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20人公告

2024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20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规定,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是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清城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服务管理等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以上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人员;部分招聘岗位放宽至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及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

1.国内2024年应届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2.在境内就读的2024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2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上述人员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

4.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资格证书。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93年4月22日后出生),设置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岗位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22日后出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 月22日8:30至 4 月27日16: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报考系统(https://www.sydwzk.cn/gdqyqceduzp2024)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流程: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信息录入后应聘人员自行下载《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初步审核。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并以现场资格审核为准。

3.准考证发放。

所有应聘人员在2024年5月8日10︰00-5月10日12:00到报考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打印准考证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提交报名材料

1.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2.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或学生证扫描件和学信网学籍验证情况等材料;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最迟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出具);

3.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仅有职称要求的岗位提供);

4.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上述材料一般要求pdf格式,显示必须清晰、完整。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的专业为准)须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专业代码详见《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与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提供的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

4.面试合格入围体检的应聘人员须签署《诚信承诺书》,作出恪守诚信、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未签署《诚信承诺书》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5.应聘人员请保持报考期间手机(报名时在报名表中所填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若因报名填写信息有误或期间更换联系方式没告知招聘单位而导致收不到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40%,面试占60%)。

(一)笔试(占综合成绩40%)。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和形式。

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等内容)、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用同一试题闭卷考试形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同时在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公告。

(二)面试(占综合成绩60%)。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至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则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前,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核须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结束时间前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加考试。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当场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计入综合成绩。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应聘人员,并经应聘人员签名确认。如应聘人员提前离开或拒绝在书面通知上签字,视为已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

根据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在收到聘用通知后一个月内到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没有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最终聘用情况以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

八、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一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二)聘用人员由清远市清城区人才储备中心派遣到相关用人单位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当用人单位有事业编制空缺时,按《清远市清城区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使用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调入用人单位。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招聘工作中各环节,如资格审核通知、面试通知、体检安排等将在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聘用人员入职后将根据实际安排到街镇(或村、社区)锻炼6个月,并至少在清城区服务三年。

(七)本次招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监督电话: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63—393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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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

原标题: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ngcheng.gov.cn/xxgk/tzgg2/content/post_1857351.html

2024广东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招聘聘用人员10人公告

2024广东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招聘聘用人员10人公告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为正处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10名聘用人员,其中第二类1人、第三类3人、第四类3人、第五类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6个岗位共10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工程建设管理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其中,第二类、第三类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用“00*岗位+名字”命名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30245657@qq.com,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

(3)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电子证件照);

(5)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其他材料(新聘用四类或以下类别普通聘员,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

3、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8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至5月31日。根据招聘条件,由我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原途径发放电子版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开考比例为1:3,报考第二类或第三类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开考。

1、笔试

时间:2024年6月1日9:00~11:00。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城建局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笔试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城建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招用人员名单将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网站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咨询电话:0769-22411528;联系人:戴建章

附件: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docx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2024年5月14日

原标题: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dghrss.dg.gov.cn/xwzx/gsgg/gkzp/bzwryzp/content/post_4202773.html

2024广东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招聘聘用人员1人公告

2024广东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招聘聘用人员1人公告

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第三类1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综合岗位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文艺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强从事全媒体新闻采编、撰稿、网络信息传播工作等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

3、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4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至28日。根据招聘条件,由市文联负责报考资格审查。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开考比例为1:3。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1、笔试

时间:2024年6月3日10:00~12:00。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文联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文联负责组织,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文联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市文联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招用人员名单将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文联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市文联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如因特殊情况对考试时间、方式和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东莞市文联将另行通知考生,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及时留意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22837237; 联系人:吴小云

附件: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doc

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年5月14日

原标题: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dghrss.dg.gov.cn/xwzx/gsgg/gkzp/bzwryzp/content/post_4202737.html

2024广东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招聘聘用人员1人公告

2024广东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招聘聘用人员1人公告

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第三类1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综合岗位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文艺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强从事全媒体新闻采编、撰稿、网络信息传播工作等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

3、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4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至28日。根据招聘条件,由市文联负责报考资格审查。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开考比例为1:3。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1、笔试

时间:2024年6月3日10:00~12:00。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文联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文联负责组织,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文联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市文联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招用人员名单将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文联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市文联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如因特殊情况对考试时间、方式和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东莞市文联将另行通知考生,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及时留意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22837237; 联系人:吴小云

附件: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doc

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年5月14日

原标题: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dghrss.dg.gov.cn/xwzx/gsgg/gkzp/bzwryzp/content/post_42027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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