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黄石港区招聘义务教育教师55人公告

  
 
  为满足黄石港区义务教育学校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现就黄石港区2024年秋季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5名,其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普通岗54名、面向湖北户籍或从湖北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湖北的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位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黄石港区2024年秋季公开招聘义务教育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
 
  7.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持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应等级证书且符合其他应聘条件的也可以报考,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同一学科的岗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黄石地区中小学(含中职、特校)在职在编教师;
 
  6.在编人员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工作
 
  (一)报名渠道
 
  应聘人员进入黄石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hsrsksy.com.cn/),打开此链接先进行注册,再进行网上报名。登陆系统后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建议用本机自带Edge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进行报名操作)。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在“证件资料”一项中上传第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扫描件,上传格式为JPG图片格式,以便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在报考时须网上认真阅读并填写《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状态为“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网上报名技术操作、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需咨询的,请与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714-6525286。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9:00至8月1日17:00,应聘人员选报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2024年7月27日9:00至7月31日17:00,应聘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实时查看报名数据;8月1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4年7月26日9:00至8月1日19: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2024年7月26日9:00至8月1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4.岗位调整: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缴费确认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应聘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8月4日9:00至17:00改报其他岗位。期间相关应聘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5.打印准考证:2024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9:00,已缴费确认应聘人员自行登录黄石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s://ksbm.hsrsksy.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确保提供资格审查的资料真实可信。对填报信息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予以退回并注明具体理由,或要求应聘人员补充信息后重新选报。应聘人员对已选报并经招聘单位审核通过的岗位不可自主撤回,待招聘单位退回后才能重新选报该岗位或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应及时缴费。
 
  2.《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学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招聘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
 
  四、考试工作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均需参加笔试、面试,缺少任何一个环节均视为弃权。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具体内容为:相关的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含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1.时间、地点:2024年8月10日,上午9:00至11:00,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2.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公布调整情况。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笔试日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
 
  4.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笔试卷面分60分,笔试卷面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二)面试
 
  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以无生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2分钟。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名单。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须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公布调整情况。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由黄石港区教育局和黄石港区人社局负责。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资格审查公告,并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黄石港区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须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3.面试公告。面试前由黄石市教育局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4.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因应聘人员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5.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后续,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
 
  (三)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权重计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
 
  2.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后,由黄石港区教育局汇总并报黄石市教育局按程序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笔试卷面成绩上增加5分。
 
  退役军人报考专门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和上述人员中已通过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须于7月29日至8月1日期间提出申请,填写《报考黄石港区2024年秋季公开招聘义务教育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2)。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黄石港区2024年秋季公开招聘义务教育教师加分事项的说明》(附件3)。
 
  4.综合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应聘人员排名靠前;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安排加试,加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
 
  5.综合成绩查询。综合成绩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黄石港区教育局和黄石港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由黄石港区教育局通知。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黄石港区教育局组成考察工作组负责。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具体时间由黄石港区教育局通知。
 
  (三)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黄石港区教育局可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黄石港区教育局、黄石港区人社局审定后,由黄石市教育局在黄石市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黄石港区教育局、黄石港区人社局按权限呈报备案。
 
  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二)应聘人员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通过扫描或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招聘单位。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应聘人员自动弃权。《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三)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黄石市教育局官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应聘人员注意跟踪关注相关招考信息,避免遗漏重要信息导致报名不成功或影响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公告由黄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具体咨询工作由黄石港区教育局负责。
 
  咨询电话:黄石市教育局(0714—6352843),黄石港区教育局(0714—6384212)。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黄石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5日


2024年广东中山市三角镇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57人公告

 

根据我镇教育发展需要,需面向社会自主招聘57名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中山市三角镇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共57名。具体岗位和招聘人数详见《中山市三角镇2024年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招聘学校、实际学科与人数可适当调整。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按三角镇临聘教师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已满一年及以上的报考人员,需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聘岗位相对应(或相近)(附件2)。
 
3.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社会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9日后出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9日后出生):
 
(1)取得应聘岗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
 
(2)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
 
(3)获得市级课堂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
 
4.所学专业必须与所聘岗位相对应。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相同的专业名称),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相关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判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5.若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不相符,但应聘学科教学业绩突出的〔近五年内曾获镇(区)级以上(含)教学比赛奖励或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或取得应聘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或具有应聘学科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以合同、社保或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为准),可报考相关学科岗位。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
 
报名方法:请将报名需提交的相关资料按要求排序扫描成一份PDF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应聘学段学科+姓名+三角镇临聘教师报名资料”(如:A202401初中语文张三三角镇临聘教师报名资料)。
 
3.报名资料
 
(1)《中山市三角镇2024年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报名表》(填写附件3并由本人签名);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教师资格证(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应聘应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5)公告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获奖材料、学习成绩单、专业方向证明、党员证明等);
 
(6)所有报考者须提交5分钟以内的模拟教学视频。
 
视频要求:模拟教学内容结合所报岗位的学段学科,呈现报考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仪态等,格式:mp4、3gp、mov、m4v,视频大小限制在150M以内,视频名称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学段学科+姓名”。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若重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必须通过网络报名;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逾期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视作放弃报考;
 
(3)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弄虚作假者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确定考核人选
 
由我镇招聘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核,根据报名人员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业绩(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特长和任职等情况,结合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综合评价,按岗位招聘人数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数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果报考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入围考核环节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面试有关考核事项。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没有入围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报考全过程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三)资格复审
 
我镇招聘小组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四)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试教)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1.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并注意查看手机信息。
 
2.考生须带身份证参加面试,并提前到达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分数线及成绩公布
 
(1)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若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主评委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完毕后,评委组当场评分、统分,然后向考生公布个人成绩,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政审对象。
 
(3)面试顺序按学科分组现场抽签确定。
 
(4)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5)体检及政审具体事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2.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政审。
 
(六)公示与聘用
 
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三角镇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
 
4.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认定系统通过证明的;
 
5.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政审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的;
 
6.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7.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8.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9.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10.放弃聘用资格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招聘过程中因应考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本公告由中山市三角镇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760-85542923(李老师)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监督投诉电话:0760-85543535(孙老师)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中山市三角镇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2024年云南保山昌宁县选调城区紧缺专业教师48人通告

 

昌宁县2024年公开选调城区紧缺专业教师48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选调对象
 
昌宁县辖区学校符合选调基本条件和选调岗位其他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选调岗位
 
昌宁县2024年公开选调城区紧缺专业教师48人,其中:昌宁县第三中学4人;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25人;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12人;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学校2人;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1人;昌宁县幼儿园2人;昌宁县第二幼儿园2人。选调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履职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除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省级或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县级学科带头人之一;
 
2.具有三年及以上报考岗位科目县级兼职教研员工作经历;
 
3.参加省部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师素养大赛或课堂教学竞赛等荣获省级奖,市级一、二、三等奖、县级一、二等奖之一(比赛中需有现场课堂教学比赛环节);
 
4.报考岗位对应科目近三年所教市级统测科目成绩均不低于县域内前50%,且至少两年居县域内前30%,或小学近三年所教市级统测科目成绩均不低于法人学校内前50%,且至少两年居法人学校内前30%;
 
5.报考音乐、体育岗位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本专业学习经历,报考学前教育岗位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本专业学习经历或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近3年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4.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6.新招聘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治对象的人员;
 
8.不满服务期的,按《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有关事宜的通知》(昌人社发〔2022〕33号)《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昌人社发〔2024〕32号)相关规定执行;
 
9.其他不宜调动的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通告
 
2024年8月16日,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
 
发布公告之日起,截止2024年8月20日11:30。
 
(三)报名地点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昌宁县田园镇右甸西路62号)。
 
(四)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由各乡镇中心学校组织报名,学校组成工作组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初审,并于8月20日上午11:30前将报名材料及汇总表统一提交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1.《昌宁县2024年公开选调城区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附件2);2.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复印件各1份;3.符合选调条件的佐证材料至少1份。所提供材料须由法人学校校长签署材料真实意见,盖章后再报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五)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采用两种模式进行。
 
1.报考文化科目岗位教师采用专业知识测试+教学技能测评(说课)模式进行。
 
(1)专业知识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1日9:00至11:30,具体以科目测试时间为准。
 
地点:昌宁县第三中学(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北路72号)。
 
(2)专业知识测试内容及要求
 
试卷内容:《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版)》(分学段、学科设计)占比20%;学科素养占比80%,满分100分。
 
测试要求:专业知识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总分的60%,按选调岗位成绩从高到低1:1.5确定参加教学技能测评(说课)人选,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选调环节。
 
(3)教学技能测评(说课)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3日8:00至说课面试结束。
 
地点:昌宁县第三中学(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北路72号)。
 
(4)教学技能测评(说课)内容及要求
 
说课内容:选用2024年昌宁县中小学使用的该学科现行教材设置说课课题。
 
面试要求:采取同课异构说课(不使用多媒体设备)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时间为45分钟,其中备课30分钟,说课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
 
(5)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专业知识测试×50%+教学技能测评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报考音乐、体育、学前教育教师采用专项技能测试+教学技能测评(说课)模式进行。
 
(1)专项技能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1日13:00开始直至测试结束。
 
地点:昌宁县第一中学(昌宁县田园镇文昌街121号)。
 
(2)专项技能测试内容及要求
 
音乐教师岗位测试内容:声乐、舞蹈和乐器展示,声乐:自行准备不带伴奏5分钟内的一首歌曲(30分);舞蹈:自行准备带音乐伴奏5分钟以内的舞蹈(30分);乐器:自行准备一曲(40分);满分100分。乐器除了钢琴、手风琴外,其他自带。
 
体育教师岗位测试内容:球类展示:排球、篮球、足球任选一种(30分);田径类展示:跑步(男1000米,女800米),立定跳远,铅球投掷(30分);综合类展示:体操、武术和健美操任选一种(40分);满分100分。
 
学前教育教师岗位测试内容:绘画+(清唱、舞蹈、讲故事任选两项)。清唱:自行准备不带伴奏3分钟内的一首歌曲(30分);舞蹈:自行准备带音乐伴奏3分钟以内的舞蹈(30分);讲故事:自行准备带音乐伴奏5分钟以内的故事(30分);绘画:现场抽取绘画题目,绘画时间30分钟(40分);满分100分。
 
测试要求:专项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选调岗位成绩从高到低1:1.5确定参加教学技能测评(说课)人选,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选调环节。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选调环节。
 
(3)教学技能测评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3日8:00至说课面试结束。
 
地点:昌宁县第三中学(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北路72号)。
 
(4)教学技能测评(说课)内容及要求
 
说课内容:选用2024年昌宁县中小学(幼儿园)使用的该学科现行教材设置说课课题。
 
面试要求:采取同课异构说课(不使用多媒体设备)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时间为45分钟,其中备课30分钟,说课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
 
(5)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专项技能测试×50%+教学技能测评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考察人选确定及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按同一岗位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教学技能测评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教学技能测评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都相同的,加试一题,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二)考察
 
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选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七、拟调公示
 
考察合格后,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后,昌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提供虚假成绩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城区学校教师选调。
 
(二)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本通告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业务咨询电话:0875—7130700
 
监督举报电话:0875—7130786;0875—7130892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16日


2024年山东泰安岱岳区第二次招聘教师42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岱岳区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度岱岳区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教育行业特点和单位需要,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学士学位以上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应具有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2.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教师资格证要求。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8月21日前取得。
 
4.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年8月。报考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岗位(岗位代码3001、3002),企业工作经历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可参加应聘,如被聘用,需通过校地人才交流参加企业实践。
 
二、招聘岗位
 
2024年度岱岳区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岱岳区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简章全文及《2024年度岱岳区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有关注意事项。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 9:00-8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21日11:00-8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iyue.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8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21日11:00-8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024年8月26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024年8月26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8月21日11:00-8月27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8月29日9:00—8月31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4年度岱岳区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4年8月26日16:00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2024年度岱岳区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A类岗位笔试试题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等相关知识;B类岗位笔试试题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8月31日上午9:00-11:30。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
 
(二)面试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在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本招聘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如需组织加试另行公告。
 
五、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申请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工作小组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岱岳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其中,招聘到幼儿园教师岗位、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教师岗位的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设5年最低服务年限,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内,受聘人员不得以辞职、报考公务员、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考研等理由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受聘人员未经同意擅自离岗,按有关规定给予辞退开除处理,记入事业单位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并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相关处理材料记入本人档案。
 
八、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A类岗位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38-8566576
 
B类岗位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38-8531161
 
咨询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8月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附件:
 
 
 
 
 
泰安市岱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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