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号公告(64人)

2024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号公告(64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告省直9个部门(单位)所属14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6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4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4日至2006年4月24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4月24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公告所有岗位均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受理。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

2024年5月7日9:00—5月9日16:00。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需填写《2024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4号)》(附件2,需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并按要求自行填写,照片处需粘贴个人彩色免冠照片),并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等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电子邮箱。其中,在读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需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除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发送电子邮件时,需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不含身份证)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大学英语教师张三)。面试(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按招聘单位要求送达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2.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联系方式以及个人诚信承诺书,个人需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年版)》《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本公告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主动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4年4月份,即到2024年4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普通高校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可视情况采用网络面试、现场面试等形式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面试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以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四)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约50人左右),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视情况采取多轮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在加试前按照超出招聘计划数一定比例进行明确。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4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需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等有一个日期为2024年的,可视为2024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本公告中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各招聘单位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

(一)主管部门电话:

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人事处 0431-88902847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 0431-88958955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处 0431-88904202

吉林省民政厅人事处 0431-89152054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 0431-88690739

吉林省水利厅人事处 0431-84994035

吉林省能源局人事处 0431-82003157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组织人事部 0431-85261337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社科联)人事处 0431-84636769

(二)人社部门电话: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431—88690586、88690530。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1.2024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4号);

2.2024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4号)。

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社科联)

2024年4月24日

原标题:2024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号)

文章来源:http://hrss.jl.gov.cn/gg/202404/t20240424_8898477.html

2024年云南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青年人才专项引进公告

2024年云南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青年人才专项引进公告

    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是曲靖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咨询论证,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建议和方案。近年来,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改革难点、民生痛点,认真履行参谋资政职能,部分对策建议已转化为具体落实举措,为曲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为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储备,优化决策咨询队伍结构,提升调查研究、参谋资政、决策咨询服务能力,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计划引进青年人才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引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引才计划及公告

(一)发布公告

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以下简称“规定网站”)发布《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青年人才专项引进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1日。报名对象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因查看其它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引才数量及专业要求。引进人才7名。具体引进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青年人才专项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引才范围

国内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且专业在曲靖市急需紧缺专业目录范围内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附件2)。

三、引才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3.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4年5月12日;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正式签约后承诺在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连续、全职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曲靖市内在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公务员被开除或辞退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开除未满5年的;

4.在校期间有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享受政策

(一)引进人才纳入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执行曲靖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等有关政策规定。

(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租房补助3万元。

(三)给予从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目录一范围内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20万元、10万元生活补贴;给予从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目录二范围内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16万元、8万元生活补贴。正式履行工作合同并年度考核合格的,给予生活补贴,分5年平均发放。

五、引才流程

此次青年人才专项引进采用笔试、面试、业绩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8:30至2024年5月17日18:00。

2.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流程:打开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网络报名入口进入曲靖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注册新用户登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选择报考项目→填写报考信息→确定报考岗位→提交审核→网上打印准考证。

(1)登录报名系统。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青年人才专项引进报名网址为: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wsbm)。考生首次登录时需要进行新用户注册,并牢记登录密码,以后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系统通过身份证号对考生进行唯一标识,考生注册登录系统时,必须仔细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准确性。报名期间,每天凌晨4:00系统自动关断进行数据备份和维护,5:00再次开通,在此时段内不可进行报名操作,其余时间均可报名。

(2)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上传材料:①《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开引进2024年青年人才专项报名表》(附件3);②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③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证明);④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印章)。

以上材料,扫描为JPG图片格式或PDF文件格式上传。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名称全称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连接词增减,多、少一个“学”字,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专业前(后)包含“硕士”或“专业”两字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招聘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招聘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条件要求的专业名称有差异,但与岗位所要求学科专业类同或相近的,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认报名资格,报名时按要求上传毕业证书及加盖毕业院校或档案存放部门公章的成绩表。

(3)确定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准确录入所报岗位的岗位代码后,应仔细查看并确认信息,避免报错岗位。

(4)上传照片。照片须按要求上传,因照片不合格造成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或无法进入考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个人照片上传前,考生须在照片上传页面下载照片审核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并保存的照片方可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头像电子照片,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左右,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单一颜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5)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前,须完成相应信息的录入并再次仔细核对,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信息一经提交并审核通过,不再允许修改。未提交审核的信息为无效信息。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名资格审核是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书,视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为真实信息而进行的审核,采用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提交的信息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进行审核,提交人工审核后工作人员会在24小时内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审核结果。

(6)报名情况查询。报名期间,每天24:00时更新一次有效报名人数,报考人员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各岗位报名情况。

(7)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30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网络报名系统中遇到问题,请在工作日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联系(8:30—11:30;14:30—17:30),电话:0874—3383575、0874—3383190。

(二)笔试

1.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免笔试。凡是网络报名审核通过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须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3.笔试开考比例。引才计划人数与须笔试考生有效报名人数达到1:2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2比例的,不开考。若该岗位须笔试考生达不到开考比例且无资格复审合格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取消该岗位引才计划数。

4.笔试试题制作、阅卷,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

5.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于2024年6月10日前,在“规定网站”公告栏目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报考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报考人员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电话:0874—3122806)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免笔试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须笔试的考生,在笔试成绩超过最低合格控制线60分(含)的前提下,按照岗位引才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时,笔试考生若出现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1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经市级人才专项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则等额面试或取消该岗位引才计划。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尚未还清助学贷款毕业院校暂未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毕业院校印章)。

学历认定的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学历信息、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学历资格条件。

(2)主动放弃资格复审的,须在资格复审前3天提交《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青年人才专项引进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签字按手印)。否则,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提交业绩评价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合”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3.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通知,请报考人员关注“规定网站”公告,保持电话畅通。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前3天向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提交《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青年人才专项引进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签字按手印)。否则,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若出现某岗位只有1名免笔试考生或只有1名须笔试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经市级人才专项主管部门同意后,可等额面试或取消该岗位引才计划;若出现某岗位有1名免笔试考生和1名须笔试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2人同时进入面试;若出现某岗位有2名(含)以上免笔试考生和1名(含)以上须笔试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30分钟。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分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主要考察考生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4.面试试题的编制及要求

面试试题的编制在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入闱封闭完成,面试试题的保管和使用须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

5.面试的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以“规定网站”公告为准。

(五)业绩评价

业绩评价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人才专项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价。业绩评价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10%。报考人员填写《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青年人才专项引进业绩评价表》(附件4),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审核赋分。对领导小组作出的业绩评价分数无异议的,报考人员签字确认(按手印);若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务必在资格复审结束后3天内提供补充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未在资格复审期间提供经历业绩评价相关证明材料的,该项计“零分”。

(六)成绩计算

1.免笔试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90%+业绩评价×10%。

2.须笔试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业绩评价×10%。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并由报考人员签字确认。

面试结束后,考生综合成绩(含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和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在“规定网站”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规定网站”公告,保持电话畅通。

(七)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录(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

2.考察

根据招聘政策要求,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并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综合考察材料。

若报考人员主动放弃体检考察的,须在“规定网站”关于拟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青年人才专项引进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申请表》(签字按手印)。否则,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超过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只递补1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1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放弃的,取消该岗位引才计划。

(八)公示及办理录(聘)用手续

1.引才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才人选,将有关材料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聘)用的人选,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发文认定。

2.已认定的引才人选属在岗人员的,须在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文件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辞职手续。

3.根据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文件,由用人单位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需实名反映。

4.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录(聘)用手续时,如没有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应证书或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录(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本人,同时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其责任由考生自负。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青年人才专项引进工作,笔试、面试、业绩评价等在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

(二)引才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七、重要提示

(一)公开引才公告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面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三)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和迟到(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或未到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当场成绩记零分,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资格复审期间,报考人员务必提交经历业绩评价证明材料,打好“自评分”。逾期未提供的,该项计零分。

八、其他

本公告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0874―3122806

监督电话:

曲靖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0874―3124789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3363658

附件1: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青年人才专项引进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x

附件3: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青年人才专项引进报名表.docx

附件4: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青年人才专项引进经历业绩评价表.docx

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4月30日



原标题: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青年人才专项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qj.gov.cn/view/gsgg/135421.html

2024年四川攀枝花市盐边县事业单位春季引才考核工作公告

2024年四川攀枝花市盐边县事业单位春季引才考核工作公告

根据《2024年攀枝花市盐边县事业单位春季引才公告》,为确保2024年盐边县春季引才考核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考核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采取“面谈测评+笔试测评”方式

(一)面谈测评

1.面谈测评方式。在“智考云”平台开展线上面谈测评。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5月8日10:00-5月12日10:00登陆智考中国报名信息系统(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482)下载面谈测评准考证。

2.面谈测评时间。面谈测评时间2024年5月12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3.模拟面谈测评及安排。(1)模拟面谈测评主要是让考生提前熟悉系统登录、试题呈现与作答、录音录像、移动端佐证视频拍摄与上传等全流程操作,模拟面谈测评没有分数也不计入正式面谈测评成绩。

(2)模拟面谈测评时间:2024年5月8日-5月9日,每日10:00—24:00。请考生根据相关要求按时参加并调试好设备、网络。

(3)模拟面谈测评是线上面谈测评的一个必要环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至少完整模拟一次。未参加模拟面谈测评的考生无法参加正式面谈测评。模拟面谈测评结束后,请保持面谈测评环境及设备、网络稳定直至正式面谈测评结束。

4.注意事项。(1)考生未按要求参加考试或违反考试纪律的,成绩按无效处理。考生不参加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再提供补考机会。

(2)考生须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考试结束,确保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始终保持畅通,如因手机无法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通讯方式错误等而影响考试顺利进行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技术咨询电话:400-088-0028。咨询时间:2024年5月8日—5月12日,每日9:00—12:00、13:30—17:00。

(二)笔试测评

笔试测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成绩计算方式

面谈测评、笔试测评成绩各按100分计算,面谈测评成绩不计入最终考核成绩,考核总成绩=笔试测评总成绩。面谈测评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笔试测评考核人选,最后一名面谈测评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笔试测评考核。因面谈测评缺考等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相应岗位笔试测评考核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笔试测评考核。最后一名笔试测评考核成绩相同者由考核组统筹组织加试。

三、其他事宜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按直接考核招聘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电话

中共盐边县委组织部:0812-8655194;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5250100。

中共盐边县委组织部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 日

原标题:2024年攀枝花市盐边县事业单位春季引才考核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panzhihua.gov.cn/zwgk/tzgg/10103558.shtml

2024年山东济南市长清区所属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15人)

2024年山东济南市长清区所属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15人)

为加快推进“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服务市委、市政府“项目深化年”决策部署,大力引进济南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2024年济南市长清区所属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济南市长清区所属单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5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济南市长清区所属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3.适应岗位需要,具备所需要的较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能够服从引才单位工作安排;

4.身心健康,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秀,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5.2024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6.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7.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9.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引才程序

(一)发布信息。通过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发布公告及相关信息。

(二)报名。2024年5月11日(星期六)9:00-17:00,在山东会展中心(济南市槐荫区日照路1号),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及人才引进有关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1)。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济南市长清区所属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须含近期免冠证件照,本人手写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已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毕业生,应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

(4)报名表中所填写的学业成绩、获得科研成果及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

(5)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交书面承诺:考生本人系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一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6)引才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参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引才岗位;

(2)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通讯畅通,若因提供联系信息错误或无法及时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核。引才单位指定专人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本人亲自参加面谈、面试。

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面谈。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谈,按照计划引进人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核的博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

(六)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方面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列为考察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在全场考试结束后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照引才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成绩相同的,须现场进行加试。

(七)签订意向协议。引才单位按照岗位计划等额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签订意向协议书。报考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签订意向协议,未签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考察体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九)公示聘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在签约后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协议,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引进人才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才在引才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因工作需要可在济南市长清区范围内有序流动。

四、管理使用

引进人才与引才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后,使用事业编制,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引才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引进人才在服务窗口等一线岗位进行试用期实践锻炼1年,期满后结合工作表现安排任职。

五、政策措施

(一)政策待遇。由引才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

(二)生活补贴。引进人才可在毕业一年内申请办理“泉城人才交通卡”,3年内在济免费乘公交地铁。符合条件的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申领每月1500元的生活和租房补贴,最高连续发放36个月。

(三)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15万元。

六、其他

2024年济南市长清区所属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引才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 1.2024年济南市长清区所属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doc

2.2024年济南市长清区所属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中共济南市长清区委组织部

济南市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原标题:2024年济南市长清区所属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ncq.gov.cn/art/2024/4/30/art_21721_48053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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