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教师资格的情形有什么

丧失教师资格的行为有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处罚者,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法律分析:撤销教师资格的情形: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吊销教师资格:欺诈、骗取教师资格的。行为恶劣,侮辱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法律分析: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已经获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丧失教师资格的情况有两种,第一种是因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安全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群,第二种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

教师资格的丧失的条件?

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法律分析: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对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日起,自动丧失教师资格,今后也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什么情况会被吊销教师资格证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会吊销教师资格证。根据《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被剥夺政治权力的,有刑事犯罪的。这类人不能靠教师资格证。已经取得的也会吊销。吊销教师资格证的,是不能重新参加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即使过了很多年也不行。

犯法。在拥有教资的情况下,触犯了法律,被剥夺了政治权力甚至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吊销教师资格证,且终生不得再次考取。

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经查实为使用假资格证书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此外,第二十条中还说明了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有以下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教师资格,(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丧失教师资格”是怎样规定的?

1、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2、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3、(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4、《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5、丧失教师资格的情况有两种,第一种是因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安全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群,第二种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

教师法规定什么人永久失去教师资格证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是不能取得教师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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