。
 
(3)面试顺序按学科分组现场抽签确定。
 
(4)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5)体检及政审具体事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2.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政审。
 
(六)公示与聘用
 
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三角镇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
 
4.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认定系统通过证明的;
 
5.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政审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的;
 
6.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7.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8.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9.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10.放弃聘用资格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招聘过程中因应考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本公告由中山市三角镇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760-85542923(李老师)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监督投诉电话:0760-85543535(孙老师)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中山市三角镇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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