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邢台市襄都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5人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提升我区教育发展水平,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邢台市襄都区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5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有关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报考者的咨询效率。)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
 
  (一)招聘单位和计划
 
  计划为邢台市襄都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75名。其中,中学教师5名,小学教师65名,幼儿园教师5名,详见《邢台市襄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邢台市襄都区在职编外教师(邢台市襄都区教育局、任教学校提供名单)、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幼儿教师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教师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户籍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邢台市襄都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邢台市襄都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8月1日。
 
  岗位信息表中部分具体条件的说明: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邢台户籍或服务地在邢台的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含2024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含2024年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2024年服务期满);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邢台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邢台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或正式参加工作后辞职、解除聘用合同的,不享受专项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专项招聘岗位。
 
  3.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分别列出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满足其一即可报名。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或代码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报考者,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4.学历、学位低限: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岗位对学历有其它要求的,具体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的硕士研究生,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属应届毕业研究生的,可报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以本科学历学位等条件报考的报考者,不得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
 
  5.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6.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各岗位报考者须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严格要求“持证上岗”,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应考者个人原因未能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8.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校在读生(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除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24年7月25日通过邢台市襄都区公开招聘报名网站(http://42.123.127.139:8081/)和“邢台襄都人社”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网址和报名时间
 
  报名网址:邢台市襄都区公开招聘报名网站(http://42.123.127.139:8081/)。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9:00至8月7日17:00。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8日12:00。
 
  交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8日17: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2.网上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报名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报考者“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成功后,请返回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状态,确保成功报名。
 
  (5)报考者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交费通过网上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
 
  3.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报考者将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页),城乡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页),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送至电子邮箱:qdrsjgbk@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姓名+联系方式(减免退费)。经审核符合减免的,予以退费。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专项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同一单位相同岗位分设A、B、C等多个岗位的,由于报名人数不足,核减或取消的计划可在此岗位间进行调整,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一张试卷,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200分。
 
  2.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应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相关考试要求,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本人是否进入资格复审、最低控制分数线及资格复审有关安排请登录邢台市襄都区公开招聘报名网站(http://42.123.127.139:8081/)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应考者,按照面试人数和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要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签字的报名表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信网关于学历、学籍、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等岗位要求提供的佐证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2024年8月1日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服役退役相关证明。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报考者,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应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1.进入面试的应考者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应考者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讲课水平和专业素质。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应考者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考者一般分在同组场面试。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进行“蛇型”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各组,考试总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排序,并分别使用“蛇型”分组分配的招聘计划。
 
  4.总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考者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考者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选: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与考察。根据体检与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考者个人承担。
 
  考察工作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考察,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环节,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招聘岗位的,从报考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公示
 
  体检与考察合格的应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邢台市襄都区公开招聘报名网站(http://42.123.127.139:8081/)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设置最低服务年限五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向襄都区外调动、农村学校教师不允许向城区学校调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特别提示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邢台市襄都区公开招聘报名网站(http://42.123.127.139:8081/)和“邢台襄都人社”公众号发布,请报考者在报名及考试期间及时通过上述渠道获取招聘相关信息。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影响报名、考试等环节招聘工作的,后果报考者自负。
 
  报考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人社局:0319-3285199
 
  教育局:0319-3605017
 
  监督举报电话:0319-3231717
 
  本公告由邢台市襄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邢台市襄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5日


2024年江西安福中等专业学校编外教师招聘公告

  
 
  因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现拟向社会招聘第二批编外教师8名,岗位与人数需求如下:
 

岗位

数量

岗位

数量

信息技术

1人

数控技术应用

3人

电子(SMT技术)

2人

汽修(新能源技术)

2人

 
 
  一、招聘原则
 
  按公开、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招聘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
 
  三、工资待遇
 
  月综合收入由基础工资、课时工资、奖励性工资等组成。
 
  1.月综合收入3000——6000元。
 
  2.本人或本人指导学生参加学生技能竞赛获国赛一、二、三等奖,每月可分别加1000元、800元、500元,获省赛一、二、三等奖,每月可分别加500元、300元、200元。具体发放办法依据学校外聘教师工资发放办法。
 
  3.在岗期间,按学校标准进行业务奖励。
 
  4.学校提供住宿。
 
  5.在学校连续工作满两年者,从第三年开始按学校规定发放校龄津贴。
 
  四、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领导。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义务。
 
  4. 具备较好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能胜任岗位教学。
 
  5. 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体貌端庄,无传染病史,无口吃。
 
  6. 能安心教学工作,服从工作安排,能吃苦敬业。
 
  7.一经录用,必须服从学校班主任工作安排。
 
  8.面试人员一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3个月),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中途离职。
 
  五、岗位条件
 
  1. 信息技术
 
  具有全日制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有对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能胜任岗位教学。
 
  2. 其他岗位
 
  具有全日制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能胜任专业理论和专业实训教学。
 
  3. 优先录用条件
 
  在满足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前提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优先录用:
 
  ①具有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者
 
  ②本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获奖者
 
  ③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获奖者
 
  ④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者
 
  4. 年龄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高学历和符合优先录用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六、招聘流程
 
  1. 报名所需材料
 
  ①个人简历(附联系方式)
 
  ②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
 
  ④无犯罪证明
 
  ⑤教师资格证
 
  ⑥职业资格证
 
  ⑦获奖证书
 
  其中①②③④项为必须提供的材料,⑤⑥⑦为应聘人员可提供的材料。
 
  2. 报名者可在表单小程序中上传以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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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面试学校组织人员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第一次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面试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面试采用无生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课程。当场备课(30分钟),试讲(12分钟),数控技术应用、电子(SMT技术)、汽修(新能源技术)除无生试讲外需加试实践操作,考查应聘者的岗位操作能力。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应聘者是否被录用。
 
  4.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2日
 
  5. 联系电话(微信同号)
 
  15979610956(张老师)   18479697327(王老师)
 
  15979612329 (曾老师)    13979677261 (廖老师)


2024年山东泰安岱岳区第二次招聘教师42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岱岳区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度岱岳区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教育行业特点和单位需要,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学士学位以上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应具有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2.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教师资格证要求。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8月21日前取得。
 
4.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年8月。报考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岗位(岗位代码3001、3002),企业工作经历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可参加应聘,如被聘用,需通过校地人才交流参加企业实践。
 
二、招聘岗位
 
2024年度岱岳区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岱岳区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简章全文及《2024年度岱岳区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有关注意事项。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 9:00-8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21日11:00-8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iyue.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8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21日11:00-8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024年8月26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024年8月26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8月21日11:00-8月27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8月29日9:00—8月31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4年度岱岳区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4年8月26日16:00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2024年度岱岳区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A类岗位笔试试题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等相关知识;B类岗位笔试试题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8月31日上午9:00-11:30。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
 
(二)面试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在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本招聘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如需组织加试另行公告。
 
五、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申请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工作小组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岱岳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其中,招聘到幼儿园教师岗位、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教师岗位的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设5年最低服务年限,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内,受聘人员不得以辞职、报考公务员、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考研等理由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受聘人员未经同意擅自离岗,按有关规定给予辞退开除处理,记入事业单位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并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相关处理材料记入本人档案。
 
八、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A类岗位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38-8566576
 
B类岗位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38-8531161
 
咨询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8月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附件:
 
 
 
 
 
泰安市岱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8月19日


2024年云南保山昌宁县选调城区紧缺专业教师48人通告

 

昌宁县2024年公开选调城区紧缺专业教师48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选调对象
 
昌宁县辖区学校符合选调基本条件和选调岗位其他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选调岗位
 
昌宁县2024年公开选调城区紧缺专业教师48人,其中:昌宁县第三中学4人;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25人;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12人;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学校2人;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1人;昌宁县幼儿园2人;昌宁县第二幼儿园2人。选调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履职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除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省级或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县级学科带头人之一;
 
2.具有三年及以上报考岗位科目县级兼职教研员工作经历;
 
3.参加省部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师素养大赛或课堂教学竞赛等荣获省级奖,市级一、二、三等奖、县级一、二等奖之一(比赛中需有现场课堂教学比赛环节);
 
4.报考岗位对应科目近三年所教市级统测科目成绩均不低于县域内前50%,且至少两年居县域内前30%,或小学近三年所教市级统测科目成绩均不低于法人学校内前50%,且至少两年居法人学校内前30%;
 
5.报考音乐、体育岗位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本专业学习经历,报考学前教育岗位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本专业学习经历或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近3年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4.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6.新招聘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治对象的人员;
 
8.不满服务期的,按《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有关事宜的通知》(昌人社发〔2022〕33号)《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昌人社发〔2024〕32号)相关规定执行;
 
9.其他不宜调动的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通告
 
2024年8月16日,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
 
发布公告之日起,截止2024年8月20日11:30。
 
(三)报名地点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昌宁县田园镇右甸西路62号)。
 
(四)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由各乡镇中心学校组织报名,学校组成工作组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初审,并于8月20日上午11:30前将报名材料及汇总表统一提交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1.《昌宁县2024年公开选调城区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附件2);2.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复印件各1份;3.符合选调条件的佐证材料至少1份。所提供材料须由法人学校校长签署材料真实意见,盖章后再报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五)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采用两种模式进行。
 
1.报考文化科目岗位教师采用专业知识测试+教学技能测评(说课)模式进行。
 
(1)专业知识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1日9:00至11:30,具体以科目测试时间为准。
 
地点:昌宁县第三中学(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北路72号)。
 
(2)专业知识测试内容及要求
 
试卷内容:《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版)》(分学段、学科设计)占比20%;学科素养占比80%,满分100分。
 
测试要求:专业知识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总分的60%,按选调岗位成绩从高到低1:1.5确定参加教学技能测评(说课)人选,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选调环节。
 
(3)教学技能测评(说课)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3日8:00至说课面试结束。
 
地点:昌宁县第三中学(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北路72号)。
 
(4)教学技能测评(说课)内容及要求
 
说课内容:选用2024年昌宁县中小学使用的该学科现行教材设置说课课题。
 
面试要求:采取同课异构说课(不使用多媒体设备)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时间为45分钟,其中备课30分钟,说课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
 
(5)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专业知识测试×50%+教学技能测评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报考音乐、体育、学前教育教师采用专项技能测试+教学技能测评(说课)模式进行。
 
(1)专项技能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1日13:00开始直至测试结束。
 
地点:昌宁县第一中学(昌宁县田园镇文昌街121号)。
 
(2)专项技能测试内容及要求
 
音乐教师岗位测试内容:声乐、舞蹈和乐器展示,声乐:自行准备不带伴奏5分钟内的一首歌曲(30分);舞蹈:自行准备带音乐伴奏5分钟以内的舞蹈(30分);乐器:自行准备一曲(40分);满分100分。乐器除了钢琴、手风琴外,其他自带。
 
体育教师岗位测试内容:球类展示:排球、篮球、足球任选一种(30分);田径类展示:跑步(男1000米,女800米),立定跳远,铅球投掷(30分);综合类展示:体操、武术和健美操任选一种(40分);满分100分。
 
学前教育教师岗位测试内容:绘画+(清唱、舞蹈、讲故事任选两项)。清唱:自行准备不带伴奏3分钟内的一首歌曲(30分);舞蹈:自行准备带音乐伴奏3分钟以内的舞蹈(30分);讲故事:自行准备带音乐伴奏5分钟以内的故事(30分);绘画:现场抽取绘画题目,绘画时间30分钟(40分);满分100分。
 
测试要求:专项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选调岗位成绩从高到低1:1.5确定参加教学技能测评(说课)人选,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选调环节。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选调环节。
 
(3)教学技能测评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3日8:00至说课面试结束。
 
地点:昌宁县第三中学(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北路72号)。
 
(4)教学技能测评(说课)内容及要求
 
说课内容:选用2024年昌宁县中小学(幼儿园)使用的该学科现行教材设置说课课题。
 
面试要求:采取同课异构说课(不使用多媒体设备)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时间为45分钟,其中备课30分钟,说课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
 
(5)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专项技能测试×50%+教学技能测评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考察人选确定及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按同一岗位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教学技能测评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教学技能测评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都相同的,加试一题,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二)考察
 
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选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七、拟调公示
 
考察合格后,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后,昌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提供虚假成绩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城区学校教师选调。
 
(二)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本通告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业务咨询电话:0875—7130700
 
监督举报电话:0875—7130786;0875—7130892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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