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丈夫如果是部队文职干部,妻子不得提出离婚诉讼吗?

调解无效,并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部队文职人员离婚

1、法律主观:如果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军人一方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3、如果军人一方是文职人员,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不是文职人员,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军人对非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文职离婚需要经过部队吗

法律主观:文职人员结婚需要部队批准。根据相关规定,处级副职和专业技术九级以上岗位文职人员,以及在军级以上单位机关、核心涉密岗位工作的文职人员申请结婚,按照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报经审批。

文职军人不同意没有关系,因为必须是武官或是武装部队的才受离婚必须经军人同意的限制,可以起诉离婚的。

不可以。无论是否双方都是现役军人都需要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要的。我国法律规定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有和一现役文职军人离婚有什么规定

1、对军人离婚的要求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谨慎,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军队纪律,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

2、法律主观:如果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军人一方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法律主观:关于 现役军人离婚 在法律上的特殊规定有: 离婚需得军人同意仅限于非军人向军人一方 提起离婚诉讼 的情况。如果由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或双方都是军人的情况下,则适用普通法定离婚理由加以裁判。

4、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在离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和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1、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即军人配偶与军人是经由我国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合法夫妻。现役军人一方同意离婚或存在重大过错。根据协商的情况,办理协议离婚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2、如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如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3、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4、军婚离婚需满足以下条件: 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 一方提出离婚 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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